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從標題上,毫無疑問,這充滿衝突和對抗,或者偏見。
很遺憾,也很殘酷,我確認並堅信,事實並非如此。
我想先談談我自己。
我當過兩年教師,20年前,在老家一所完全中學。
有一件事,至今想起來,我內心仍有愧疚。
那時我本科剛畢業,那所中學是新辦的公立學校。我教的是初二的四個班的政治課,以及高一兩個班的政治課。
因為是新學校,學生的成績一般,我曾把他們形容為「中國教育的棄兒」——他們中的絕大多數,被認為是升學無望,或者確切地說,在讀書這條路上希望不大的學生。
這些學生自然比較調皮搗蛋。
當時在初二的一個班上課時,有一位學生不停地找同桌及前後排的同學聊天,提醒了幾次依然無效。我心裡開始有點不耐煩,就停了下來,把他叫到教室後面的門口。
我跟他說,你自己不想聽課,我不幹涉你;但是你找同學說話,會影響別人,要不這樣,如果你實在不想聽我的課,那麼,請你出去。
學生似乎不服:「我交了錢了上課的,憑什麼不讓我上課?」
很好的權利意識?我尋思這大概就是「報應」,我上課總教他們,要有權利意識。
「你如果趕我走,我就找校長去!」
我大概被這句話激怒了,「你是交錢來上課,但是不是交了錢就可以來課堂裡找同學說話的。我現在就不讓你來上我的課,你要是覺得老師做錯了,那你就找校長投訴去!」
學生似乎是有點害怕了,也似乎是反抗,嘴裡嘟囔,「我不找校長了,我要回去」。
我不讓他進教室,他硬要往裡走。我隨手一推,一邊說:「去啊,你不是說要找校長嗎?」
沒想到,那位學生被我推了兩三米遠,然後踉蹌倒在地上。他哇地一聲哭叫起來:「老師打人了!」
初二的學生,儘管他顯得瘦小的,但其實個頭不會比我小多少了。我當時真的有點嚇到了,心裡想的是,他怎麼這麼不經推?
我馬上把他拉起來叫到教室旁邊的辦公室,打電話讓班主任老師過來。
後來在班主任老師的協調下,這事就這麼過去了。
從那以後,這位學生在課堂上不再交頭接耳,但我也知道,他根本就沒在聽我講課。
他也再沒喊過我老師。
我也沒有找過他,與他談一談。
那所學校叫潮南峽暉中學,我忘記學生的名字了,事情發生在2001年。
也許,如果有機會,比如他們開同學會時把我這老師邀請過去,我會當面、真誠地向他道歉!
也許,網絡能夠讓這位學生,收到當年那位把他推倒在地的老師遲到的道歉!
後來,我總在想,當人受情緒支配時,是有多可怕,特別是面對沒有還手能力和足夠抗壓能力的孩子的時候。
因為沒當老師了,當了父親之後,我一直告誡自己,在面對孩子的時候,即使當時有多不耐煩多憤怒,也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緒。
必須保證,自己進行的是教育行為,而不是發洩情緒!
02
那麼,為什麼還要談袁燈美?
昨天,江蘇常州金壇區教育局官網發布一份通報,對之前輿論關注的小學生繆可馨跳樓自殺一事,作了估計是「最終的結論」。
全文如下:
《關於對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調查處理的通報》:
針對家長和網友的反映,經查,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修訂)》、《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給予袁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教育部門將深刻吸取教訓,嚴格落實對教師的教育管理責任,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於教育全過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金壇區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從官方的這份通報中,可以確認,家長及網友指控的,教師袁燈美辦課外輔導班、收紅包等的事實是存在的,但是是否有體罰學生,從通報中是無法確認的;至於袁燈美到底收了多少家長的紅包、金額多少,這些事實,依然是語焉不詳。
而對於袁燈美在繆可馨自殺事件上需要承擔的責任,依然是之前的結論:沒責任!
6月20日,人民日報社旗下人民網發表「人民網評」《期待繆可馨事件拿出一份完整調查》。看來,人民網也不是足以扭轉風向的力量。
怪有論者哀嘆,繆可馨縱身一躍,給了班主任袁燈美一個黨內警告!
這並非故意渲染,事實恰恰是如此,如果不是因為繆可馨事件,在常州教育官方的眼中,袁燈美一直是一名「優秀」、「骨幹」教師。
人們難以掩飾內心的沮喪。
我不想過多評論這個事情本身,因為我再也不想成為一名時事評論員,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父親。我只想討論,假如我的孩子,碰上袁燈美這樣的老師,作為家長該怎麼辦?
