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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習書法五十多年,經歷很複雜,體會很豐富,上面所講的都很簡略,大家肯定不會滿足,還想知道得更加具體一些,因此下面就按照原先的計劃,講三個具體的問題:怎樣從臨摹到創作?怎樣從習氣到風格?怎樣從創作到臨摹?這三個問題,大家在學習的過程中都會碰到,一定會感興趣的。不少同學臨摹了許多字帖,而且臨得很像,但是不知道怎樣實現從臨摹到創作的轉換,寫不出自己的風格,為此很苦惱。我理解這種苦惱,首先要對這些同學說:從臨摹到創作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慢慢來,不能著急。宋儒講格物致知,程頤認為格物「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朱熹認為:「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他們都認為格物有一個積累的過程,積累到一定階段,自然會產生飛躍,達到對普遍原理的認識。臨摹也是這樣,一本帖再一本帖地臨,只要觀念靈活、方法正確,自然會不斷有所發現、有所貫通,最後明白自己要追求的到底是什麼東西,筆底下自然會流出自己的風格。那麼什麼叫觀念靈活、方法正確呢?我想結合兩個具體的問題來說,一是臨摹對象的選擇問題,二是像與不像的問題。下面一個一個來說。積累不是無目的和無步驟的,不是看到啥臨啥,腳踩西瓜皮,滑到哪裡是哪裡。積累首先要有一個基點或者說出發點,那就是第一本帖,一定要選好。什麼叫好,就是符合自己的性情。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的性情到底是什麼,那就根據自己的愛好去選,不受旁人的影響,確實出於內心的喜愛。因為這種喜愛的原因是直覺到了字帖的奧妙,對點畫結體和章法有一種契心,所以臨摹起來就會感覺敏銳,興趣盎然,容易上手,容易進步。有了第一本字帖的基礎之後,接下來要轉益多師,不斷擴大臨摹的範圍。擴大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拓展式的臨摹,另一種是對照式的臨摹。我在《顏真卿行書意臨》一書中作過專門介紹,現在轉述如下。什麼叫拓展式臨摹?就是在風格相近的作品中順藤摸瓜,由此及彼,去追溯和推衍。書法名家的風格面貌千姿百態,但都是可以歸類的,譬如以偏重造形和偏重節奏來分,偏重造形的可以在六朝以前的碑版作品中拓展著臨摹,偏重節奏的可以在二王以後的帖學作品中拓展著臨摹。在偏重造形之中,又可以進一步以偏重方折、內擫的和偏重圓轉、外拓的來分。喜歡內擫的人在學了王羲之之後,可以繼續學歐陽詢、褚遂良、米芾、楊維楨、張瑞圖等,喜歡外拓的人在學了王獻之之後,可以繼續學顏真卿、趙孟頫、傅山等。具體來說,書法風格不受字體局限,篆書、分書、楷書和各種行草書,只要在點畫結體的造型和組合關係上有相似之處,都可以成為拓展臨摹的對象。例如,漢代分書《禮器碑》點畫細勁雄健,波磔處重按快挑,粗細分明,節奏強烈,結體造型疏朗清秀,風格與唐代褚遂良的楷書《雁塔聖教序》非常相近,就可以作為一種類型拓展開來臨摹。大篆《石鼓文》、分書《石門頌》和楷書《石門銘》,雖然字體不同,但是精神氣息相似,也可以作為一種類型拓展開來臨摹。