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春光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

2020-12-17 中國財經信息網

[發行]春光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

時間:2018年07月10日 00:00:41&nbsp中財網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華市安文路420號)

說明: 說明: 9B36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

保薦人(主承銷商)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發行人聲明

招股意向書

摘要的目的僅為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並不包

招股意向書

全文的各部分內容。

招股意向書

全文同時刊載於巨潮資訊網。投資

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

招股意向書

全文,並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

據。

投資者若對本

招股意向書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股票經紀

人、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發行

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招股意向書

及其摘要不存在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

招股意向書

及其摘要的真實性、準確性、

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

招股意向書

及其

摘要中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其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

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

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

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釋義

本招股意向書摘要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春光股份

、發行人、公

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春光有限

金華市

春光橡塑

軟管有限公司,系發行人前身

陳正明家族

公司實際控制人,包括陳正明及其配偶張春霞、陳正明之子

陳凱、陳正明之子陳弘旋

春光控股

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系發行人控股股東

凱弘投資

金華市凱弘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系發行人股東

毅寧投資

金華市毅寧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系發行人股東

蘇州凱弘

蘇州凱弘橡塑有限公司,系發行人全資子公司

CGH公司

CGH工業私人有限公司(CGH Industry Sdn. Bhd.),系發行

人控股子公司

香港弘凱

弘凱國際有限公司(Hose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註冊地

為中國香港,系CGH全資子公司

安圭拉弘凱

弘凱國際有限公司(Hose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註冊地

為英屬安圭拉,曾系香港弘凱的全資子公司,已解散

凱萃公司

凱萃有限公司(Win Mix Limited),曾系CGH公司的全資子

公司,已解散

婺商銀行

浙江磐安婺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發行人參股公司

浙江正夢

浙江正夢休閒用品有限公司,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

春光塑料廠

磐安縣春光塑料廠,曾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已

註銷

蘇州昊博

蘇州昊博電器有限公司,曾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美的

江蘇美的清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萊克電氣

萊克電氣

股份有限公司

科沃斯

科沃斯機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

戴森

Dyson Limited.(戴森技術有限公司),旗下擁有吸塵器品牌

「Dyson」

TTI

Techtronic Industries Co. Ltd.(創科實業有限公司),旗下擁

有胡佛(Hoover)、德沃(Dirt Devil)等吸塵器品牌

鯊科

Shark Ninja Operating LLC,旗下擁有吸塵器品牌「Shark」

春菊電器

蘇州市春菊電器有限公司

富佳實業

寧波富佳實業有限公司

德昌電機

寧波德昌電機製造有限公司

偉創力

偉創力電子設備(深圳)有限公司

埃克森

Exxon Mobil Chemical Asia Pacific

陶氏化學

Dow Chemical Pacific Limited

杜邦

E. I. du 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

臺塑工業

臺塑工業(寧波)有限公司

Toyoplas

Toyoplas Manufacturing(Malaysia) Sdn. Bhd.

ATA

ATA Industrial (Malaysia) Sdn. Bhd.

Meiban

Meiban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 Bhd.

SKP

Syarikat Sin Kwang Plastic Industries Snd. Bhd.

中怡康

北京中怡康時代市場研究有限公司,專注於家電零售監測領

域、家電行業研究領域、家電專項研究領域,是中國家用電

器市場研究領域的權威市場調研機構

中國證監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磐開發區管委會

浙江金磐扶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中信建投

證券、保薦

人、保薦機構、主承銷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會計師、天健會

計師、審計機構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發行人律師、國浩律師

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

《公司章程》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招股意向書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招股意向

RM、林吉特

馬來西亞貨幣單位

元/萬元

人民幣元/人民幣萬元

M2

平方米

本次發行

本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不超過2,4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

報告期、近三年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

報告期各期末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

報告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招股意向書摘要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數上存在

差異,均系計算中四捨五入造成。

目錄

發行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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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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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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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股東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及持股5%以上股東的減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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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公司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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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三、關於信息披露責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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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四、關於填補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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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五、未履行公開承諾的約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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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六、本次發行前後利潤分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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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七、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因素中的下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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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八、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財務信息和經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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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第二節 本次發行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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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一、本次發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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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二、發行費用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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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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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發行人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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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二、發行人歷史沿革及改制重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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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三、發行人股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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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四、發行人主營業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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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五、發行人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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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六、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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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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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八、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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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九、財務會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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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第四節 募集資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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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第五節 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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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一、風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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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二、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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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第六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發行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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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一、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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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二、本次發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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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第七節 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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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

一、股東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及持股5%以上股東的減

持意向

(一)公司實際控制人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正明、張春霞、陳凱、陳弘旋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在

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本次發行

時的發行價(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

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將相應調整)。

3、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

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

於發行價(如前述期間內發行人股票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發行價格應相應

調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4、前述鎖定期滿後,在本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

年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總數的

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擬減持公司股票的,將通過合法方

式進行減持,並通過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告中將明確減持的數

量或區間、減持的執行期限等信息。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

合計減持不超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0%且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本次發行

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

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和減持數量將相應調整)。

6、本人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延長鎖定期限的承諾。

7、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本人

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

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

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二)公司控股股東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春光控股承諾:

1、本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

本公司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

份。

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本次發

行時的發行價(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

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將相應調整)。

3、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

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

於發行價(如前述期間內發行人股票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發行價格應相應

調整),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4、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擬減持公司股票的,將通過合法

方式進行減持,並通過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告中將明確減持的

數量或區間、減持的執行期限等信息。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兩

年內合計減持不超過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總額的20%且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本

次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

除權、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和減持數量將相應調整)。

5、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本

公司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

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

公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

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三)公司其他股東承諾

1、公司股東凱弘投資承諾:

(1)本企業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

理本企業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

股份。

(2)本企業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擬減持公司股票的,將通過合

法方式進行減持,並通過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告中將明確減持

的數量或區間、減持的執行期限等信息。

(3)本企業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合計減持不超過本企業

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50%且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本次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

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

格和減持數量將相應調整),減持方式包括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

交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按照屆時的市場價格或大宗交易確定的價格進行減

持。

(4)如本企業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

本企業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

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

交公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企

業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2、公司股東方秀寶承諾: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擬減持公司股票的,將通過合法

方式進行減持,並通過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告中將明確減持的

數量或區間、減持的執行期限等信息。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合計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

總數的

5%

且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本次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

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和減持數量

將相應調整),減持方式包括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規允許的方式按照屆時的市場價格或大宗交易確定的價格進行減持。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本

人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

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

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3、公司股東袁鑫芳承諾: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

份。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擬減持公司股票的,將通過合法

方式進行減持,並通過公司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告中將明確減持的

數量或區間、減持的執行期限等信息。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合計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

