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修吉祥,今天繼續學習印順導師的《中觀論頌講記》
戊二 觀因果
己一 約眾緣破
庚一 有果與無果破
若眾緣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眾緣 和合而果生
若眾緣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因緣和合生果,原則上是大家共認的。但在果法未生以前,因緣中已有果或沒有果,這就有不同的見解了。一、數論師主張因中有果,如說菜子中有油,油是果,菜子是因。如因中沒有果,菜子中為什麼會出油?假使無油可以出油,石頭中沒有油,為什麼不出油?可見因中是有果的。二、勝論師主張因中無果,如說黃豆可以生芽,但不能說黃豆中已有芽。不但有的黃豆不生芽,而且生芽,還要有泥水、人工、日光等條件。假使因中已有果,應隨時可以生果,何必要等待那些條件?可見因中是無果的。他們執有果與無果的理由,還有很多。除這兩大敵對的思想外,耆那教的學者,有主張因中亦有果亦無果,有主張因中非有果非無果的。現在破斥他們,以因中有果論者的思想,難破因中無果論者;以因中無果論者的思想,難破因中有果論者。揭出他們的矛盾、衝突、不成立。
第一頌破因中有果論:「若」如所說,在「眾緣和合」的時候,「而有果」法的「生」起,那就有不可避免的過失。因緣「和合中」,既「已有」了果法,為什麼還要等待因緣「和合」才能「生」呢?要等待眾緣的和合,豈不是說明了沒有和合時,眾緣中即無果嗎?否則,就不必和合而生?
第二頌破因中無果論:「若」說「眾緣和合」「中」沒有「果」,而果是從眾緣和合中生的;這同樣的不合理,既承認眾緣和合中無有果,就不可說「從眾緣和合而果生」!如一個瞎子不能見,把許多瞎子和合起來,還不是同樣的不能見?所以,因緣和合中沒有果,即不能說從因緣和合生果。
第三頌再破因中有果論:如以為無果論者的所說不成立,仍主張因中有果,這是明知有過而更犯了。「眾緣和合」「中」,如已「有」了「果」體;那麼在眾緣「和合中」,即和合而未生起時,「應有」這果體可得。但沒有理由,知道是已有果體的。如泥中的瓶,不是眼見、耳聞所得到的,也不是意識比量所推論到的,果體「實不可得」,怎麼還要說因中有果呢?外人說:不能因為不見,就否定他的沒有。有明明是存在的,因有八種的因緣,我們不能得到:有的太近了不能得到,如眼藥。有的太遠了不能得到,如飛鳥的遠逝。有的根壞了不能得到,如盲人。有的心不住不能得到,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有的被障礙了不能得到,如牆壁的那邊。有的相同了不能得到,如黑板上的黑點。有的為殊勝的所勝過了不能得到,如鐘鼓齊鳴時,不能覺輕微的音聲。有的太細了不能得到,如微細的微塵。這可見,不能因為自己得不到,就否定因中果體的存在。但這種解說,不能挽救過失。如太近了不可得,稍遠點該可得了吧!太遠了不可得,稍近點該可得了吧!……太細了不可得,稍粗的該可得了吧!可是,如泥中的瓶,無論怎樣都不可得。所以因中有果,是絕對不能成立的。
第四頌再破因中無果論:因果實有論者,不說因中有果,即是因中無果;見到不能實有,就實無;實無不通,就實有。所以本論錯雜的難破,使他們了解二路都不可通,無法轉計詭辯。若見有果不成,又執著「眾緣和合」「中無」有「果」法。然說種是芽的因緣,種與芽果間必有某種關係。如說種中沒有果,以為什麼都沒有;那為什麼稱之為因緣呢?如豆中無芽,泥中、木中也沒有芽,彼此都沒有芽,為什麼說豆種是因緣?同時,因緣中沒有果,非因緣中也沒有果,那「眾因緣與非因緣」,不是相「同」而沒有差別了嗎!
十二門論中,廣破因中有果與無果後,又破因中亦有果亦無果。第三門 實是上二過的合一;有果無果還難以成立,這當然更不可了。要破斥他,也不過是以有奪無,以無奪有,顯合他的矛盾,所以本論沒有加以破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