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銀行帳戶將5年不能開戶、不能用第三方支付!

2020-12-22 行動支付網

5月27日上午,台州舉行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黑灰產」新聞發布會,向新聞媒體通報了台州整治涉詐黑灰產突出問題的階段性戰果。

先來看看嚴打戰果

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包括非法買賣、出借、出租電話卡、銀行卡、企業營業執照、對公帳戶、公民個人信息等產業,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土壤」。今年以來,台州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深化協作,對涉詐黑灰產開展專項打擊整治,深入推進綜合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截至5月22日,公安機關打處本地涉詐黑灰產人員共388人、繳獲銀行卡591張、營業執照897套、POS機37臺,破獲各類案件500多起,涉案金額1.4億餘元。

重拳砸碎賺快錢的美夢

3月初,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台州中心支行共同成立工作專班,開展聯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黑灰產突出問題,全面落實違規註冊企業排查、涉案帳戶倒查、涉案線索核查等相關工作措施。

市公安局結合「淨網2020」專項行動,抽調刑偵、網偵等警種開展「清源」打擊黑灰產專項行動,以「臨海蔣某某等人詐騙案」「椒江楊某某詐騙案」等個案為起點,通過多警種合成作戰,深挖本地從事涉詐黑灰產人員,4月份以來在全市範圍組織三次集中行動,累計抓獲涉嫌參與為境外詐騙窩點提供銀行卡、取款、轉帳等環節的人員245人,破獲全國各類案件310起,涉案金額1.22億元。根據上級公安機關下發的涉案帳戶線索,市反欺詐中心研判出開卡團夥5個,全市刑偵部門克服疫情風險,遠赴杭州、福州、廈門、鄭州等地開展抓捕,目前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43人,線索辦結率95%,居全省前列。

人民銀行台州中心支行有針對性地對存量帳戶開展風險排查,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線索提供給公安機關開展打擊,三門縣公安局根據人行傳遞線索,成功打掉了一個以福建三明籍林某為首的7人開卡團夥,經查,去年12月份以來,林某先後組織各類人員,前來台州、杭州、義烏等多地開設對公帳戶並出售給詐騙團夥,累計售賣對公帳戶80餘套,非法獲利10餘萬元。

在黑灰產專項打擊整治工作中,聯席辦相關成員單位主動履職,通過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出臺黃牌警告、掛牌整治、聯合約談等相關舉措,始終保持對涉詐黑灰產的高壓監管態勢。5月9日出臺了全國首次由三部門聯合發文的《中國人民銀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建立打擊治理利用銀行帳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合作機制的通知》,相關做法得到了部、省領導的肯定。

相關人員會受到懲戒也可能涉罪

公安機關告誡廣大市民,要妥善處置自身的電話卡、銀行卡、企業營業執照等物品,任何買賣、出借、出租等行為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風險,嚴重的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可能要承擔三種法律責任:

(1)構成詐騙罪共犯;

(2)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3)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另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存在虛假登記的,依法撤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對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開展信用懲戒,3年內禁止其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其違法行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浙江對外公示。對涉案當事人名下的其他關聯企業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依法處置。對提供虛假資料的中介機構,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記入信用檔案。

金融機構加大帳戶準入審核和資金交易監測,建立健全覆蓋事前事中事後的帳戶風險防控體系。

目前,人民銀行已對247名被市公安局認定的買賣銀行帳戶、冒名開戶相關個人實施以下懲戒:

▲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並不能新開立帳戶;

▲懲戒期滿後要新開立帳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會加大審核力度;

▲被懲戒人員信息移送徵信系統。

這意味著被懲戒人員信用將受到影響,銀行業務只能去櫃面辦理,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ATM、POS刷卡,不能發紅包,購物不能使用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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