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經常會有「三妻四妾」的提法。根據《莊子》記載:
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
所謂的「三妻」,是指一個髮妻和兩個平妻,另一種說法是指一個嫡妻、一個偏妻和一個下妻。而所謂的「四妾」,其實只是一個概數,形容很多的意思。
事實上,「三妻」中的偏妻和下妻只是一個稱呼罷了,她們的地位和妾室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在中國歷史上,歷來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四妾其實並沒有真正實行過。這個詞,也只是從明朝的《金瓶梅》中才出現的:
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得,又當別論。
從人類由古猿進化起,第一次實現了「你來自雲南元謀,我來自北京周口,牽起你毛茸茸的手,輕輕地咬上一口,是愛情讓我們直立行走」。伴隨著這樣的戲言,人類進入了原始社會。
在那個階段,人類的溫飽都難以滿足,所以自然不會有婚姻的概念,更不會有什麼「一夫一妻」或者「三妻四妾」。基本上,那時的男女交配完全出於動物本能,如果非要和婚姻掛鈎的話,只能稱為「男女群婚」。據馬克思在《古代社會摘要》中記述:
最古是過著群團的生活,實行雜亂的性交。
在群婚制下,孩子出生後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誰,只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誰。於是,母親的重要性被空前提升,原始社會初期自然而然就成為了「母系氏族」。
隨著社會的進步,尤其是石器和工具的使用,人類在採摘和狩獵的過程中分工日益細化。期間,男性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於是社會開始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
伴隨著這個過程,男性擁有了越來越多的話語權,開始希望憑藉自己的優勢地位佔據更多的女性,而且還會予以固定。
通過對距今5000年至6000年的「紅山文化」墓葬考古得知,當時已經初現了固定男女婚配的制度。而到了距今4500年至5300年的「良渚文化」時,明顯已經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雛形。
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私有制終於出現了,原始社會也過渡到了奴隸社會。於是,一個新的問題出現了,那就是人死後他的財產該歸誰繼承?這也就導致了男性越來越希望通過固定的婚姻和血緣來保證自己的私產,於是一夫一妻便完全確立了。
結束了奴隸社會,人類終於進入到了封建社會。統治者為了規範封建的統治秩序和倫理綱常,制定了更為細緻和完善的婚姻制度,堅決推行「一夫一妻」制。上至皇帝,下至庶民,都能只有一個妻子。據《周禮》記載:
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妻子是原配,是髮妻,只能有一個。皇帝除了皇后外,無論多麼寵愛別的女人,最多可以冊封她為皇妃,甚至皇貴妃,要不然就只能廢后,但卻不能多立第二位皇后。
而且,隨著「陰陽五行」學說和「哲學辯證」思想的推行,更加鞏固了「一夫一妻」的地位。據《易經》記載: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於是,「一陰一陽謂之道」徹底成為了社會的主流,再難以撼動。只有「一陽一陰」,才能保證陰陽平衡;只有「一夫一妻」,才能保證社會平衡。
到了近代,「一夫一妻」已經完全深入人心。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後,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確規定了一夫一妻制。而新中國成立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更是以現代法的形式確立一夫一妻制,否則視為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