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電動車也要罰,深圳交通違法處罰條例11月實施

2020-12-22 網易新聞

10月14日,深圳市交警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了解到,本次修訂《處罰條例》,也是對中央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要求深圳成為法治城市示範,在立法層面上的一次重要響應。

自1992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授予"特區立法權"以來,深圳充分發揮"特區立法權"的優勢,在交通管理方面,先後於2010年1月和2011年10月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隨著城市進步發展和我市道路交通不斷變化,條例內容也在不斷調整和修訂,始終保持著先進的交通管理理念,有效支撐了交通管理措施創新。在此基礎上,近年來"刷臉執法""拉鏈式通行""加強安全帶這一生命線的保護""法治通城"等等有關交通管理的法治事件,均獲評深圳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從企業萬人違法率來看,市場佔有率較高的企業,交通違法數也相應較大,如快遞行業的順豐、京東、中通公司,外賣行業的美團、餓了麼、達達公司,共計有2967名快遞、外賣騎手因多次交通違法被企業納入快遞、外賣行業騎手黑名單。交警部門表示,本次發布會暫不曝光具體違法情況,11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後,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通報,各企業應更加重視內部員工的教育管理。

在持續的嚴管態勢下,今年以來涉及特種行業電動自行車的事故大幅下降。其中,外賣行業的亡人交通事故共3宗,死亡3人,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比下降55.5%;涉及快遞行業的亡人交通事故共2宗,死亡2人,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比下降50%。

本次修訂主要完善了對重點違法行為加強管理的條款;完善了有關優化執法措施、簡化執法程序的條款;增設了創新制度,落實先試先行;強調了對責任主體的進行管理的條款。修訂的多項內容受到廣泛關注,比如根據新規,電動自行車衝紅燈逆行,罰款300元;飲酒後騎電動車,罰款500—2000元。司機、乘客,誰不系安全帶就罰誰,營運司機應提醒乘客系安全帶,否則給予處罰。另外,車輛不按規定變道,罰款500元;轉彎車輛不禮讓行人,罰款500元……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罰款只是手段,通過嚴管促進城市交通文明的整體提升才是最終目的。

本次修訂內容具有體現以下五大特點,一是文明行車,倡導讓行,修訂注重倡導文明行車,強調對讓行、通行規則嚴格遵守,具體修訂的條款包括亂變線、亂用遠光燈、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等。二是完善規定,嚴管重點,修訂針對需要重點管理的違法行為,以前沒有規定的進行了補充規定,對於以前有規定的進行了完善規定,主要條款包括不系安全帶、買賣分、電動自行車違法、載客超員等。三是源頭治理,突出管理,修訂注重從源頭髮力遏制違法行為,同時綜合運用多種措施進行管理,主要條款包括對共同違法進行查處、公布企業信息、完善有關徵信條款等。四是寬嚴相濟,以人為本,修訂繼續強調寬嚴相濟的原則、以人為本的理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圍,主要條款包括時速60公裡以下不處罰、優化首違免罰措施、兒童違法要求家長接受教育或社會服務等。五是規範執法,優化措施,修訂針對執法程序、市民處理流程等新設了相關規定,進一步簡化程序、優化措施,達到便民利民,主要條款包括在線處理違法,經公告直接處理,車輛停駛、駕駛證停用等。

深圳市交警局相關負責民警表示,《條例》修訂背後是更先進的理念支撐。本次修法體現出從重罰到嚴管的理念轉變,注重從源頭髮力遏制違法行為,同時綜合運用多種措施進行管理,從對共同違法進行查處、公布企業信息、完善有關徵信條款等即可窺見一斑。此外,此次修法繼續強調寬嚴相濟的原則、以人為本的理念,包括時速60公裡以下不處罰、優化首違免罰措施等等,都充分體現了"人本"思維。而諸如在線處理違法等規定,則是進一步簡化程序、便民利民的體現。深圳正通過高水平的立法不斷為交通管理注入更強勁的動能。在《條例》即將實施之際,交警部門還將加強解讀與宣傳,向全體市民普及此次修法內容,不斷提升深圳市交通安全和文明的道路環境。

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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