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現場檢查工作安排,我局於2019年7月起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洲明科技或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監事缺席股東大會
洲明科技部分股東大會召開時只有部分監事出席,缺席監事無請假或授權委託手續,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二)內幕信息登記管理不規範
洲明科技內幕信息登記管理存在不規範情況。一是《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規定》部分規定與《關於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的要求不相符。二是對股權激勵、對外投資等部分重大事項未登記內幕信息知情人。三是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範圍不完整,在收購部分子公司股權等事項中未將中介機構參與人員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登記。上述情形違反了《關於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
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項目收入、成本確認不準確
洲明科技子公司山東清華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華康利)的主營業務為景觀亮化照明工程,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的規定需要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清華康利在各期期末未能合理預測合同預計總成本,未能根據項目的完工情況合理確定工程完工進度,導致部分工程項目確認的收入成本不準確。此外,公司子公司杭州柏年智能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項目按開發票時間確認收入,收入確認時點存在滯後情況。
(二)壞帳準備計提不準確
清華康利存在同一客戶不同項目未單獨劃分帳齡、部分項目完工驗收後未及時確認應收帳款、部分長期已竣工未結算項目的存貨未及時結轉至應收帳款等情況,影響應收帳款帳齡劃分,導致相關壞帳準備計提不準確。
(三)部分已發生成本費用未及時結轉
清華康利2018年末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存在公司員工借款掛帳情況,相關費用實際已發生但未及時結轉。
(四)存貨減值測試不審慎
清華康利部分停工項目、尚未施工的項目存在減值跡象,但未對存貨中上述相關項目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此外,洲明科技對部分存貨進行減值測試時,選取的預計售價未考慮庫齡對存貨價值的影響。
(五)借款費用資本化確認金額不準確
公司對不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兩個工程項目確認了資本化利息,導致少確認相關財務費用。
三、未將在外任職情況報告公司,導致公司信息披露不準確
你在2015年至2017年4月期間擔任北京藍色韜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監事職務,在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擔任北京敦復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經理職務,但你未將上述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報告公司,導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年報中對相關信息的披露存在不準確情況。
洲明科技存在股東大會運作不規範、內幕信息登記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影響到公司治理有效性。公司對部分項目收入及成本確認、壞帳計提、存貨減值測試、費用確認等事項的處理不規範,影響到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你作為洲明科技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對上述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未將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報告公司,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關於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深圳證監局
2020年3月12日
來源: 證監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