再具體來說,以學顏真卿書法為例,風格相近的作品很多,比如金文《散氏盤》,線條渾厚沉雄,結體形方勢圓,造型開張,與顏體有相似之處;大篆《石鼓文》線條中段圓渾飽滿,結體邊廓向外彎曲,點畫和結體都屬於外拓,後人評顏體行書「如篆如籀」,就是看到了它們之間的共性;分書《西狹頌》點畫蒼雄,儘量撐在字形四周,結體開闊,氣勢恢宏,與顏體風格相近;分書《郙閣頌》也一樣,康有為《廣藝舟雙楫》說:「後人推平原之書至矣,然平原得力處,世罕知之。吾嘗愛《郙閣頌》體法茂密,漢末已渺,後世無知之者,惟平原章法結體獨有遺意。」再如歷代民間書法中也有許多與顏體風格相似的,都可以而且應當拓展開來臨摹。這種拓展式臨摹持之以恆地堅持下去,看得多了,寫得多了,想得多了,再回過頭來臨摹剛開始學習的名家法帖,就會有新的感受和表現。一方面,會感受到臨摹對象不是孤立的,而是某種類型的代表,是書法史上一個承先啟後的環節,始終處在運動、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之中,因此會明白繼承與創新的道理。另一方面,將風格相近的作品按年代連貫成一條綿延的發展線索之後,能夠體會到各種形式和技法一點點積累的過程,理解和掌握怎樣繼承和創新的方法。古人講「察古今變化以觀妙」,所謂的「妙」是變通之妙和發展之妙,它可以幫助你發現自己所想追求的風格面貌。什麼叫對照式臨摹?就是將不同類型的風格比較著臨摹。許多人反對,認為這是方枘圓鑿,風馬牛不相及,而我的實踐經驗卻認為很有必要。張載《正蒙·太和篇》云:「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又云:「感而後有通,不有兩則無一。故聖人以剛柔立本。」任何事物都是相對而生的,沒有虛就無所謂實,沒有動就無所謂靜。要了解虛必須以知實為基礎,要了解動就必須以知靜為前提。虛和實、動和靜本質上是一個事物相反相成的兩個方面。索緒爾的《普通語言學教程》說,一個詞語「只有相對於其他詞語所蘊含的概念,才具有意義,詞語任何時候都沒有一個就自身而定義的對象」,「詞語是通過同時呈現的其他符號而被界定」,「差別一經產生,必然會表示意義」,「每一形式的意義,都與諸形式之間的差別是一回事」。任何東西的特徵都不是靠它本身來言說的,特徵產生於對立面的比較之中,比如大只有在與小的比較中才能顯現,粗與細、正與側、快與慢……都是如此。根據這個道理,要想真正了解一種法帖的特徵,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從不同風格的比較中去學習。對照式臨摹好像是做化學實驗,要辨別一樣東西的本質,必須用他類本質去試驗它的反應,然後根據各種不同反應去判斷它,理解它,定義它。顏體的寬博是被歐體的勁峭所顯示的,歐體的勁峭是被顏體的寬博所顯示的,同樣道理,帖學的特徵與碑學的特徵也是在相互比較中顯現出來的,所謂相反相成,相得益彰,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因此,對照式臨摹可以克服拓展式臨摹的毛病:「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綜上所述,根據相同風格的拓展式臨摹,可以了解一種風格的廣度,培養史的觀念,知道變化發展的理路;根據不同風格的對照臨摹,可以了解一種風格的深度,掌握它的表現特徵。結合這兩種臨摹,「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而不通,鬼神將通之」(《管子·內業》),筆底下自然會不斷地流露出自己的思想感情,最後出現自己的風格面貌。