在本人之前文章《繆可馨之問|你真的在乎孩子的感受嗎?》中我已經提醒,父母應該要成為孩子永遠的最值得信任的依靠,這樣即便他們遭受委屈或者羞辱,不至於內心那麼容易崩潰而做出極端的行為。
當然,這還遠遠不夠。
03
實際上,如果單純討論袁燈美被指控「體罰」「羞辱」學生的那些行為,你會發現,其實類似的行為,在校園裡並不鮮見。
常州調查組沒有明確認定,袁燈美是否體罰過學生,更沒有承認,在繆可馨自殺之前有「毆打」、「辱罵」繆可馨。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在繆可馨寫了作文之後,她是有對繆可馨進行「批評」的。
語言作為一種隱性暴力,它的殺傷力有時候更可怕。
不過,這往往是一些教師的殺手鐧,家長們其實也深知這一點,所以,有時候,家長不得不像繆可馨家長一樣,給教師送錢交「保護費」。
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規定,「語言暴力」是被認定為「變相體罰」而被禁止的。但是,作為一名曾經的教師,我曾多次問過我的同行,能不能找出教育領域內既不是「體罰」同時又不是「變相體罰」的行為?至少20年過去了,我從來沒有聽過別說是說服我或至少是能自圓其說的答案。
據我觀察,廣泛存在於教育領域內的「體罰」有兩種:
一種是出於教育者「一舉兩得」想像的懲罰,比如抄作業N次、背書等,對教育者來說,他會覺得這樣做既能讓犯了錯誤的學生受到「懲處」,同時又能提高學習成績;
一種是單純的懲戒措施,比如跑步、罰站、掃地等。這相當於「勞動改造」,或者近似於「社區懲戒」。
因此,我們經常能看到的現象是,類似學生上課交頭接耳或者作文寫得不夠好等,到底需要進行什麼樣的懲罰,完全依賴於教師一時的選擇——如同我對那位不聽勸告上課交頭接耳的學生一樣,我當時認為,我有權力既可以對他置之不理,也有權力可以把他趕出課室。
上課遲到可以罰站,也可以抄10遍生字或英語單詞,與同學交頭接耳也可以罰站,不交作業也可以罰站也可以是罰跑操場10圈。
當然,教育並非是死板的,如同法律法條一樣,可以對學生的每一種行為對號入座。但是,總體上,大多數教師對學生「錯誤」行為的糾偏,往往是基於羞辱讓學生長記性為目的,而不是通過「懲罰」來幫助學生樹立規則意識。
一旦教師被情緒所支配,懲罰就會變成可怕的破壞力量;或者它會被某些師德不良的教師所利用,藉此用來恫嚇家長迫使家長不得不給教師送錢送禮。
在這種情況下,規則的制訂及執行完全是隨意的,學生對於自己行為產生的後果是不可預期的,這樣,規則本身永遠不可能建立,遑論學生對規則的敬畏。
04
規則無權威,則只能依賴於教育者本身的「威權」,這樣不難理解,學生為何往往會表現出比較「懼怕」班主任,而科任教師一上課,班級紀律馬上變得不一樣。而教育者為了樹立自己的「威權」,往往是表現得越「負責任」的教師,其管理方式就會越極端。
前段時間有位東北13歲的孩子鍾美美因模仿教師而上了熱搜,有多少人從孩子的模仿中看到了自己老師的影子?又有多少教師敢正視鍾美美?
當然,老師們也許會覺得委屈,毫無疑問,包括他們的支持者都未必會覺得讓學生去跑步、罰站等有什麼問題,「我是為了你好呀!」、「跑步可以鍛鍊身體」,而且我相信她本人和她的支持者都會認為,這不僅是「負責任」,他們內心甚至會哀嘆,現在的孩子太脆弱了,都被慣壞了!
這樣的哀嘆,似乎是符合現實的。日本韓國的幼兒園會在大冷冬天時老師組織孩子光著身子在戶外活動。在中國,有多少幼兒園敢組織這樣的活動?孩子傷風感冒了,誰能擔當起這樣的責任?又有多少家長,願意放心地把孩子交給幼兒園讓孩子去參加這樣的訓練?
但是,這是訓練、鍛鍊,不是懲罰。因違反紀律而被罰跑罰站,沒有人意識到對孩子來說,這是一種「羞辱」,是公開的「示眾」。
當然許多人會認為我是在危言聳聽,被老師罰去跑個步就是什麼羞辱、示眾,孩子心理哪有那麼脆弱的。
但恰恰正是在這種教育環境下,我們社會上的絕大多數人,對來自自上而下權力或威權的羞辱,不僅渾然不覺甚至習以為常。
05
也許有人會反駁,這樣說根本就是幻想或者書呆子氣,要這樣,老師得怎麼當啊?
我曾在《發刊詞|給孩子方寸空間,孩子會還你一片天地》一文中提出了,家長,其實也包括教師,要儘量讓自己的行為符合專業規範要求。
比如,學生考試成績不好、作文沒寫好時,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覺得,這個時候對他們進行批評是天經地義且必要的。
但是,我們如何想像,當醫生看了我們的檢查報告之後,會把指標不正常的患者全部叫去罰站或者批評一頓,斥責他們懶得跟頭豬一樣不運動暴飲暴食;或者罵患者的祖宗,基因不好遺傳了疾病?
但醫生只會根據報告,給出專業的建議,進行專業的治療,通過這樣的方式讓患者變得健康起來。
那麼,作為父母,不同樣應該是通過發現孩子身上的短板和問題,給出專業建議或者進行專業的指導,讓孩子變得更好起來嗎?
我一直跟女兒說,爸爸媽媽也會犯錯誤;到了她上學的時候,我告訴她,老師、校長也有可能是錯的。
我曾花了差不多一周的時間,跟女兒講清楚一個道理:國家 chairman 只是一個工作崗位。
她可能還是似懂非懂,但至少我能感受到,她大概是接受了。
愛人經常會抱怨我,因為我的影響,孩子會比較「難教」。
的確是如此,因為如果你不能在內心說服她,她根本不會認同你。
她會跟我說,如果學生做錯事,老師懲罰學生去站教室門口,老師可能是想讓學生在全班面前出醜,那麼這樣做,老師也是不對的。
對孩子來說,如果她從小就能認定,沒有誰能夠成為她生命的主宰,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宰,那麼一旦有機會,她自己就會做出選擇,培養自己內心的標準,這是孩子責任感的源泉。
當孩子內心篤定,有自信,並且他能夠真切感受到,父母永遠是自己最值得信任的依靠時,那麼,即便是面對著類似來自袁燈美這樣師德不良的教師的羞辱,她的內心,也許不會那麼容易被擊垮,至少沒那麼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