總數的3%且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本次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

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和減持數量

將相應調整),減持方式包括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規允許的方式按照屆時的市場價格或大宗交易確定的價格進行減持。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本

人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

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

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4、公司股東毅寧投資承諾:

(1)本企業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

理本企業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

股份。

(2)本企業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合計減持不超過本企業

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50%且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本次發行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

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

格和減持數量將相應調整),減持方式包括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

交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按照屆時的市場價格或大宗交易確定的價格進行減

持。

(3)如本企業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

本企業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

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

交公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企

業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5、公司股東、董事、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王勝永承諾: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本次發行前通過金華市凱弘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本次發

行時的發行價(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

除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將相應調整)。

(4)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

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

價低於發行價(如前述期間內發行人股票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發行價格應

相應調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5)在本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直接或間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

內不轉讓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本人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延長鎖定期限的承諾。

(7)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本

人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

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

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四)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黃顏芳、曹建英、倪雲壽、付偉才、

徐益軍

承諾: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本次發行

時的發行價(若公司股票上市後出現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

息事項,最低減持價格將相應調整)。

3、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

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

於發行價(如前述期間內發行人股票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發行價格應相應

調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4、在本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直接或間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

不轉讓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延長鎖定期限的承諾。

6、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或法律強制性規定而減持公司股份的,本人

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

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

司。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人將依

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二、公司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預案

為維護公司股票上市後股價的穩定,充分保護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

益,公司制定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預案》,具體內

容如下:

(一)啟動穩定股價措施的條件

上市

之日起

三年內

,如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

20

個交易日低於最近一期經審

計的每股淨資產值(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增發、配股等情況導致公司淨資產或股份總額出現變化的,每股淨資產相應進行

調整),且公司情況同時滿足證券監管機構關於回購、增持等股本變動行為的規

定,則觸發公司穩定股價機制。上述第

20

個交易日為「

觸發日」。

(二)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

員,是公司穩定股價機制實施的義務人(以下合稱「義務人」)。在觸發日之後

10個工作日內,義務人將與公司溝通,確定穩定公司股價方案,並將按照穩定

股價方案,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以穩定上市後的公司股價(股價穩定方案中

必須包含以下措施中第1項和第2項中任意一項):

1、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東在觸發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公司董事會其增持公司

股票的計劃並由公司公告,增持計劃包括但不限於擬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數量範

圍、價格區間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增持計劃完成期限不得超過120天(自觸發日

起算),公司控股股東股價穩定措施啟動後的增持期限內,各自增持股份總金額

不低於其上一年度從公司所獲得現金分紅金額的30%,且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從公

司所獲得現金分紅總額。

2

、在

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獨立董事,下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

股票

在公司

領取薪酬的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在觸發日起10個

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公司董事會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計劃並由公司公告,增持計劃

包括但不限於擬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數量範圍、價格區間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增持

計劃中完成期限不得超過120天(自觸發日起算),用於增持公司股份的資金額

不低於該等人員上一會計年度從公司處領取的稅前薪酬總額的30%,且不超過該

等人員上一會計年度從公司處領取的稅前薪酬總額。

公司未來聘任新的領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前,

將要求其籤署承諾書,保證其履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時相關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已做出的相關承諾。

3、公司回購股票

公司自股價穩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以自有資金在二級市場回購公司

流通股份,回購股票的價格不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最近一期

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情況導致公司淨

資產或股份總數出現變化的,每股淨資產相應進行調整)並以不低於1,000萬元

的資金回購公司股票,單一會計年度公司累計回購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回購前

公司股份總數的2%,同時保證回購結果不會導致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上

市地的上市條件以及回購結果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證券交易所關

於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

公司控股股東應在審議公司回購股份的股東大會上就相關議案投贊成票。如

果公司股東大會未通過相關議案,在公司控股股東原先未有增持計劃的情形下,

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公司董事會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計劃並由公司公告,如

原已公告增持計劃,除非各自增持股份總金額已達到其上一年度從公司所獲得現

金分紅金額的30%,公司實際控制人應各自調增其增持股份總金額達到或超過其

上一會計年度從公司所獲得現金分紅金額的30%,並書面通知公司董事會並由公

司公告。

4、實施股價穩定方案的優先順序

觸發股價穩定方案的條件後,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為第一順位,公司董事

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為第二順位,公司回購股票為第三順位。

公司控股股東所增持的A股股票數量達到承諾上限後,公司股價仍未滿足

「公司A股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

資產(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

情況導致公司淨資產或股份總數出現變化的,每股淨資產相應進行調整)」之條

件的,則由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的A股股票數量達到承諾

上限後,公司股價仍未滿足「公司A股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高於公

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

積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情況導致公司淨資產或股份總數出現變化的,每股淨

資產相應進行調整)」之條件的,則由公司回購股票。

(三)股價穩定措施的實施和終止

1、自股價穩定方案觸發之日起,公司董事會應在五個交易日內製訂穩定公

司股價的具體方案,並在履行完畢相關內部決策程序和外部審批/備案程序(如

需)後實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會計年度內公司股

價多次達到觸發公司股價穩定方案的情況,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將繼續按照股價

穩定方案履行相關義務,直至股價穩定方案終止條件實現。

2、自公司穩定股價措施實施期間,若出現以下任一情形,則視為本次穩定

股價措施實施完畢及承諾履行完畢,已公告的穩定股價方案終止執行:

(1)公司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

淨資產(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配

股等情況導致公司淨資產或股份總數出現變化的,每股淨資產相應進行調整);

(2)繼續回購或增持公司股份將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四)未履行穩定公司股價措施義務的約束措施及相關責任人承

1、控股股東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諾,公司應將當年及以後年度應付

未履行增持義務控股股東的現金分紅收歸公司所有,直至該金額累計達到自控股

股東該次應當履行增持義務所對應的公司股票價值為止,並向投資者公開道歉。

2、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諾,

公司應將當年及以後年度應付未履行增持義務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現金分紅

(如有)以及薪酬收歸公司所有,直至該金額累計達到自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該

次應當履行增持義務所對應的公司股票價值為止,並向投資者公開道歉。

3、公司未能履行回購公司股票的承諾,則公司應向投資者公開道歉,且以

其承諾的最大回購金額為限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若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中國證監會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啟動

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採取的具體措施等有不同規定,或者對公司、控股股

東和個人因違反上述承諾而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及後果有不同規定的,公司、控股

股東和個人自願無條件地遵從該等規定。

三、關於信息披露責任的承諾

(一)發行人承諾

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存在證券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的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

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在相關部

門依法對上述事實作出認定或處罰決定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本公司將啟動回

購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程序,包括但不限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