比如我一直用對照的方法去臨摹各種名家法書,久而久之,逐漸養成了這樣一種認識:歷史上的名家書法都是一個個風格迥別的異端,每一種出色的風格旁邊都有一種同樣出色的相反的風格存在,一正一反,書法創作的真諦就是在正反兩極中遊移、運動、變化。我們對各種名家書法應當兼收並蓄,將它們統統拿來,然後加以融合,同時,也逐漸養成了形式構成的創作方法,強調各種對比因素,將它們納入組合關係之中,在彼此對立時相反相成,相映生輝。當然,這一切都是後來的認識,但履霜堅冰至,由來者漸,最初都可以上溯到這樣一種臨摹方法。上面介紹了拓展式臨摹和對照式臨摹,這兩種方法其實就是前面程頤說的「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也許有人會問,它們所包含的對象太多,名家的,民間的,碑版的,法帖的,人生有限,不可能全部去學,怎麼辦呢?我覺得可以參考宋明理學家的格物致知理論。謝良佐認為,窮理不是指物物而窮,「必窮其大者。理一而已,一處理窮,觸處皆通」。那麼什麼是大者呢?就是事物的本源,可以舉一反三者。我在《臨書指南》一書中舉過一個例子:「陳寅恪先生曾對人說,他年輕時去見歷史學家夏曾佑。那位老人對他說:『你能讀外國書,很好。我只能讀中國書,都讀完了,沒得讀了。』他當時很驚訝,以為那位學者老糊塗了。等到自己也老了,才覺得那話有點道理,中國古書不過幾十種,是讀得完的。」以上這段話出自金克木先生的一篇文章,確切與否已無從證實,不過仔細分析,它說明一個問題:文化不是雜亂無章的,而是有結構有系統的,中國的古籍浩如煙海,然而其中有些書是絕大部分書的基礎,離開這些書,其他書就無所依附了,那些基礎書就是必讀書,人生有限,做學問的關鍵是要把必讀書讀了。根據這個道理來看書法藝術。字體有正草篆分,書體有鐘王顏柳、蘇黃米蔡,各種字體和書體的作品經過幾千年積累,汗牛充棟,但是,我們也可以對它們進行歸類,找出一些代表作品作為必臨法書,這樣就不會在浩瀚的傳統面前無所適從了,就能綱舉目張地去學,不走彎路,不做無用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我在論米芾書法時說:「書法藝術的歷史如同一條長河,有主流有支流,二王和米芾都是主流,蘇東坡和黃庭堅都是大支流,鄭板橋和金農都是小支流。學習書法藝術首先要從主流入手,然後旁及各種支流。而米芾是主流當中的中樞,往上可以追溯晉唐名家,直至二王,往下可以跟蹤明清名家,如徐渭、董其昌、王鐸,甚至近代的沈曾植等,上下連接,四通八達,因此是書法學習的最好切入點。」臨摹在「窮其大者」時,只要多找幾個像米芾那樣「主流式」人物,然後推衍開去就行了。
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如果不解決,臨摹對象選得再好,臨摹得再多,也不會進入創作,形成自己的風格面貌。比如我剛開始學習書法時,周老師說要像,像是一切,我覺得很對,因為當時是一張白紙,一無所有,沒有判斷能力,必須如此。很長一段時間,我就是用這種方法臨摹名家法書的,點畫像、結體像、章法像,儘量做到什麼都像。然而要想自立成家,光學一家是不行的,必須從一家生發,轉益多師,如古人說的「積千家米,煮一鍋飯」,「囊括萬殊,裁成一相」。於是我用原來規規模擬的方法,一家一家地拓展開去臨摹,儘量學一家,像一家,再學一家,再像一家,又學一家,又像一家……但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慢慢發現了問題,而且越來越覺得問題的嚴重,因為名家書法各各不同,如果要完全像一家,就要把前面那一家拋棄。掌握一家書風不容易,拋棄一家書風也不容易,都要花極大的時間和精力,一路學一路拋,這不是狗熊掰玉米嗎?結果兩手空空,一無所有。這是很悲催的,這樣的臨摹方法肯定不對。
