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公務員面試熱點: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國培

2020-08-28 國培教育

【熱點背景】

沒有懲戒,教育是不完整的、殘缺的和不負責任的。適當的懲戒不僅是教育者的權力,也是義務,是基於教師職業地位而擁有的一種強制權力。而在當前學校教育中,只要有老師一旦對有嚴重過錯的學生進行懲罰,則會學生鬧、家長鬧,有的發布到網上後,甚至會引發網有聲討,而學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乃至地方政府,為了息事寧人,就將教師的行為定性為「體罰學生」。教師被處分、降級甚至被辭退、被開除。但由此卻導致很多教師不敢管、不願管,這樣將會使得部分「熊孩子」走上錯誤道路,進入社會後也會敗壞社會風氣。因此,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教師懲戒權,並要求制定實施細則。這樣不僅使得教師懲戒學生有章可循,也保障校園秩序的正常運行。

【模擬題】

為了更好地保障和規範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學生的職責,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教師懲戒權這一問題,並要求制定實施細則,以便其能在現實中執行。對此,你怎麼看?

【思路解析】

1.分析該政策出臺的背景

(1)在當前學校懲戒學生中,由於家長溺愛、網絡輿論橫行等錯誤觀念影響下,一些部門與學校對於老師正確必要的管教也持有否定態度,致使很多教師不敢管、不願管,但同時在教師懲戒中也存在著以權謀私,過度懲戒的現象。此次明確教師懲戒權便可讓學校、老師、家長都有把「尺子」去進行自我判斷,減少家校矛盾。

(2)對於教師來說,能夠更好地為其「減負」,使他們拋卻顧慮、合理拿捏把握懲戒尺度,精準選擇懲戒措施,進而營造一種敢管、會管、能管學生的良好氛圍;

(3)給予家長評判教師懲戒依據,理性處理孩子教育問題;

(4)有助於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樹立有效規則規範意識,養成良好行為習慣,進而減少青少年中荒唐極端的惡性事件頻頻發生;

(5)以立法的形式給予教師一定的懲戒權,能夠更好地樹立教師威信,形成健康的教育生態。

2.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潛在問題

(1)各地高校並不重視對於老師在行使懲戒權的保護,導致懲戒權難落地,也難以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最終也成為空中樓閣;

(2)部分家長不理解,錯誤認為這是變相給予老師權利,進而並不配合學校管理,嚴重者也會私下進行打擊報復;

(3)教師對於懲戒權理解出現偏差,錯誤使用手中權力對孩子進行懲罰,嚴重挫傷孩子自尊心和學習積極性。

3.優化該政策的建議

(1)教育部門履行好自身職責,加強對於各高校出現師生懲戒問題的處理措施的監督和把控,避免高校錯誤進行處理。

(2)加強對於政策的宣傳解讀,一方面利用抖音、官方平臺等加強對於政策的出臺意義的解讀,獲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另一方面深入到各中小學校園當中,加強教師和學校對於懲戒權的正確使用和理解,避免教師的錯誤理解。

(3)教師自身在使用時要把握好角度和方法,合理採用規勸+管制+適當懲罰模式,孩子犯錯時,不要立刻責罵教訓,仍以教育為主,輔助適量懲罰,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營造校園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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