件及證券交易所監管規則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告購回方案並進行購回。

公司已發行尚未上市的,購回價格為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

市的,購回價格為發行價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與公布購回方案前30個交易日

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的孰高者。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購回底價相應進行調整。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回購股份程序的,將採取

以下措施:

(1)及時、充分披露承諾未得到執行、無法執行或無法按期執行的原因;

(2)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或替代承諾,以保護公司及其投資者的權益;

(3)將上述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給投資者造成直接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5)有違法所得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6)其他根據屆時規定可以採取的其他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東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春光控股承諾: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若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本公司將

督促發行人依法回購本次發行並上市的全部新股。同時,本公司將依法購回已轉

讓的本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以下簡稱「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

本公司將在上述事項由有權部門認定後10個交易日內,啟動購回措施;採用二

級市場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要約收購等方式購回已轉讓的原限

售股份。購回價格依據協商價格或二級市場價格確定,但是不低於原轉讓價格(如

發行人股票自首次公開發行至上述事項認定之日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原轉

讓價格應相應調整)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確定的價格。若本公司購回

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觸發要約收購條件的,本公司將依法履行要約收購程序,並

履行相應信息披露義務。

若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存在證券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

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

本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正明、張春霞、陳凱、陳弘旋承諾: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招股意向書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若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本人將督

促發行人依法回購本次發行並上市的全部新股。同時,本人將依法購回已轉讓的

本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簡稱「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將

在上述事項由有權部門認定後10個交易日內,啟動購回措施;採用二級市場集

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要約收購等方式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

購回價格依據協商價格或二級市場價格確定,但是不低於原轉讓價格(如公司股

票自首次公開發行至上述事項認定之日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原轉讓價格應

相應調整)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確定的價格。若本人購回已轉讓的原

限售股份觸發要約收購條件的,本人將依法履行要約收購程序,並履行相應信息

披露義務。

若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存在證券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

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

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四)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招股意向書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若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招股意向書

存在證券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

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

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若違反上述承諾,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

公開說明未

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在違反賠償措施發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暫停在發行人處領取薪酬或津貼,同時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不

得轉讓,直至按承諾採取相應的賠償措施並實施完畢時為止。

(五)本次發行相關中介機構承諾

1、保薦機構

中信建投

證券承諾:如因本保薦機構的過錯(包括未能勤勉盡

責、未能保持職業審慎等)而導致為發行人本次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買賣發行人股票時遭受實際損失(包

括投資者的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等),在該等事實

被認定後,本保薦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03]2號)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與發行人及其他過錯方向投資者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以確

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2、發行人律師國浩律師承諾:若因發行人律師為發行人本次發行製作、出

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

律師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3、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承諾:因本所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

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如能證明本所沒有過錯的除外。

四、關於填補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一)公司控股股東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春光控股承諾:

1、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實履行填補回報措施;

3、本承諾出具日後至公司本次發行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於填補回

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

定時,本公司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4、本公司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本公司對此作出

的任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公司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公司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本公司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諾,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

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公司作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管理措施。

(二)公司實際控制人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正明、張春霞、陳凱、陳弘旋承諾:

1、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實履行填補回報措施;

3、本承諾出具日後至公司本次發行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於填補回

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

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4、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本人對此作出的任

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人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

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諾,本人同意按照中國證監會和

上海

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

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作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管理措施。

(三)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1、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其他方

式損害公司利益。

2、對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將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

執行情況相掛鈎。

5、若公司後續推出公司股權激勵政策,擬公布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

將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鈎。

6、本承諾出具日後至公司本次發行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於填補回

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

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7、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本人對此作出的任

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人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

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諾,本人同意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

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作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管理措施。

(四)公司對即期回報攤薄填補的具體措施

1、加強對募集資金的管理,防範募集資金使用風險

公司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製定了

《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管理本次發行募集的資金,保證募集資金按照約

定用途合理規範的使用,防範募集資金使用的潛在風險。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制

度》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決議,本次募集資金將存放於董事會指定的募集

資金專項帳戶中;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對募集資金管理做了規定,

將由保薦機構、存管銀行、公司共同監管募集資金按照承諾用途和金額使用,保

薦機構定期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現場調查;同時,公司配合存管銀行和保薦

機構對募集資金使用的檢查和監督。

2、積極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儘快獲得投資回報

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於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

目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募投項目實施後,將

有利於公司擴大生產能力,優化產品結構,提升公司技術創新能力,以增強公司

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將在募集資金到位後及時進行募投項目的投資建設,在募集資金的計

劃、使用、核算和風險防範方面加強管理,促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最大的效

益回報。上述措施將有助於填補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的攤薄,符合本公司股東的

長期利益。

3、加強成本、費用管理,提升利潤水平

公司將實行嚴格科學的成本費用管理,加強採購環節、生產環節、產品質量

控制環節的組織管理水平,加強費用的預算管理,嚴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計提和

發放員工薪酬,提高公司運營效率,在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經營風險和管理風險

的前提下提升利潤水平。

4、強化投資者分紅回報

公司已經按照《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

文件的要求制訂了公司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公司

利潤分配尤其是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條件等,

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機制以及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原則,強化了中

小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將嚴格執行現金分紅政策,在符

合利潤分配條件的情況下,積極落實對股東的利潤分配,努力提升對股東的回報。

5、持續完善公司治理,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完善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

事會和管理層的獨立運行機制,設置了與公司經營相適應的、能充分獨立運行的、

高效精幹的組織職能機構,並制定了相應的崗位職責,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責明確,

相互制約。公司將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權利;確保董

事會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做出科學、迅速和謹慎的

決策;確保獨立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的

合法權益;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

公司財務的監督權和檢查權,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未履行公開承諾的約束措施

(一)發行人的約束措施

本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承諾事項,

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諾並接

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本公司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

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願接受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正並繼續履行有關公開承諾;

3、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4、違反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二)公司控股股東的約束措施

作為公司控股股東,本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

向書披露的承諾事項,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本公

司需提出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

實施完畢:

1、本公司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

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願接受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正並繼續履行有關公開承諾;

3、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4、將因未履行承諾所形成的收益上交公司,公司有權暫扣本公司應得的現

金分紅,同時本公司不得轉讓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公司將違規收

益足額交付公司為止;

5、違反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約束措施

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正明、張春霞、陳凱、陳弘旋承諾:本人保證將嚴格履行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承諾事項,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

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

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本人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

具體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願接受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正並繼續履行有關公開承諾;

3、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4、將因未履行承諾所形成的收益上交公司,公司有權暫扣本人應得的現金

分紅和薪酬,同時本人不得轉讓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將違規收

益足額交付公司為止;

5、違反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四)公司其他股東的約束措施

1、凱弘投資、毅寧投資承諾

本企業保證將嚴格履行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承諾事

項,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本企業需提出新的承諾

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本企業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

