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經濟學原理》流芳百世的英國劍橋經濟學派開山大師馬歇爾,被推崇為現代經濟學之父。供給需求、成本效用、部分均衡、長期短期、靜態動態等諸多理念,經過馬歇爾的系統闡釋,成為現代經濟學的基本規範。個人之見,馬歇爾對後世經濟學發展的主要影響,應該是將邏輯實證論的哲學理念引入經濟學,倡導實證經濟方法論。馬歇爾有一段關於經濟方法論的著名論斷,弗裡德曼和張五常等許多大師都曾經反覆引用:
「這些爭議的經驗告訴我們,除非經過理智的考究和闡釋,我們不可能從事實中學得些什麼。這也教訓了我們,使我們知道最魯莽而又最虛偽的,是那些公開聲言讓事實自作解釋的理論家:或者無意識地,自己在幕後操縱事實的選擇與組合,然後提出如下的推論:在這之後,所以這就是原因。」(引自張五常《經濟解釋》卷一《科學說需求》)。
馬歇爾、弗裡德曼和張五常身體力行的實證經濟學和真實世界經濟學,是西方經濟學傳統最精彩、最重要、最引人入勝和最有前途的發展方向,亦是亞當·斯密傳統的發揚光大。
然而,邏輯實證論的哲學思想有一個致命缺陷,那就是邏輯實證論只承認一種必然性。它只承認邏輯必然性,不承認超越必然性和歷史必然性。易言之,邏輯實證論只承認一種真理,即科學真理。但是,世界上除了邏輯必然性之外,還有超越必然性和歷史必然性,除了邏輯真理或外延真理之外,還有內容真理或超越真理。
依照羅素的劃分和牟宗山的闡釋,真理有兩種類型:外延真理和內容真理。科學真理都是外延真理,它滿足兩個原則:一是外延性原則,一是原子性(個體性)原則。科學知識和科學真理必須滿足這兩個原則。外延性原則就是知識和真理可以脫離我們的主觀態度(subjective attitude)。牟宗山說:「凡是不系屬於主體而可以客觀地肯斷(objectively asserted)的那一種真理,通通都是外延真理。科學真理必須脫離我們主觀的態度。」科學裡面的命題都是外延命題,科學不能有內容真理。依照羅素的定義,所謂內容真理和內容命題通通是系屬於主體,系屬於人的主觀態度。外延真理有普遍性,內容真理亦有普遍性。不過兩個真理的普遍性有重要區別。外延真理的普遍性是抽象的普遍性,內容真理的普遍性則是具體的普遍性。
抽象普遍性的真理,就是可以用概念、範疇和數量將真理和命題準確表達出來。物理學和一切自然科學的命題和真理都建立在各種精確定義的概念、範疇和數量基礎之上。所以霍金給科學真理的定義就是:「科學理論只不過是宇宙或它的受限制的一部分的模型,一些連接著模型中的量和我們的觀測的規則。」概念、範疇、數量和命題(規則),共同構成科學真理。
內容真理則不然,它是具體普遍性的真理。依照牟宗山先生的說法,抽象普遍性的真理一經證明和發現,就是一現永現,一成永成,沒有其他花樣,沒有什麼折扣,沒有主體性,沒有主觀性,沒有彈性,放之四海而皆準。
具體普遍性的真理則不同,它呈現具有彈性、具有強度的差別、具有主觀性和主體性,因人而異,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譬如世界各大宗教所揭示的那些人生真理就是具體普遍性真理。耶穌說「我就是生命,我就是真理,我就是道路」。耶穌所說的真理不是科學意義上的真理,而是系屬於主體和主觀性的真理。
內容真理無法以精確的概念、範疇、數量和規則來定義和描述。譬如,我們無法準確定義道德、正義、公平、幸福、愛、仁、義、禮、智、信;我們無法用一個明確的規則和公式,來定義仁、義、善、公平和正義;我們更無法用數量來刻畫和計算正義、公平、幸福、愛、仁、義……除了無法像科學真理那樣準確定義和數量化之外,內容真理的呈現和表現形式與科學真理具有本質不同。誰能夠表現這些真理呢?我們從哪裡能夠看到這些真理的具體表現呢?只能從具體的時代、具體的個人身上才看得出來,有人表現強,有人表現弱,聖人能夠達到圓滿至善境界,惡人則完全沒有表現,這就是內容真理的彈性和強度,表現方式的主觀性、主體性和動態性。
當然,許多人不承認耶穌、孔子、釋迦以及人類無數聖賢哲人所講的那些道理是真理,他們只承認科學真理。邏輯實證論者就只承認科學真理,從不承認內容真理,他們認為耶穌、孔子、釋迦和無數聖賢先哲所講的那些人生道理是「情感語言」和「概念詩歌」。好多偉大科學家亦不承認有科學真理以外的其他真理。人們震撼於科學的偉大成就和巨大實用價值,儘管隱約感覺到耶穌、孔子和釋迦所講的那些人生道理彌足珍貴和不可或缺,卻很難承認或不敢肯定那是另外一種真理,甚至是比科學真理還重要的真理。
大概是深受邏輯實證論者和馬歇爾的影響,弗裡德曼給經濟學的定義就完全局限於科學真理,絲毫不提內容真理。事實上,馬歇爾、弗裡德曼和其他許多經濟學者給經濟學所下的定義,就是直接從邏輯實證論者那裡借用過來的。
一個基本重要的問題是,人類經濟活動所揭示的那些道理、規律、法則是不是都只能歸結為抽象普遍性的科學真理呢?首先,經濟學裡面,確實有一些規律符合科學真理的定義和規範,稱得上是科學真理。描述經濟體系的一些基本恆等式,譬如貨幣數量論恆等式MV=PY、古諾定理、瓦爾拉斯定理、比較優勢原理、斯密定理、科斯定理、租值消散道理等等,從抽象角度看,它們符合科學真理的要求,其概念、範疇、數量和規則,原則上都可以準確定義和量度。
然而,經濟學和社會科學還有大量的道理、規律和法則不符合科學真理的規範,它們屬於內容真理。譬如奈特就曾經寫過一篇有名的文章《競爭的倫理學》,針對經濟學者大談效率,奈特就問:效率究竟是一個科學問題,還是一個價值判斷問題?歐美經濟學的基本教義是市場競爭能夠帶來社會福利和價值的最大化,這裡就牽涉到價值和倫理判斷。你說的那個價值和福利最大化,是誰的價值?誰的福利?競爭朝這個方向邁進你認為好,朝另外一個方向你就認為不好,標準是什麼呢? 事實上,經濟學研究的所有問題,都離不開價值判斷,甚至經濟學者選擇研究方向,背後隱含的也是一個價值問題。(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中國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