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美和劉少奇在延安時就認識。1948年,他們在河北西柏坡再一次相遇。
正在西柏坡的時候,兩人更加深了彼此之間的了解,並且確定了關係。但是,當劉少奇提出結婚時,王光美卻沒有答應。
為什麼呢?
她向劉少奇提出了一個要求,說:「我還不是共產黨員,等我的入黨申請批准以後再結婚。」
劉少奇表示同意。
其實,王光美在北平讀書的時候,地下黨就要吸收她入黨。那時青年學生只要靠攏黨組織,要入黨並不難,但是,按照王光美後來的說法:「我對黨的認識很少,看了一些有關黨的書籍,包括《論共產黨員的修養》,覺得我還不符合條件。」直到後來到了延安,她才寫了申請要求入黨。
誰知此時卻變難了。因為組織上還要經過北平市委去調查王光美的家庭情況,這樣一拖就拖下來了。
到了西柏坡後,王光美在黨中央外事組工作,眼看又要與劉少奇結婚了,她說:「如果還不是黨員,那算怎麼回事呀?」所以,她儘管內心願意馬上結婚,卻因為自己還不是黨員便提出了等自己入黨了再結婚的要求。
她把自己的這個願望告訴劉少奇後,沒有同黨支部說。因為,她覺得自己如果那麼一說,事情反而不好。於是,只是努力地工作,以自己的行動去達到一個黨員的標準,並爭取黨組織的同意。
到了8月份,一天,黨支部通知王光美:「你的入黨申請批准了。」
王光美十分高興,馬上寫了一封信,託人帶給劉少奇。
王光美條件達到了,於是就要結婚了。
8月21日,劉少奇派警衛員把王光美的行李搬到他的住處。當晚機關食堂有舞會,毛澤東、周恩來都來了。王光美所在的外事組的同志早已從市場上買來雞蛋、麵粉,做了一個大蛋糕。於是,大家把大蛋糕拿出來,一起吃蛋糕。
就這樣,王光美和劉少奇就算結婚了。
對於這唯一的一隻蛋糕,毛澤東、周恩來和劉少奇都吃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