諾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願接受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正並繼續履行有關公開承諾;

(3)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4)將因未履行承諾所形成的收益上交公司,公司有權暫扣本企業應得的

現金分紅,同時本企業不得轉讓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業將違規

收益足額交付公司為止;

(5)違反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2、方秀寶、袁鑫芳承諾

本人保證將嚴格履行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承諾事項,

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諾並接受

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本人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

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願接受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正並繼續履行有關公開承諾;

(3)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4)將因未履行承諾所形成的收益上交公司,公司有權暫扣本人應得的現

金分紅(薪酬),同時本人不得轉讓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將違

規收益足額交付公司為止;

(5)違反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約束措施

本人保證將嚴格履行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承諾事項,

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諾並接受

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本人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

具體原因並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自願接受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正並繼續履行有關公開承諾;

3、向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4、將因未履行承諾所形成的收益上交公司,公司有權暫扣本人應得的現金

分紅和薪酬,同時本人不得轉讓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將違規收

益足額交付公司為止;

5、違反承諾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六、本次發行前後利潤分配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滾存利潤分配方案

經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發行前形成的滾存利潤

由本次發行後的新老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利潤分配政策

1

、利潤分配的原則

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利潤分配政策將保持

連續性和穩定性。公司的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

司持續經營能力。

2

、利潤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採取現

金、股票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現金分紅優先於其

他分紅方式。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採用股票

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

3

、現金分紅的條件

公司實施現金分紅一般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公司未分配利潤為正、該年度實現盈利且該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即

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為正,現金分紅後公司現金流仍然可

以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

2

)審計機構對公司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

期現金分紅無需審計

);

3

)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無重大對外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或再融資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除外)。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

出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建設項目、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者購買設備的

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30%

且超過

5,000

萬元人民

幣。

4

現金分紅的比例和時間間隔

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

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15%

,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盈利狀況及資金需求

提議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公司

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按照公司章程規

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1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2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3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公司發展階

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重大資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建設項目、對外投資、收購資產

或者購買設備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30%

且超

5,000

萬元人民幣。

5

、發放股票股利的條件

在保證公司股本規模和股權結構合理的前提下,基於回報投資者和分享企業

價值考慮,公司可以發放股票股利,具體方案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後提交公司股

東大會批准。

七、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因素中的下列風險

(一)產品集中風險

公司成立後即主要從事吸塵器軟管產品的研發和生產

,自

2006

年起便已形

成了全面的吸塵器軟管產品體系,並在

2008

年起開始量產配件產品。目前,公

司已

形成以軟管為主

配件為輔的產品

體系,其中

軟管產品

主要包括伸縮軟管、

擠出軟管、吹塑軟管、吸塑軟管和複合纏繞軟管等五大類,配件

產品

主要包括水

箱、卷線器、地刷等。此外,接頭、

手柄

、手柄下連接管

等配件可與軟管

組成

軟管

組件系列產品

。公司產品應用已覆蓋傳統吸塵器、中央吸塵器、掛燙機、

洗碗機和戶外清掃工業除塵系統等領域

,其中以吸塵器領域為主。儘管公司擁有

明顯的技術優勢、產品優勢和客戶優勢等,盈利能力持續提升,但如果未來

產業

政策調整、客戶需求變化或替代品出現等因素導致吸塵器產業整體下滑,則公司

營業收入和經營業績將受到不利影響。

(二)客戶集中風險

公司深耕清潔電器軟管行業多年,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通過完善

的生產工藝和持續的技術積累及創新,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系統化、定製化的軟

管及配件產品,積累了豐富的優質客戶資源,並與其建立了長期、穩定、緊密的

合作關係。

從全球市場來看,下遊吸塵器品牌主要包括戴森(

Dyson

)、鯊科(

Shark

)、

必勝(

Bissell

)、胡佛(

Hoover

)、西門子(

Siemens

)、松下(

Pana

sonic

)、伊萊

克斯(

Electrolux

)、飛利浦(

Philips

)、

LG

、美諾(

Miele

)、艾默生(

Emerson

等國外大型知名終端品牌以及美的(

Midea

)、萊克(

Lexy

)、海爾(

Haier

)、科

沃斯(

Ecovacs)

等國內品牌,吸塵器品牌集中度較高,而吸塵器品牌企業一般與

其指定的代工廠長期合作,因此發行人客戶較為集中,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戶銷售金額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59.29%

58.65%

51.93%

。發行人清潔電器軟管產品已基本覆蓋國內外主要知名清

潔電器品牌,

發行人客戶集中屬於行業共有特點。

與優質客戶的穩定合作是公司鞏固並提升市場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實現可持

續發展的重要保證,發行人與前五大客戶的實際合作期限均在

5

年以上,發行人

與戴森、

萊克電氣

、美的、

科沃斯

、松下、春菊電器和寧波富佳等國內外知名品

牌和客戶合作時間達

10

年以上,發行人客戶體系和結構較為穩定。憑藉發行人

的技術優勢、產品優勢和解決方案能力優勢,發行人與主要客戶的交易具有可持

續性,替代風險性較低。

公司將通過積累的核心競爭優勢持續開拓客戶並擴大市場份額,但由於公司

與主要客戶合作密切,如果未來某

一主要客戶降低或停止與公司的合作,則公司

經營業績將受到一定不利影響。

(三)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

公司產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乙烯類、

PVC

、筋條、

增塑劑、

ABS

以及電

子線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上述主要原材料的採購金額佔公司當期採購

總金額的合計比重分別為

63.33%

60.55%

57.30%

。公司主要原材料大部分來

源於

石油化工行業

,原料供應充足,但其價格受石油價格影響而呈現一定波動性,

公司通過研判原材料價格走勢以採取相應的採購策略,持續研發以推出高附加值

產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減緩原材料價格波動

的影響。儘管如此,原材料價格波

動仍然對公司盈利能力和穩定經營產生一定影響。

(四)市場競爭風險

目前我國清潔電器

軟管

行業

的從業企業數量眾多,

主要

集中在

江蘇

、廣東和

浙江三省

,儘管近年來清潔電器

軟管

行業取得

了較快的發展,

行業集中度有所

,但

規模較大的

規範

企業數量

仍然

少,行業同質化競爭激烈。公司憑藉強大

的技術創新能力、穩定

高品質

產品

優質的客戶資源積累、

優秀

的解決方案能

等核心優勢

可以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系統化和定製化的軟管及配件產品,但

隨著行業整體競爭趨於激烈,如果公司不能繼續保持核心競爭優勢,公司產品價

格和市場份額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從而對公司盈利能力產生影響。

(五)產品質量風險

目前公司已

通過

ISO9001:2008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

ISO14001:2004

環境管

理體系認證,建立

完善

的質量認證體系。

公司

產品

符合

UL

IEC

國際

認證

標準,

滿足了國內外客戶對於

公司

產品品質的要求。

生產過程中,公司

嚴格

照認證標準組織生產

,並進行

產品

質檢

、巡檢、自組檢查、

QC

檢查等質量檢查,

以質檢表等文件形式記錄相關檢查情況。完善的

品質管控

體系

根本上

保障

公司產品

的高

質量。

此外,

公司

十分

重視

材料

性能

的研發

檢測

產品質量檢

測,

建立

了材料研發

檢測中心和

產品物理

檢測中心

未來如果因生產人員疏忽或檢測失誤等因素導致公司銷售的產品出現質量

瑕疵,則公司將可能面臨客戶索賠甚至客戶流失的風險,對公司品牌和持續發展

造成不利影響。

(六)技術研發風險

經過多年技術開發和創新的積累,公司在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領域擁有多項

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從根本上保證了公司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地位。隨著清

