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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教師法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
「建議修改教師法,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明確其具體內容和適用邊界,明確政府、社會、學校、學生、家長、教師各方的權責,有助於依法建立教育的保障機制和校園的安全聯動機制,最終起到維護正常教學秩序的目的。」周洪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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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率先用立法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 如何解讀?
日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官網發布《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將此前審議稿引發爭議的老師可對學生「罰站罰跑」的條款刪除,並將具體的懲戒規定下放給學校主管部門,在全國率先用立法賦予老師教育懲戒權。有專家建議,給予教師自主裁量權,讓學生參與規則制定。今年以來,教師懲戒權被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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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率先立法明確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
廣東出臺學校安全條例探索校園欺凌防治機制率先立法明確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近年來,如何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校園秩序,是否應該賦予學校和老師教育懲戒權,校園欺凌該如何防治等問題,成為社會各界持續討論的熱點話題,也在業界引發了不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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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省正式賦予教師懲戒權,教育懲戒權這次是真的來了
該條例的實施引起了大家廣泛的關注,因為這是廣東省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方式,賦予了教師必要的懲戒權。實際上該《條例》主要是維護學校安全方面的,對教師的懲戒權規定得還不夠具體,只是涉及到學生違反安全管理管理方面的違規,在教學或其它方面的違規,教師的懲戒權該怎樣正確行使該條例沒有明確。但不管怎樣,該條例還是賦予了教師的懲戒權。去年(2019年),國務院就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這份《意見》中就提出要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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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怎麼看廣東賦予教師懲戒權?
據報導,為有效糾正學生不良行為,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根據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將通過立法回應社會各界呼籲,賦予教師必要的教育懲戒權,強化對有不良行為未成年學生的教育糾正,加強對學生違法行為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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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立法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 不得變相體罰辱罵
廣東出臺學校安全條例探索校園欺凌防治機制率先立法明確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近年來,如何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校園秩序,是否應該賦予學校和老師教育懲戒權,校園欺凌該如何防治等問題,成為社會各界持續討論的熱點話題,也在業界引發了不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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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9月起施行 賦予教師懲戒權
該條例對各類主體職責、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與培訓、教育懲戒、突發事件應對、「校鬧」處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為廣東省學校安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廣東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偉忠介紹,為有效糾正學生不良行為,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廣東通過立法回應社會各界呼籲,賦予教師必要的教育懲戒權,強化對有不良行為未成年學生的教育糾正,加強對學生違法行為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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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省正式賦予教師懲戒權,官方媒體提出教師心聲:手握戒尺哪敢用?
該條例的實施引起了大家廣泛的關注,因為這是廣東省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方式,賦予了教師必要的懲戒權。 實際上該《條例》主要是維護學校安全方面的,對教師的懲戒權規定得還不夠具體,只是涉及到學生違反安全管理方面的違規,在教學或其它方面的違規,教師的懲戒權該怎樣正確行使該條例沒有明確。但不管怎樣,該條例還是賦予了教師的懲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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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教師懲戒權是對教育的一種敬畏
教育部提出把懲戒權還給老師的說法眾說紛紜,贊成的,反對的各執一詞。其實,個人覺得給你權利只是一種對教育的敬畏,並不一定非要使用。就像官員有權但也不能濫用一樣,把權利關在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說明有權但不能濫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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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明確教師可行使教育懲戒權 但必須是先制止後懲戒