我開始反思,結合學書體會,自問自答。我為什麼要臨摹某種名家法書?因為喜歡。為什麼喜歡?因為它表現了我心中某種無法言說的情感。這種內心的情感是名家法書存在的前提,如果沒有,那麼名家法書對我來說就是沒有意義的存在。因此我在臨摹它的時候,既要忠實於它,更要忠實於自己的情感。忠實於法帖與忠實於自己的情感是一回事,而本質是忠實於自己的情感。由此認識到正確的臨摹方法既然不是以外形的像不像為目的,而是以情感的符合不符合為目的,那麼就應當通過法帖來發現自己的情感,利用自己的情感去表現法帖。為此,首先要理解法帖的形式特徵(點畫、結體和章法的獨特性),然後進一步掌握與形式特徵相對應的情感內容,最後根據自己的情感內容去再造相應的表現形式。這樣的臨摹要求對一個初學者來說是不現實的,他不可能理解形式的意義,領會到什麼豪放、端莊和嫻雅等各種精神性的東西,但是他有感覺,每寫一點一畫、一字一行,都有反饋,心情隨之波動,或喜或惱或怒。這種反饋表面上看,似乎來自好與不好的形式判斷,其實背後是情感表現的對與不對,是形式與情感的交流暢通不暢通。在這樣的學習過程中,肯定會有那麼一天,他正處在高興或不高興的情緒之中,忽然發現眼下臨寫的法書正是這種情緒本身,感覺到它的點畫和結體那麼親近,它的造型和節奏那麼愜意,他直觀了作品形式的情感意義,此後就會以一種新的眼光來看待書法、臨摹書法,努力去發現形式特徵與情感內容的對應關係,久而久之,這類體驗越積越多,經過互相比較,就會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它們各自的表現性,豪放的、柔媚的、恣肆的等等,猶如豐子愷先生在《視覺的糧食》一文中所說的:「說起來自己也不相信,經過長期的石膏模型奮鬥之後,我的環境漸漸地變態起來了。我覺得眼前的『形狀世界』不復如昔日之混沌,各種形狀都能對我表示一種意味,猶如各個人的臉一般。地上的泥形,天上的雲影,牆上的裂紋,桌上的水痕,都對我表示一種態度;各種植物的枝、葉、花、果,也爭取把各自所獨具的特色裝出來給我看。」各種形狀世界「都能對我表示一種意味」,說明它們都被靈化了,被賦予了情感內容,變為臨摹者內在精神的一部分。這樣,臨摹開始從與法帖的肖似轉變為與自己情感的貫通,在這個轉變過程中,董其昌的臨摹觀念對我影響極大。董其昌說:「蓋書家妙在能合,神在能離。所以離者,非歐、虞、褚、薛名家伎倆,直要脫去右軍老子習氣,所以難耳。那吒拆骨還父,拆肉還母,若別無骨肉,說甚虛空粉碎,始露全身。」所謂的「合」即形似,「離」即神似,從形似到神似的過程就是在掌握了歷代名家的各種「習氣伎倆」之後,再「拆骨還父,拆肉還母」,拋棄這種「習氣伎倆」,最後表現出自己的風格面貌。如果沒有形似,「別無骨肉」,就談不上拆骨拆肉,就不可能「虛空粉碎,始露全身」。同樣的意思,他在評論他人的書法時也說:「惟寅臨摹功夫甚深,諸體畢肖,又自運機軸,不至刻畫。」「畢肖」是前提,但止於畢肖,容易「刻畫」,因此必須「自運機軸」,從形似到神似。基於這樣的認識,董其昌的臨摹觀念有兩個特點,第一是反對亦步亦趨的肖似,《容臺集·論書》云:「嘗見妄庸子有摹仿《黃庭經》,及僧家學《聖教序》,道流學趙吳興者,皆絕肖似,轉似轉遠,何則?俗在骨中,推之不去。」太似的目的是炫技,結果必然媚俗。大畫家齊白石也說「不似欺世,太似媚俗」。因此臨摹的肖似達到一定程度之後,應當蛻變,否則的話,一味求似,「轉似轉遠」,越像越沒有自己的個性,越像越背離藝術的精神,越像越俗氣。有一次,侍御官甘雨給董其昌看鮮于樞所寫的杜甫《茅屋秋風歌》,他即刻臨了一卷,大家都驚嘆他臨得真像。