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後為什麼我們一毛錢賠償都沒拿到?
日本,是一個讓中國人一提起就心緒不平的國家,這個不安份的鄰居,在近現代歷史上對中國傷害最深,割走了臺灣島,從中國掠奪了大量財富,侵華戰爭又給中國造成了6500億美元(1945年幣值)的損失。
▲北洋政府在太和殿前閱兵,慶祝一戰勝利
在中國人的歷史記憶中,近代中國幾乎每戰必敗,割地賠款,簡直把家底都要賠光了。那麼,有沒有中國獲得了戰爭賠款的反例呢?
答案是有的——中國以一戰戰勝國的身份從德奧獲得了總計約8400萬元的賠款,加上繳獲的德奧船隻以及免去的庚子賠款,總收益達2.5億元(以北洋政府貨幣計)。
▲梅津美治郎在降書上簽字,無條件投降
那麼,到了犧牲大得多的二戰,中國有沒有從日本那裡到賠償呢?
第一,中國得到了賠償,但沒有得到賠款。
第二,中國得到的賠償很少。
第三,大國基本都放棄了賠款。
蔣介石在抗戰勝利後發出了「以德報怨」的號召,似乎要放過日本,而實際上蔣介石只是強調了「不可對無辜人民加以汙辱」,並沒有不要賠償的意思。
從歷史記載看,在戰爭結束之初,中國和美國對日本的態度還是比較嚴厲的。
▲波茨坦會議決定了戰後秩序的基本框架
在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中,明確了日本的賠償原則——
「日本為支持其平時經濟及交付公正之實物賠償,得維持必要工業,但不得維持能使日本再武裝之工業。」
也就是說,除了用來維持日本經濟運轉所必需的工業以外,其餘的全部用來賠償。
▲鮑萊傾向於嚴懲日本
日本投降後不久,杜魯門就派特使鮑萊(Edwin W. Pauley)率團考察,鮑萊隨後發表了一份報告,認為「過去的日本工業的發展,帶有極其濃厚的擴充軍備的色彩」,主張拆除工業設備,把日本的工業限制在1926-1930年的水平上。
▲美國單獨控制了日本
在對日政策上擁有極大的自由度
美國隨即制訂了《日本賠償即時實施計劃》,主要內容是拆除所有軍工廠和大部分生產鋁、硫酸、軸承等產品的設備用於賠償,總額約30 億美元,該計劃被盟國組織的「遠東委員會」所接受。
▲日本被炸得差不多了,
還真沒多少能拿來賠償的東西
1946年10月,蔣介石召集各部商討索賠方案,確定了《關於索取賠償與歸還劫物之基本原則及進行辦法》,大致內容是以實物賠償為主、中國應得賠償總額的一半、沒收日本在華財產抵做賠償等。
戰後初期的美國,其亞洲戰略以中國為中心。在美國的影響下,遠東委員會於1947年對中國的索賠予以了兩次支持,這是中國獲得賠償最有利的時機。
▲大名鼎鼎的雪風號就是賠給中國的軍艦之一
第一次是分配日本殘餘艦艇,中國分到了34艘,其中驅逐艦7艘,但噸位不足5萬噸。
第二次是美國提出《日本賠償先期交付案》,在先期拆除的工業設備中拔出30%,優選賠償受日本直接侵略的國家,中國分得15%。
從1947年底到1950年,中國共拆運日本機械設備53946臺,特種測量器械3198 臺,約合2207萬美元,只算是象徵性的賠償。
此時中國局勢驟變,國民黨政府在內戰中一敗塗地,美國對蔣介石非常失望,轉而把日本作為亞洲戰略的核心。
從經濟上講,美國繼續要日本賠償也不划算。日本被打成一片廢墟,全靠美國維持。到1950 年,美國已經付出了20 多億美元——日本賠了幾百萬,美國倒貼幾十億,美國輿論質疑,這是誰向誰賠款啊?
於是,美國由「懲日」轉變為「扶日」。1949年5月12日,美國決定停止日本的拆遷賠償,中國也就沒有再得到實物賠償了。
退守臺灣的國民黨政府喪失了與美日交涉的資本與底氣——美國既然不把蔣介石視為頭等盟友,也就不再幫忙索賠了,而日本則是找到了躲避賠償的藉口。
這一形勢在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上被完全體現出來。
和約談判前,因為多數國家反對國民黨政府代表中國出席,甚至英國也不贊成,於是美國決定不邀請國共任何一方參加,而是讓日本自行決定與誰籤約。
▲日本代表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
在和會上,美國表示「日本的資源目前不足以全部賠償此種損害及痛苦」,各國除了扣留日本在本國的財產作為賠償外,只能要求日本提供勞務賠償。
會後,美、英、澳、荷等國均放棄了索賠,蘇聯拒絕籤字,但隨後也宣布放棄賠款。
日本沒有說話的份,但有美國保底,自然偷著樂——日本國會很快批准了和約,首相吉田茂很興奮:「日本現在有選擇媾和對手之權,對於如何行使此權,應考慮客觀環境,考慮中國情形以及其與日本將來之關係,不擬輕予決定。」
▲國民黨政府與美國籤訂協定
沒有美國支持,國民黨政府不得不在賠償問題上一讓再讓。
1951年9 月12 日,「外長」葉公超表示,願以舊金山和約為藍本與日本籤訂和約。這一方面是因為國民黨政府只能跟著美國走,另一方面是為了保住「正統」地位——萬一日本選擇與新中國籤約,豈不是喪失了代表中國的資格?