懲戒時不得實施體罰此次,廣東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方式,賦予教師必要的懲戒權。《條例》規定,中小學校學生在校園內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強迫傳抄作業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教師應予以制止和批評,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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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教師懲戒權就該具體
據廣東媒體報導,在9月24日提交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審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中,擬允許老師實行「罰站罰跑」,並明確與體罰或變相體罰作出區分。這也意味著,廣東擬在全國率先嘗試用立法賦予老師教育懲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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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是教育的剎車」教師懲戒權需要規則與邊界
懲戒是教育的剎車,老師沒有懲戒的權力,就如同讓老師去開一輛沒有剎車的汽車。學生不是向老師低頭,是向規則低頭。 最近一段時間,圍繞教師懲戒權的爭論甚囂塵上。作為公眾人物的馬雲,用生動、鮮活的「懲戒是教育的剎車」,來表達自己對教師懲戒權的態度和立場。對那些缺乏規則意識和邊界精神的學生進行必要的、適度的懲戒,猶如給失控的汽車及時地踩上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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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權界限不明,教師手握戒尺哪敢用
廣東實驗中學初中部語文老師楚雲說。在教學管理的過程中,教育懲戒權面臨著落實難的困境。「最明顯的困難是懲戒權怎麼把握度。」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陳先哲表示,「雖然教育部文件已經對可懲戒情況和如何懲戒的手段都進行了分類,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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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擬立法賦予老師懲戒權:罰站罰跑不屬於體罰
給教師罰站罰跑的權力青的蜂罰站罰跑,是對教育懲戒權的具體細化。如果這都被認為是「體罰」,那到底什麼是教育懲戒權?難道只是個中聽不中用的詞彙?不容否認,一些老師把握不好懲戒的「度」,出現了一些簡單粗暴的現象,但完全放棄懲戒,不也是一種矯枉過正嗎?在這樣的輿論環境下,給教師罰站罰跑的權力,恰是有見地、有勇氣的表現。就現實生活來看,它是解決實際問題的。老師們有法可依,就不會「不敢管」;家長們有章可循,懲戒權就不會越界。等孩子們長大了,也會明白這才是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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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實施懲戒權,如何拿捏尺度?
其中,有關教師使用教育懲戒權的問題,教育部門特別強調教師不得用體罰作為教育懲戒措施。要說教師的教育懲戒權,我們不妨先簡單說說它的歷史。從辯證的角度來看,這些年發生的不少教師懲戒學生熱點事件,的確有部分是教師懲戒手段不當、力度過大,超出了教育懲戒的限度。少數嚴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甚至造成學生傷亡事件,更是反映出教育懲戒權使用存在不規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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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懲戒權界限不明,教師手握戒尺哪敢用
廣東實驗中學初中部語文老師楚雲說。在教學管理的過程中,教育懲戒權面臨著落實難的困境。「最明顯的困難是懲戒權怎麼把握度。」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陳先哲表示,「雖然教育部文件已經對可懲戒情況和如何懲戒的手段都進行了分類,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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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懲戒權界限不明 部分教師「不敢管」「不願管」
廣東實驗中學初中部語文老師楚雲說。在教學管理的過程中,教育懲戒權面臨著落實難的困境。「最明顯的困難是懲戒權怎麼把握度。」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陳先哲表示,「雖然教育部文件已經對可懲戒情況和如何懲戒的手段都進行了分類,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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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季,教師懲戒權再引熱議 家長、老師和律師怎麼看
9月1日起實施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明確賦予了教師懲戒權。學生犯錯後,教師可不可以懲戒?如何懲戒?「教師懲戒權」這個討論已久的話題,再次引起大家熱議。【走訪】懲戒已存在,多為罰抄、罰站和全國各省市一樣,教師懲戒權在株洲家校圈中,一直是個熱議話題。城區多家學校校長在接受採訪中說,懲戒在校園裡確實存在,最常見的是罰抄、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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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教師節當天明確的是教師的漲薪權而不僅僅是教師的懲戒權
第36個教師節很快就要到了,教育部已於幾天前就開展好教師節宣傳慶祝工作作出了詳細部署,相信各地都會在教師節當天圍繞今年教師節的主題舉行一系列相關活動,當然在這特殊的一天,也會發布一些重要的與教育和教師相關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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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雅風,葉壯 | 論中小學教師懲戒權的彈性及限度
教師面對的是中小學生,學生個體在認知、性格、能力、家庭支持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考慮到教育活動的複雜性以及學生之間的這些差異,立法在將懲戒權賦予教師的同時,也應當給予一定的彈性空間,使教師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懲戒行為,以保障教育懲戒真正發揮教育作用。如何認識法律賦予教師的自由裁量空間?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如何把握教育懲戒權的彈性並防止懲戒權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