他卻在題跋中不客氣地寫道:「侍御頗訝其相肖,不知餘乃降格為之耳。」臨得像是低層次的,這就是董其昌的觀點,也是他衡量臨作優劣高低的標準。例如他不喜歡趙孟頫的臨摹,說:「子昂背臨《蘭亭帖》,與石本無不肖似,計所見亦及數十本矣。餘所書《禊帖》,生平不能十本有奇。又字形大小及行間布置,皆有出入。何況宋人聚訟於出鋒賊毫之間耶!要以論書者,政須具九方皋眼,不在定法也。」「趙吳興受病處者,自餘始發其膏肓,在守法不變耳。」「北海曰:『似吾者俗,學我者死。』不虛也。趙吳興猶不免此,況餘子哉。」他認為趙孟頫臨書的毛病就在「無不肖似」,「守法不變」。董其昌臨摹觀念的第二個特點是強調變化,他說:「餘嘗謂右軍父子之書,至齊、梁而風流頓盡。自唐初虞、褚輩,一變其法,乃不合而合,右軍父子殆如復生。此言大不易會,蓋臨摹最易,神會難傳故也。」二王書法在齊梁時人臨家習,亦步亦趨,「風流殆盡」,反而沒有生命力了。在初唐,臨摹者「各參雜自家習氣,歐之肥,褚之瘦,於右軍面目不無增損」,融入了不同的審美趣味,結果反而使二王書法「殆如復生」,重新表現出勃勃生機。這種「不合而合」的觀點使我想起朱熹和劉熙載的兩段話:「若能得聖人之心,則雖言語各別,不害其為同。」(《朱子語類》)「真而偽不如變而真。」(《藝概》)傳統的生命不在克隆,而在重新理解和闡述。董其昌認為歷代名家的成功秘訣就在於變,「書家未有學古而不變者也」,「守法不變,即為書家奴耳」。他所說的變包括兩個內容,一是選擇的臨摹對象要變化,不能拘束於一家一帖,要轉益多師。《畫禪室隨筆》在自敘書學歷程時說:「餘十七歲時學書,初學顏魯公《多寶塔》。稍去而之鐘、王,得其皮耳。更二十餘年,學宋人,乃得其解處。」又說:「吾學書在十七歲時。先是吾家仲子伯長名傳緒,與餘同試於郡。郡守江西袁洪溪以餘書拙,置第二。自是始發憤臨池矣。初師顏平原《多寶塔》,又改學虞永興。以為唐書不如晉、魏,遂仿《黃庭經》及鍾元常《宣示表》《力命表》《還示帖》《丙舍帖》,凡三年。自謂逼古,不復以文徵仲、祝希哲置之眼角。乃於書家之神理,實未有入處,徒守格轍耳。比遊嘉興,得盡睹項子京家藏真跡,又見右軍《官奴帖》於金陵,方悟從前妄自標許,譬如香巖和尚,一經洞山問倒,願一生做粥飯僧。餘亦願焚筆硯矣。然自此漸有小得,今將二十七年,猶作隨波逐浪書家。翰墨小道,其難如是,何況學道乎?」二是「神在能離」,要脫盡法帖的習氣伎倆,要有自家精神:「唐人書無不出於二王,但能脫去臨仿之跡,故稱名家。『世人但學蘭亭面』,『誰得其皮與其骨』,凡臨書者不可不知此語。」他曾在一件臨作的跋語中說:「餘不學趙書,偶然臨寫,亦略相似,初書二十行,顧離而去之,後乃悉從石本,但助以神氣耳。」偶然臨寫趙孟頫書法,開始二十行左右還比較像,寫著寫著感覺來了,就離譜走板,純以神行了。對此,他在跋語中接著說:「臨書要如李光弼入郭子儀軍,旌旗一變。又如蘇、張縱橫,同出於鬼谷,不為其所籠罩,雖肖似,不足稱也。」以上是董其昌的臨摹觀念,特點是反對形似,強調神似,不斷吐故納新,拆骨還父,拆肉還母,脫去法帖習氣,表露自我精神。我認為只有具備這樣的臨摹觀念,才能在轉益多師的過程中,不斷有所發現,有所表現,最後形成自己的風格面貌,從臨摹走向創作,否則的話,一味求像,哪裡會有什麼創作,哪裡會有自己的風格面貌?以上講了從臨摹到創作的問題,我知道在座還有不少創作能力比較強的同學,也有苦惱,怎麼寫來寫去老是在原地打轉,水平一直徘徊不前,不知道怎麼樣才能進一步提高。我覺得這種苦惱的根子在於不明白創作分兩種類型,確切地說是兩個階段。首先是在拓展與對照的臨摹中,逐漸養成的風格面貌,這種風格只是建築在別人基礎上的一種調和,沒有自己的理念和追求,因此一旦風格養成,就不知道怎麼發榮滋長了,結果盲目重複,陷入程式化,寫來寫去都是一個樣子,自己不滿意,別人也膩味。