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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案情回顧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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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案情回顧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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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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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北京一中院、保全與執行夫妻所購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每個家庭的「避風港」。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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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執行第三人異議與案外人異議異同
案外人執行異議是指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全部或部分實體權利,而對執行機關的民事執行行為提出的不同意見。兩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異議的主體範圍不同。代位執行第三人異議的主體僅限於對被執行人負有到期金錢債務並被執行機關通知履行的本案以外的第三人,即被執行人的特定債務人。因此,異議的主體具有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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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民事執行程序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問題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夫妻一方為債務人案件的相關法律問題解答》七、經判斷為夫妻個人債務的案件,需要執行被執行人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或者登記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共同財產,應當如何執行?夫妻另一方提出異議,如何救濟?答:經判斷為夫妻個人債務的案件,應當執行屬於被執行人所有或者其個人名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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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擔責,能否直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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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實際佔有或登記在其名下的財產,被執行人的配偶以該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提出異議的,按照民事訴訟法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即案外人異議程序處理,不服處理結果的,可以提出案外人異議之訴。這類案件中,配偶以涉案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提出異議,按照案外人異議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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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案情回顧 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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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淺析民事執行程序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執行問題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夫妻一方為債務人案件的相關法律問題解答》七、經判斷為夫妻個人債務的案件,需要執行被執行人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或者登記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共同財產,應當如何執行?夫妻另一方提出異議,如何救濟?答:經判斷為夫妻個人債務的案件,應當執行屬於被執行人所有或者其個人名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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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 | 案外人異議的執行規範(結合九民紀要)
【案外人異議的一般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者有其他足以排除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對案外人提出的異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924.【案外人異議的形式要件】異議人提出案外人異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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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法院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案情回顧 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法院裁定駁回徐某配偶的案外人異議後,徐某配偶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停止執行該房產,並確認系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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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判決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如何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案情回顧法院在執行徐某所負債務案件中,查封徐某名下一套房產,徐某配偶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被查封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法院停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並解除對該房產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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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規 | 關於執行工作中涉案外人異議若干問題的意見
現紀要如下:1.案外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提出異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其不具備案外人異議主體資格,裁定駁回其異議申請:(一)公司作為被執行人,其股東以執行該公司的財產影響其股東權益為由提出異議的;(二)合夥作為被執行人,其合伙人以執行該合夥的財產影響其合夥權益為由提出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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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門普法】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採取查封措施後,有些被執行人的配偶會向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以及案外人異議之訴的案件。作為被執行人的配偶,在法院查封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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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門普法 | 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嗎?如何執行?
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徐某名下,因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其名下的房屋採取強制措施合法有據。案外人徐某配偶主張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能排除對上述房產的執行,故其停止執行並解除房屋查封的異議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徐某配偶不服該裁定,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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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涉債權人撤銷權執行異議程序的調研
撤銷訴訟解決的並非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權屬問題,而且受返還的主體也是債務人而非債權人,如根據現行立法的規定,其是否有權作為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都存在問題,更不用說債權人依照撤銷訴訟的判決來阻卻案外人的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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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新規」北京高院:關於執行工作中案外人異議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切實解決執行實務中涉案外人異議的疑難複雜問題,提升執行質效,2020年12月16日,北京市高級法院發布《北京市法院執行局局長座談會(第十一次會議)紀要——關於執行工作中涉案外人異議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圍繞案外人異議主體資格、案外人提出異議的截止期限、案外人異議「一事不再理」原則及例外、名為案外人異議實為反映執行依據錯誤的處理、案外人對訴訟保全財產提出異議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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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之訴案件的程序應對
案外人、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必須經過執行異議審查的前置程序,即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執行法院已經作出執行異議審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請執行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在啟動審查機制上,應明確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對於執行異議審查後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請執行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執行異議之訴進行司法救濟。 (三)訴訟請求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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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債權的執行——代理執行行為異議一案引發的思考
在【(2018)最高法執監254號】案中,最高法院認為,對於崇文鎮政府超過法定期限提出債務已經履行完畢的異議,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實質審查,以認定到期債務在法院送達通知書之前是否已履行完畢。太原中院在執行異議程序中,按照第三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程序進行審查,認為無論異議是否成立,均不得進行實質審查。太原中院的認定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其審查程序也顯屬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