電器

普及率的持續提高

為滿足消費者和終端電器品牌多樣化、定製化、系統

化的需求,清潔

電器產品

隨之向

高端化、智能化、個性化的方向發展,更新換代

的頻

率不斷加快,

清潔

電器軟管

企業需要進行持續的技術創新和

產品升級

如果公司未能持續把握行業技術趨勢,或新技術和新產品研發不成功,公司

技術優勢和產品競爭力將會下降,將對公司盈利能力構成不利影響。

(七)蘇州凱弘二期廠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風險

截止本

招股意向書

籤署之日,蘇州凱弘位於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的二期廠房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建築面積為

11,197

平方米。

2017

2

14

日,蘇州市

吳中區人民政府出具證明,蘇州凱弘二期廠房由於其所在地塊用地性質調整,報

批時僅辦理臨時建築規劃許可手續,蘇州凱弘二期廠房正依據相關

政策辦理臨時

建築轉永久性建築的相關手續,在此期間,準予蘇州凱弘保留使用該臨時建築。

如果蘇州凱弘未能辦妥手續或政府部門要求蘇州凱弘拆除二期廠房,則蘇州凱弘

生產將受到一定不利影響。

(八)租賃物業風險

公司租賃金華市方圓停車設備有限公司總面積為

7,405.00M

2

的房產用作倉

庫、車間以及食堂,其中建築面積

2,731.98M

2

的房產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並在金華市

房地產

交易市場管理所辦理了備案,其餘房產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書,佔公司經營用房產面積總額的比重為

7.

02

%

,對公司生產經營影響較小。

對於該項租賃,浙江金

磐扶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已出具說明,

春光股份

租用上述房產係為滿足臨時性生產經營所需,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不屬於重大

違法違規行為,同意

春光股份

繼續使用上述房產,且不會對

春光股份

使用上述房

產進行處罰。

儘管公司所承租的存在產權瑕疵的房產面積佔比較小,但如果上述房產被要

求拆除,則公司生產經營將受到一定影響。

(九)經營用地納入政府重新規劃的風險

根據金華市規劃局發布的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校園規劃設計方案,公司現有位

於金華市安文路420號的土地(公司擁有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金華市方圓停車設備有限公司擁有的位於安文路400號的土地(其地上建築物已

由公司承租)、必然科技有限公司擁有的位於安文路380號的土地(其地上建築

物已由公司承租)已被納入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的規劃用地範圍內。

2017年5月,浙江金磐扶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出具說明,確認最近五

年內暫無關於徵收上述規劃範圍內土地及其建築物的計劃或安排,未來如果要徵

收上述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將充分考慮

春光股份

新廠的安置、生產經營的穩定

性、搬遷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因素合理安排徵收進度,給予

春光股份

一定的準備時

間以及適當的經濟補償,保證不對

春光股份

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儘管如此,若政府部門要求徵收公司上述自有或承租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築

物,發行人生產經營將受到一定影響。

(十)核心技術風險

公司憑藉多年的產品運營及技術開發經驗,主動引進和應用新工藝、新設備,

積極推動產品創新,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不斷開發新產品,並通過對行業前沿的技

術研究引領行業技術發展。公司在各類軟管成型工藝方面掌握核心技術,可實現

伸縮、導電、抗靜電、靜音、噴水以及多功能集成等。

公司掌握的核心技術為公司持續擴大技術優勢,生產高品質產品,獲得長期

優質的客戶資源提供紮實的基礎,如果未來公司未能持續升級核心技術、掌握客

戶需求變化,或者下遊清潔電器行業和消費者需求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公司被國

際、國內市場上其他技術替代、淘汰,則公司將可能面臨市場份額和盈利能力下

降的風險。

八、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財務信息和經營狀況

發行人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為2017年12月31日。發行人2018年1-3月的

財務信息未經審計,但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閱,並出具了

天健審〔

2018

6416

號審閱報告。公司2018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8,584.77萬

元,較2017年1-3月增長15.67%;公司2018年1-3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

利潤為1,082.90萬元,較2017年1-3月增長1.14%;公司2018年1-3月扣非後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046.85萬元,較2017年1-3月增長0.16%。

公司2018

1

-

3

月淨利潤增幅不及營業收入增幅,主要是

2018

年一季度美元匯

兌損失金額較高所致。

2018

1

-

3

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同比減少

1,451.42萬元,降

幅為46.45%,主要是因為:(

1

2018

1

-

3

月公司因開具票據規模增多導致支

付的票據保證金大幅增加,從而使得「支付其他與經營

活動有關的現金」增加

475.01

萬元;(

2

2018

1

-

3

月公司員工工資水平和福利水平有所提升,使得「支

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增加

405.68

萬元;(

3

)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

擴大,

2018

1

-

3

月公司繳納增值稅和預繳企業所得稅增加,使得「支付的各項

稅費」增加

380.66

萬元。

公司2018年1-6月預計營業收入22,679.27萬元至24,741.02萬元,同比增

長10%至20%;預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3,972.04萬元至4,404.64萬

元,同比增1%至12%;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為3,345.69萬元至3,710.07萬元,同比增長1%至12%。前述財務數據不代表公

司所做的盈利預測。

發行人產品結構齊全,競爭優勢明顯,並與主要客戶及主要供應商建立了穩

定的合作關係,與主要客戶的交易具有可持續性,原材料供應穩定。財務報告審

計截止日後,發行人整體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2018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

計是基於以銷定產的行業特點、在手訂單和研發項目情況以及上遊原材料價格波

動情況等,進行的謹慎、合理預計,符合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發行人經營狀況

與財務狀況正常,預計2018年1-6月的財務報表項目不會發生異常變化,不存

在影響發行條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第二節 本次發行概況

一、

本次發行情況

股票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發行股數

不超過

2,400

萬股,佔發行後總股份的比例不低於

25%

每股發行價格

【】元

發行

市盈率

【】倍(按照發行價格除以本次發行後每股收益計算

本次發行前每股淨資產

4.78

元(按照

本次發行前一年度

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的淨資產

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本次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元(按照