於是,日本反而在談判中佔儘先機,以「我國現在若與貴國訂約,勢將引起大陸中國國民對我之仇視」等說辭來延宕,吉田茂放出風聲:「如果中共在今後3 年內提議與日本締結和約,日本……絲毫不會提出反對。」
1952年3月22日,在《舊金山和約》生效的壓力下,在害怕「正統」落到大陸的憂懼下,國民黨政府步步退讓,最後完全放棄賠償,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7小時與日本籤下了《臺北和約》——國民黨政府對日索賠就此告終。
▲1955年10月17日,日本國會議員訪華團訪問中國
新中國的基本態度是從大局出發,放棄賠款。1955年3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了《中共中央對日政策和對日活動的方針和計劃》,確立了對日交涉的基本框架——
「聲明取消戰爭狀態和宣布日本免付賠款的時間不宜過早,要表示中日關係正常化以前不能正式解決,但我方願意解決該問題。」
這既是為了爭取日本,也是因為蘇聯放棄了賠款,中國要與老大哥保持一致。
當中蘇關係破裂後,新中國非常孤立,東有美日,西有印度,南有臺灣,北有蘇聯,周邊全是敵對勢力。在此情況下,為了對付最大的敵人蘇聯,有必要與美日緩和。
在美國拋開日本搞了「越頂外交」後,大吃一驚的日本連忙跟上,於1972年恢復了中日邦交,在1978年籤訂了《中日友好和平條約》。籤約過程中,中國最為強調的並不是賠款,而是「共同反對霸權主義」——與美日緩和,全力對付蘇聯,是迫在眉睫的需求。
如果當時堅持要賠償,會怎麼樣呢?
一個可以預料的後果是中日邦交正常化將會推遲。日本對賠償問題做了預估,如果給付賠償,這筆巨款將是對日本經濟的沉重打擊,所以寧願推遲恢復邦交,田中角榮訪華前就已打定主意,「如果要求賠償就立即回國」。
▲日本的「中正神社」、「蔣公頌德碑」
「以德報怨之碑」
另一個後果,則是會助長日本親臺勢力的氣焰。蔣介石放棄賠款是形勢所迫,但在日本國內,卻被許多人視為「德政」,因此而有親臺傾向的人,不在少數。如果堅持要賠款,親臺勢力將會大做文章——看,「蔣公」對我們多好!大陸的共產黨不能接近!
如果中日邦交不能恢復,中國的外部環境將依然險惡。
基於以上考慮和歷史上的一貫表態,中國最終放棄了賠款要求。
▲相比賠款,世人更看重德國的態度
在中日建交公報中,放棄賠款是為了中日友好,而真實的原因一是為了順利建交,擺脫困境;二是因為有蔣介石政府放棄賠款在前,大陸不得不予以事實上的追認;三是從國際主流來看,免除戰敗國的賠償是主流。
第三個原因可能有些出人意料,德國不是一直在賠嗎?
其實,德國的國家賠償在50年代就基本被免除了,德國積極履行的,是對民間受害者的賠償。中國放棄的同樣是國家賠償,但民間追償的權力是保留的,這一點與各受害國的態度一致。
▲「慰安婦」中韓兩國少女雕像
例如「慰安婦」等民間受害者的賠償問題,中國韓國從來沒有放棄這項權利,一直在要求日本對其進行賠償。在民間賠償這個問題上中韓兩國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日本必須賠償!
那為什麼國家層面的賠償要免除呢?從現實角度看,戰敗國受損嚴重,搜括式的賠償只會讓戰敗國成為戰勝國長期的負擔;從歷史教訓看,洩憤式的高額索賠無疑是在醞釀下一場戰爭。例如德國發動二戰的起因離不開一戰戰敗後的高額賠償。
出於這兩個考慮,世界主要戰勝國均沒有在賠償問題上過多糾纏,一方面清算法西斯餘毒(日本不徹底),一方面扶持戰敗國經濟,使之能重回國際社會,保證長久和平。從實際效果看,這個目的基本上達到了。
戰後日本對其他各國的賠款如下——
印尼: 8億美元
菲律賓: 8億美元
緬甸: 2億美元
越南: 3900萬美元
寮國: 278萬美元
柬埔寨:417萬美元
韓國: 3億美元
新加坡: 2500萬新元
馬來西亞: 2500萬馬元
泰國: 150億日元
瑞士: 11億日元
西班牙:20億日元
瑞典: 5億日元
丹麥: 7億日元
蒙古:50億日元無償經濟援助。
共計22.3億美元,以黃金折算,這筆錢大約相當於5個《辛丑條約》的數額。
中國放棄賠償,但日本不能不有所表示。
1980年,日本開始提供無附加條件的優惠貸款,用來回應中國的善意,包括三筆日元貸款,三筆能源貸款和15個項目的無償援助,總計約34900億日元(合當時158億美元),2001年達到了2144億日元(142億人民幣),主要用在鐵路、水電站、電力、鋼鐵等領域的基礎建設上。
來自日本的貸款起了一定作用
亞洲小國之所以能拿到賠款,主要是因為日本有市場開發的需求,日本在談判中附加了條件,表面上賠款,實際上賺了——日本愈加發達,而小國依然窮困。
中國人對未獲日本賠款心有不甘,一方面是因為中國受害太深,另一方面是因為日本悔罪態度不佳,後者可能更加重要——中國人真的只是在乎這筆錢嗎?不是的,中國人更看重的是態度,德國態度好,國家賠償取消了,也沒人有意見。
▲這才是中國人真正在意和痛恨的
其實,包括任何國家,並不能指望靠外國的賠款來達到富強的目的。當初得不到賠款,就是因為中國不夠強大,無法左右局勢,要麼毫無資本,要麼為了大局退讓……歷史已經過去,歷史無法更改,今天的我們,除了要支持民間對日索賠外,還要儘自己的努力,保持中華民族的強盛和團結,莫要讓悲劇和遺憾重演——這才是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