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網絡上湧出一批標榜自己年閱讀量在100本書以上的人。這些人,令我豔羨不已。同為讀書人,我一年的閱讀量卻始終只能在50本左右徘徊。不僅如此,讀過的書,數月之後,竟然全然不記得書中內容,復讀亦如第一次讀一般。
我很困惑:花費如此多的時間來讀書,卻猶如蜻蜓點水,踏過無痕,一無所獲。那麼,讀書是為了什麼?
威廉馬修斯教授說:「真正讓一個年輕人成為有學識的人,並不是他閱讀了多少書,而在於他閱讀了多少好書,真正吸收了多少知識。每一個真正被他掌握的有價值的思想,就像他一個熟悉的好朋友。」
過去,我把太多的精力都放在我要完成我的讀書數量這個目標上,為了讀書而讀書。每當我看完了一本書,我覺得很開心:「又讀完一本書了,離目標又近了一步。」我為我可以完成我的讀書目標的開心。卻不曾想過,我讀書的目的是什麼?
讀書的真正目的,不在於你讀了多少書,在於你將自己由讀者變成了一個思考者。書籍最大的好處並不在於我們可以記住書中的內容,而在於書籍帶給我們的暗示意義及它們所具有的品格力量。
回顧過去的讀書時光,讀書帶給我的滿足感不是我又領悟到了新的思想,卻是我又讀完了一本書的喜悅。完成閱讀數字讓我心中充滿了自豪,以至於每當我讀完一本書,都會在朋友圈裡慶祝一番,仿佛那疊加的數字,才是令我變得強大的理由。卻沒意識到,那些大文學家的作品之所以能流傳於世,並不在於她們寫了很多書,在於書中傳遞給他人的思想。這也讓我想起了一個故事。
在一場文人舉辦的派對上,美國作家瑪格麗特米切爾坐在一個角落裡,獨自安靜地品嘗杯裡的咖啡。大廳裡,各文人墨客都在交頭接耳,談天說地。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男人注意到了角落裡安靜的瑪格麗特,並跟她搭訕,以極其輕蔑的語氣向瑪格麗特展示著自己的豐功偉績:「您好,小姐。我是***,我已經出了二十本書了,第二十一本馬上也要出版了。」瑪格麗特僅僅只是微笑著,並對他予以祝賀。那個男人接著又問:「請問您出了多少書呢?」瑪格麗特淡淡地說:「我只寫了一本書《飄》。」那個男人聽後,臉紅到脖子跟,灰溜溜的走了。
書不在多,在於精。
真正有益,能讓心智更加強大的閱讀方法,就是專注,全身心地閱讀一本好書。
閱讀就如同我們每日吃飯一樣。吃飯是為了給身體提供足夠的營養,讓身體變得強壯。倘若我們每日吃飯之後,營養未被身體吸收,就算你吃得再多,你的飯菜多有營養,也不會對你的身體有所益處,只會增加身體的負擔。閱讀也一樣,如果書裡的知識沒有被讀者吸收,再好的書,於你而已,讀了和不讀也沒什麼區別。讀的再多,也只是徒耗精力而已。
知識只有被我們的大腦消化後,成為我們心智的一部分,才會變成屬於我們自己的知識。所以,相比閱讀本身而言,思考更加重要。
而讀書的意義在於,讓我們從讀者變為思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