本次

發行後歸屬於母公司的淨資

產除以本次發行後

總股本計算)

發行

市淨率

【】倍(按照發行價格除以本次發行後每股淨資產計算)

發行方式

採取

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發行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

行相結合的方式

,或採用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

發行對象

符合中國證監會等發行審核機構規定條件的詢價對象以及在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

A

股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

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或中國證監會認可

的其他對象

承銷方式

餘額包銷

預計募集資金總額

【】元

預計募集資金淨額

【】

二、

發行費用概算

本次發行費用總計48,040,566.03元;其中:保薦及承銷費用28,800,000.00

元、審計及驗資費用7,594,339.62元、律師費用6,415,094.34元、用於本次發行

的信息披露費用5,094,339.62元,發行手續費136,792.45元。以上費用均不含對

應的增值稅。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

基本

資料

中文名稱: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 Ltd

註冊資本:

7,20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

陳正明

成立日期:

2000年7月11日

股份公司設立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住所:

浙江省金華市安文路420號

經營範圍:

吸塵器零件、橡塑軟管、塑料製品、小家電的研發、製造和銷售及

自營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

開展經營活動)

郵政編碼:

321000

電話:

0579-82237156

傳真:

0579-82237059

網際網路網址:

www.chinacgh.com

電子信箱:

cgzqb@chinacgh.com

二、發行人歷史沿革及

改制重組情況

(一)

設立方式

發行人系由春光有限整體變更設立。2016年8月31日,經春光有限股東會

決議,春光有限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經審計淨資產按原股東出資比例折合為

6,000萬股,未折股部分淨資產計入資本公積,春光有限整體變更設立為股份有

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發行人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取得金華市市場監

督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

2016年10月17日,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對發行人整體變更的註冊資本實收

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47號《驗資報告》。

(二)發起人及其投入的資產內容

公司設立時,公司發起人為春光有限整體變更設立時的全體股東。各發起人

及其持股情況如下:

序號

發起人名稱

/

姓名

持股數

(萬股)

持股比例

1

春光控股

4,500.00

75.00%

2

陳正明

600.00

10.00%

3

陳凱

450.00

7.50%

4

陳弘旋

300.00

5.00%

5

張春霞

150.00

2.50%

合計

6

,

0

00

.00

100.00%

三、

發行人股本情況

(一)總股本、本次發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鎖定安排

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7,200萬股,本次發行不超過2,400萬股普通股股

票。本次發行前後,公司股本結構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

姓名

本次發行前

本次發行後

持股數

(萬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數

(萬股)

持股

比例

春光控股

4,500.00

62.50%

4,500.00

46.88%

陳正明

600.00

8.34%

600.00

6.25%

凱弘投資

506.81

7.04%

506.81

5.28%

陳凱

450.00

6.25%

450.00

4.69%

方秀寶

450.00

6.25%

450.00

4.69%

陳弘旋

300.00

4.17%

300.00

3.13%

張春霞

150.00

2.08%

150.00

1.56%

袁鑫芳

150.00

2.08%

150.00

1.56%

毅寧投資

80.69

1.12%

80.69

0.84%

王勝永

12.50

0.17%

12.50

0.13%

社會公眾股東

-

-

2,400.00

25.00%

合計

7,200.00

100.00%

9,600.00

100.00%

關於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鎖定安排詳見本

招股意向書

要之「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之「一

、股東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及持股

5%

以上股東的減持意向」。

(二)發行人持股前十名股東情況

本次發行前,

公司

前十名股東

持股情況

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

姓名

持股數量

(萬

持股

比例

股份性質

1

春光控股

4,500.00

62.50%

境內法人股

2

陳正明

600.00

8.34%

境內自然人股

3

凱弘投資

506.81

7.04%

境內法人股

4

陳凱

450.00

6.25%

境內自然人股

5

方秀寶

450.00

6.25%

境內自然人股

6

陳弘旋

300.00

4.17%

境內自然人股

7

張春霞

150.00

2.08%

境內自然人股

8

袁鑫芳

150.00

2.08%

境內自然人股

9

毅寧投資

80.69

1.12%

境內法人股

10

王勝永

12.50

0.17%

境內自然人股

合計

7

,

200.00

100

.00

%

-

(三)發行人自然人股東及其在公司擔任的職務

截止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自然人股東及其在公司擔任的職務情

況如下:

序號

股東

姓名

持股數量(萬股)

持股比例

擔任職務

1

陳正明

600.00

8.34

%

董事長、總經理

2

陳凱

450.00

6.25%

董事、副總經理

3

方秀寶

450.00

6.25%

4

陳弘旋

300.00

4.17%

5

張春霞

150.00

2.08%

董事

6

袁鑫芳

150.00

2.08%

倉儲部副經理

7

王勝永

12.50

0.17%

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合計

2,112.50

29.34

%

-

(四)

本次發行前各股東間的關聯關係

本次發行前,公司股東之間的關聯關係具體如下:

陳正明、張春霞為夫妻關係;陳凱和陳弘旋均為陳正明、張春霞之子;陳正

明持有春光控股100%股權;張春霞擔任春光控股執行董事兼經理;陳凱持有凱

弘投資37.23%股權並擔任其普通合伙人,持有毅寧投資27.50%股權並擔任其普

通合伙人;袁鑫芳系陳正明姐姐的女兒。除此之外,公司各股東間無其他關聯關

系或親屬關係。

四、發行人主營業務情況

(一)主營業務、主要產品或服務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從事

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通過在原料開

、結構方案設計

、專用設備研製

模具開發

、產品供應、售後服務

方面形成

的完善服務體系

,致力於為

清潔電器

製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統化、定製化的

軟管

及配件

集成

解決方案。

公司軟管及配件產品主要

應用於吸塵器

等清潔電器

領域,

並已逐步延伸至掛燙機、洗碗機和戶外清掃工業除塵系統等領域。根據中國

塑料

加工

工業

協會

文件

公司

2011

-

2015

年生產的

吸塵器軟管銷售量和

市場

佔有率在

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一。

公司通過了

「高新技術企業

浙江省

企業

技術中心

「省級高新技術

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認定,公

司系「浙江省塑料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

浙江省新材料產業協會副理事長單

位」,被評為「金華市優

秀企業(金星獎)」,春光牌吸塵器軟管被評為「浙江名

牌產品」,「春光」商標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標」。

通過

持續

地對新產品、新技

術進行

研發

,公司

自主研發的

「高端

吸塵器用高強度電子軟管

獲得

了浙江省優

秀工業新產品新技術三等獎

,並

先後開發出

1

8

伸縮比軟管

」、「四

螺旋

吸塵器軟管

」等工藝技術先進

的軟管產品,

不斷擴大

軟管產品

的品類和應用

圍,

滿足了客戶對軟管及配件產品的多樣化

需求。

為貼近客戶並快速響應客戶需求

公司

已在金華、蘇州和馬來西亞

設立三大

生產基地

並建立

完善的質量認證體系。目前

發行人已獲得

ISO900

1:2008

量管理體系認證、

ISO14001:2004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

GB/T29490

-

2013

知識

權管理體系

認證,

產品符合

UL

IEC

等國際認證標準

RoHS

PAHs

REACH

等環保要求

,充分滿足國內外客戶對產品品質的嚴格要求。

憑藉強大的技術創新能力、高品質的產品及系統化的

清潔電器

軟管

及配件集

成方案

解決能力,

發行人產品

被廣泛

應用於

美的(

Midea

)、萊克(

Lexy

)、戴森

Dyson

)、鯊科(

Shark

)、必勝(

Bissell

)、胡佛(

Hoover

)、西門子(

Siemens

)、

松下(

Pana

sonic

)、伊萊克斯(

Electrolux

)、飛利浦(

Philips

)、德沃(

Dirt devil

)、

艾默生(

Emerson

)、阿奇力克(

Arcelik

)、力奇(

Nilfisk

)等國內外大型知名清

潔電器終端品牌,並

受到眾多

客戶

一致

認可。

(二)產品銷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產品銷售採取直銷模式,公司內貿部、外貿部分別負責國內、國際客戶

的市場開拓、訂單跟蹤與客戶關係維護。

公司產品主要應用於以吸塵器為主的清潔電器領域,系

戴森、

鯊科、

必勝、

胡佛

等知名品牌的指定供應商。根據品牌企業的要求,公司將軟管及配件產品銷

售給

其指定的吸塵器

ODM/OEM

廠商後,由

ODM/OEM

廠商製造成吸塵器整機

後銷售給吸塵器品牌企業。此外,公司還將軟管及配件產品

直接

銷售給美

、萊

等擁有自主品牌的吸塵器企業。

公司致力於為清潔電器製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統化、定製化的軟管及配件集

成解決方案,因此公司還根據下遊客戶需求,深度參與其新產品研發、設計、試

制和量產的全過程,從而與下遊客戶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及採購模式

公司主要產品為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公司生產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乙

烯類、

PVC

、筋條、增塑劑、

ABS

以及電子線

等。

公司設有採購部負責原材料等的採購工作,並制定了規範的採購流程與管理

制度。公司銷售部門在獲取客戶訂單並錄入

ERP

系統後,系統會根據訂單產品

種類及數量自動生成物料需求單,採購部根據生產計劃和不同物料的採購周期制

訂採購計劃。公司建有合格供應商名錄,採購部根據原材料採購計劃並向合格供

應商進行詢價及議價,在確定供應商後下達採購訂單並組織採購,所購原材料經

品管部檢驗合格後入庫。

(四)行業競爭格局

近年來

清潔電器

軟管

行業

隨著

下遊

行業的發展

取得

了較快的發展,

行業集

中度

進一步提高

。目前我國清潔電器

軟管

行業

的從業企業

數量眾多,

主要

集中在

江蘇

、廣東和浙江三省

,然而

規模較大的企業數量相對較

少,主要包括本公司、

巴拉斯塑膠

(蘇州)有限公司

、東莞巴拉斯迪軟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賀塑化

有限公司和

蘇州工業

園區嘉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五)公司的競爭地位

公司主要從事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通過在原料開

發、結構方案設計、專用設備研製、模具開發、產品供應、售後服務等方面形成

的完善服務體系,致力於為清潔電器製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統化、定製化的軟管

及配件集成解決方案。

經過多年

經營積累,公司

憑藉強大的技術創新能力、齊全

的產品品

優質

的客戶資源積累、

優秀

的解決方案能力

、合理的生產

基地布局

、高效的管理模式

完善的品質管控體系,

在清潔

電器軟管行業處於

領導

地位。

根據中國

塑料加工

工業

協會

文件

公司

2011

-

2015

年生產的

吸塵器軟管銷售量和

市場

佔有率在全國

同行業中名列第一。

五、發行人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情況

(一)固定資產

公司

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

通用設備

專用設備和運輸工具

等。截

201

7

12

31

日,

公司固定資產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類別

帳面原值

累計折舊

帳面價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築物

6,015.09

1

,377.63

4,637.46

77.10%

通用設備

311.19

187.70

123.49

39.68%

專用設備

6,818.03

2,797.80

4,020.23

58.96%

運輸工具

1,230.97

696.50

534.46

43.42%

合計

14,375.28

5,059.64

9,315.64

64.80%

(二)無形資產

招股意向書

摘要籤署日,發行人共擁有

4

宗土地使用權、

6

項商

標、

39

項專利。

(三)承租的房產

截止本

招股意向書

摘要籤署日,發行人分別

租賃

了金華市

方圓停車設備有限

公司

7,405.00

M

2

房產、必然科技有限公司

4,225.00

M

2

房產以及蘇州市天燁機械

工程有限公司

4,665.00

M

2

房產用於生產經營。

六、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一)

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同業競爭情況

發行人主要從事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主要產品

包括伸縮軟管、擠出軟管、吸塑軟管、吹塑軟管、複合纏繞軟管等軟管產品及配

件產品等。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與發行人從

事相同、相似業務的情況,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

(二)

避免同業競爭的有關

承諾

為避免今後與發行人之間可能出現同業競爭,維護公司的利益和保證公司的

長期穩定發展,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正明、張春霞、陳凱、陳弘旋以及控股股東

春光控股籤署了避免同業競爭的有關承諾。

(三)經常性關聯交易

1、關聯採購

報告期內,公司向關聯方採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關聯方名稱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額

佔採購總

額比重

金額

佔採購總

額比重

金額

佔採購總

額比重

1

蘇州昊博

59.87

0.27%

123.62

0.72%

42.49

0.2

4%

合計

59.87

0.27%

123.62

0.72%

42.49

0.24%

報告期內,發行人關聯採購金額較小,主要為蘇州凱弘從蘇州昊博採購植毛

壓軸組件、扁吸嘴等配件。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關聯採購金額佔公司採購

總額比重分別為

0.24%

0.72%

0.27%

,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較小。

2017

3

月起,公司未再與蘇州昊博發生採購交易。

1

)關聯採購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報告期內,蘇州凱弘向蘇州昊博採購植毛壓軸組件、扁吸嘴等吸塵器產品配