我覺得要克服這種毛病,必須變盲目為自覺,在了解書法藝術的本質,了解書法藝術的過去、現狀和發展趨勢,了解自己的「性之所近」之後,選擇一種方向,建立起明確的創作觀念,只有這樣,你的創作才會不斷進步提高,真正形成自己的風格面貌。為了說明風格問題,我想引一段王元化先生的文章,他在《風格與作風》一文中說:風格是超越了模仿的幼稚階段,擺脫了教條主義模式化的僵硬束縛,從而趨向成熟的標誌。在西方文論中,風格和作風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歌德論風格,是把「自然的單純模仿」—「作風」—「風格」作為不同等級的藝術品來看待的。認為在模仿與風格之間,有一個「作風」的過程存在。什麼叫「作風」?黑格爾《美學》認為:「作風只是藝術家的個別的因而也是偶然的特點,這些特點並不是主題本身及其理想的表現所要求的。」這種作風一旦發展到極端,就只是聽任藝術家個人的、單純的、狹隘的、主觀性的擺布,就這種意義來說,「藝術家有了作風,就是揀取了一種最壞的東西」。因為這種「掌握題材和表現題材的特殊方式經過翻覆沿襲,變成普泛化了,成為藝術家的第二天性了,就有這樣一種危險:作風愈特殊,它就愈退化為一種沒有靈魂的因而是枯燥的重複的矯揉造作,再見不出藝術家的心情和靈感了」。顯然,這種帶有貶義的「作風」與真正意義上的風格是朱紫各別、涇渭殊途的。這裡所謂的「作風」近似我國書法、繪畫、音樂表演中所謂的「習氣」。這種習氣是不適宜於表現審美客體的,也不是作者創作個性合理的自然流露,而是脫離了藝術的內在要求,作者在表現手法上所形成的某種癖性,往往由於習慣成自然,不管場合,不問需要不需要或適當不適當,總是頑強地在作品中冒出頭來,成為令人生厭的贅疣。在座的創作能力比較強的同學,自以為有了風格,其實按照王元化先生的觀點,那只是一種「作風」,一種習氣而已,怎麼讓習氣演進為風格呢?我覺得必須建立起自己的創作觀念,對於這個問題,宋明理學中關于格物致知的理論也可以給我們許多參考和啟示。二程的學生楊時,就是那位「程門立雪」的主人公,他與謝良佐一樣,認為窮理不必「物物而窮」,但是提出的方法卻不同。謝良佐主張「必窮其大者」,楊時則主張反身而求。他說:「致知在格物,號物之數至於萬,則物蓋有不可勝窮者,反身而誠,則舉天下物在我矣。……反身求之,其則不遠矣。」楊時的格物強調主觀,把自己放進去,結果有兩個。一方面是玄同彼我,通徹無間,如後來的理學家羅欽順所說的格物應當包括心在內,心與物要融為一體,他說:「格物之格,正是通徹無間之意,蓋工夫至到則通徹無間,物即我,我即物,渾然一致,雖合字亦不必用矣。」「所貴乎格物者,正要見得天人物我原是一理,故能盡其性。」另一方面是「以心正物」。陸九淵與學生有這樣一段對話。伯敏云:「如何格物?」先生云:「研究物理。」伯敏云:「天下萬物不勝其察,如何盡研究得?」先生云:「萬物皆備於我,只要明理。」陸九淵主張的理不是外在的事物規律,而是我的心,因為「我心便是宇宙」,「盡己性則盡物之性」,學習應當「收拾精神,自作主張」。如果不能在主體方面發明本心,確立選擇和取捨的標準,徒然泛觀,那就無法對紛然複雜、真偽相混、精粗並存的對象進行揀擇,結果只能戕害本心。陳獻章說:「為學當求諸心。」又說:「學者苟不但求之書而求諸吾心,察於動靜有無之機,致養其在我者,而勿以聞見亂之,去耳目支離之用,全虛圓不測之神,一開卷盡得之矣。非得之書也,得自我者也。蓋以我而觀書,隨處得益,以書博我,則釋卷而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