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幼兒園冰櫃內發現過期1年的湯圓,引發熱議。
據報導,湖南長沙市寧鄉經開區質監局工作人員李先生日前發的一條朋友圈在網絡中流傳,稱「這些寶寶,吃的卻是過期食品,這樣的幼兒園,良心何在」,還配發了過期食品包裝及幼兒園名稱。
1月15日,李先生接受採訪時表示,「是在本周二例行檢查過程中,發現了楚盛富貴世家幼兒園的冰櫃裡存放有幾包過期湯圓。不過,發現了過期食品,不等於是孩子們吃了過期食品,詳細情況正在調查當中。」對此,該幼兒園謝園長表示,「我們沒有給孩子吃過期的湯圓,這是我們園裡有個工作1年多的胡老師幾個月前買的,用來當宵夜吃,一共有4包,食品的過期時間是2019年12月24日,結果忘記處理了。」
幼兒園現過期1年的湯圓,乍一看,難免給人太沒有良心的感覺。要是孩子吃了過期這麼長時間的湯圓,很可能會危害身體健康,那還了得。至於孩子有沒有吃過,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涉事幼兒園園長則一口否定,不僅聲稱沒有給孩子吃過,還表示是胡老師買來當宵夜吃,結果忘記處理了。
雖說在沒有充分的證據面前,不能妄加揣測,但筆者打死也不相信是老師買來當夜宵忘記處理使然。
一方面,湯圓過期1年有餘,而該老師幾個月前才買的,也就是說,其買時已經過期好幾個月,恐怕不會如此疏忽大意。實際上,過期數月的湯圓仍然在市場上銷售,恐怕也是說不過去的。因為,商超買過期數月的湯圓,恰恰被買來當夜宵的老師帶到幼兒園放到冰櫃裡,又恰巧被質監幹部發現。這一連串的巧合恐怕比買彩票中頭獎的概率還要小很多,怎麼可能輕易發生在現實生活中。
另一方面,幼兒園冰櫃裡有過期食品,無疑埋下食品安全隱患,本身就存在管理不嚴問題。退一步說,就算過期湯圓真是該老師自己買來當夜宵的私人食品,可以隨便存放在幼兒園冰櫃裡,越發說明管理混亂。萬一有老師打擊報復幼兒園,豈不是可以隨便往冰櫃裡投毒?相信絕大多數老師是不會這樣幹的,但此前確實發生過幼教投毒的案件,想當然不能給老師隨便存放私人食品。畢竟,這不僅僅只是方便老師的問題,而是原則性不可以的問題。
成語有云,窺一斑而見全豹。既然管理上存在漏洞,蒼蠅又不叮沒縫的蛋。很難說採購食品工作人員不會買低價過期食品正常價報銷撈油水。而媒體曾經報導一些幼兒園剋扣孩子口糧事件,誰也不敢保證該幼兒園沒有工作人員會幹類似無良之事。
老實說,任何人都不希望幼兒園會給孩子吃過期食品,幼兒園也不能如此沒有良心。但種種跡象表明,很有可能。更為關鍵的是,該幼兒園園長坦誠,孩子們之前吃過一次湯圓,因有家長反映說不消化,就沒再給孩子們吃湯圓了。這種不消化的湯圓,是不是就是冰櫃裡存放的過期湯圓,那就大有可能了。沒錯,只要湯圓品質有保障,是不可發生孩子吃了不消化現象的。
儘管被查出過期食品後,涉事幼兒園積極配合監管工作,不僅主動採取了閉園措施,封存了相關設備,便於監管部門檢查,還坦誠管理不嚴,存在過錯,甚至表示在把相關情況向家長通報的同時,願意退費的可以退費,讓人看到勇於承擔責任的態度,但仍然難以自圓其說。
「發現過期食品,不等於孩子們吃了過期食品論斷」,到底成立與否,還仰仗實事求是調查,客觀公正公布。也只有這樣,才能視情況進行處理。但無論如何,食品安全大過天,幼兒園食品安全事關孩子身體健康,幼兒園冰櫃內現過期1年的湯圓問題不小,可不能輕描淡寫,仍然需要高度重視,嚴肅查處。
說到底,這既是教訓,也是警鐘,不僅告誡幼兒園切實需要嚴格管理,杜絕食品安全問題再現,還要求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避免類似事件再現。*(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