第三批收單外包備案公示:新增34家聚合支付服務商

2020-12-19 行動支付網

近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更新了第三批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情況,已通過備案的機構增至468家,相比第二批新增了34家。值得一提的是,本批新增的已備案收單外包服務機構業務類型皆為聚合支付技術服務。

截至11月27日,特約商戶推薦418家,受理標識張貼321家,特約商戶維護367家,受理終端布放和維護390家,聚合支付技術服務45家,其他收單外包服務0家。

聚合支付技術服務備案名單

據行動支付網了解,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的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系統支持外包機構自主註冊並遠程發起備案申請,全程不需要提交任何紙質材料。系統通過與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中心實時對接,自動核對外包機構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並通過OCR算法審核外包機構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對於真實性存疑和系統不能自動審核的,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進行人工審核,並按照確定的抽檢比例進行人工抽檢。

在備案進度方面,根據9月16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的《關於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系統正式上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該《通知》發布之日前已經開展業務的外包機構(以下簡稱「存量機構」),原則上應於2020年10月31日前通過備案系統向協會提出備案申請。

而如果收單機構合作的收單外包機構過多,則允許收單機構逐步完成備案。

《通知》表示,收單機構合作外包機構數量大於100家且在2020年10月31日前不能100%提出備案申請的,應制定《存量合作外包機構備案完成計劃》,與合作外包機構約定其完成備案的最後期限,有序推進存量機構備案工作,穩步提高存量機構的備案完成比例。備案完成比例是指已完成備案的合作外包機構佔本收單機構全部合作外包機構的比例。

備案完成比例應至少滿足下述要求:

2020年10月31日,備案完成比例應達到20%以上;

2020年11月30日,備案完成比例應達到30%以上;

2020年12月31日,備案完成比例應達到40%以上;

2021年開始,備案完成比例要求每月提高10%,至2021年6月30日,備案完成比例應達到100%。

從9月16日到11月27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僅備案468家機構,未來的備案工作仍然較為艱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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