件,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

採購金額分別為

42.49

萬元、

123.62

萬元和

59.87

萬元,佔發行人採購總額比例分別為

0.24%

0.72%

0.27%

因生產經營需要,蘇州凱弘將部分工序簡單、附加值較低的配件通過委外加

工的方式進行生產。蘇州昊博專業從事注塑件的加工生產,且陳凱、劉秦曾為蘇

州昊博的實際控制人,其產品質量、交貨期較為可靠。因此,報告期內蘇州凱弘

對蘇州昊博的關聯採購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

)關聯採購價格的公允性

報告期內,蘇州凱弘從蘇州昊博的採購系以市場化原則進行定價,交易價格

公允。

2、關聯銷售

報告期內,公司向關聯

方的銷售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關聯方名稱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金額

佔營業收

入比重

金額

佔營業收

入比重

金額

佔營業收

入比重

1

蘇州昊博

-

-

1.95

0.01%

21.57

0.06%

合計

-

-

1.95

0.01%

21.57

0.06%

報告期內,發行人關聯銷售金額較小,主要為蘇州凱弘向蘇州昊博銷售塑膠

色粉。

2015

年及

2016

年關聯銷售金額佔公司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

0.06%

0.01%

,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較小。

1

)關聯銷售的必要性

報告期內,蘇州凱弘向蘇州昊博銷售塑膠色粉等注塑件添加劑,

2015

年、

2016

年,蘇州凱弘向蘇州昊博的銷售金額分別為

21.57

萬元、

1.95

萬元,佔報告

期內發行人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0.06%

0.01%

蘇州凱弘主要從事吸塵器軟管及配件的生產和銷售,其配件產品需滿足客戶

對色彩的要求。為保證由蘇州昊博所生產的注塑件產品顏色及質量符合要求,蘇

州凱弘向蘇州昊博銷售了塑膠色粉,用作其加工注塑件的輔助原料。因此,報告

期內,蘇州凱弘對蘇州昊博的關聯銷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

)關聯銷售價格的公允性

報告期內,蘇州凱

弘向蘇州昊博的銷售系以市場化原則進行定價,交易價格

公允。

3、關鍵管理人員報酬和股份支付

1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向關鍵管理人員支付的薪酬合計分別為

617.86

萬元、

485.40

萬元和

445.18

萬元。

2

)股份支付

2016

年發行人授予關鍵管理人員確認的股份支付金額為

809.10

萬元。

(二)偶發性關聯交易

1、股權收購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發生的股權收購情況如下:

時間

標的股權

股權轉讓方

股權受讓方

轉讓價格

2015年12月

凱萃公司100%股權

王斌斌

CGH公司

5萬美元

2016年1月

香港弘凱

張春霞

CGH公司

38萬港元

2016年6月

蘇州凱弘15%股權

陳正明

春光有限

150萬元

2016年6月

蘇州凱弘15%股權

陳凱

春光有限

150萬元

註:根據王斌斌出具的聲明,其所持凱萃公司股權系代張春霞持有,上述股權轉讓款

5

萬美元由

CGH

公司直接支付給張春霞。

2、資產出售

2016

5

月,蘇州凱弘將一輛汽車以帳面價值為作價依據出售給劉秦,出

售價格為

2.16

萬元。

3、關聯資金往來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關聯方借出資金情況如下:

單位:

萬元

年度

關聯方

期初餘額

本期借出金額

本期收回金額

期末餘額

2016年度

陳凱

822.15

1,304.91

2,127.06

-

劉秦

25.23

5.00

30.23

-

張光

-

3.00

3.00

-

2015年度

陳凱

114.01

1,714.54

1,006.40

822.15

劉秦

6.50

150.00

131.27

25.23

張光

35.04

34.66

69.70

-

註:張光系張春霞之弟。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關聯方借入資金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年度

關聯方

期初餘額

本期借入金額

本期歸還金額

期末餘額

2016年度

張春霞

1,461.59

1.00

1,462.59

-

2015年度

張春霞

2,735.01

2,268.84

3,542.26

1,461.59

1

)關聯方資金拆借的用途

報告期內,公司從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等關聯方借入資金主要係為滿足公

司臨時營運資金的需要;關聯方陳凱及其配偶劉秦以及張春霞的弟弟張光從公司

借入資金主要用於臨時資金周轉和日常開支等。

2

)關聯方資金拆借的使用時間及使用費用的收取和支付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

與關聯方資金拆借的使用時間較短;總體而言,公司主要

從實際控制人及其近親屬借入資金,以滿足公司臨時資金需求,推動公司穩步發

展,因此公司未向關聯方收取或支付使用費。

若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假設,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的使用費情況如

下:

單位:萬元

關聯方姓名

2016年

2015年

張春霞

-22.55

-114.70

陳 凱

17.82

15.42

劉 秦

0.60

2.91

張 光

0.03

1.92

合 計

-4.10

-94.45

利潤總額

7,116.38

8,100.37

佔利潤總額比例

-

0.06%

-

1.17%

註:負數表示應由發行人支付的使用費金額。

公司若參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收取或支付使用費,

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將

向關聯方支付使用費

94.45

萬元和

4.10

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比重分別為

1.17%

0.06%

,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較小。

為規範公司關聯方資金拆借行為,公司已在整體變更基準日(

2016

6

30

日)前清理了上述資金拆借款項,並制定了《關聯交易決策制度》和《資金

管理制度》,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已出具了關於減少及規範關聯交易的承

諾。

4、關聯擔保

報告期內,關聯方為發行人借款提供擔保的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序號

擔保方

債務人

貸款銀行

擔保金額

擔保起始日

擔保到期日

1

張春霞

本公司

中國

工商銀行

620.00

2013-09-25

2016-09-24

2

陳正明

本公司

中國

建設銀行

1,500.00

2013-10-15

2015-10-14

3

張春霞

本公司

中國

建設銀行

1,424.82

2014-01-18

2016-01-07

4

張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748.00

2014-09-09

2016-09-09

5

陳正明、張

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1,400.00

2014-09-09

2015-09-09

6

陳凱

蘇州凱弘

中國銀行

210.00

2014-10-29

2017-10-28

7

陳凱、劉秦

蘇州凱弘

中國銀行

1,800.00

2014-10-29

2015-10-28

8

陳正明、張

春霞

蘇州凱弘

中國銀行

1,800.00

2014-10-29

2015-10-28

9

陳正明、張

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8,000.00

2015-07-03

2016-07-02

10

陳正明

本公司

中國

建設銀行

1,200.00

2015-11-16

2017-11-15

11

張春霞

本公司

中國

建設銀行

1,424.82

2016-03-28

2018-03-27

12

陳凱、劉秦

蘇州凱弘

中國銀行

1,800.00

2016-06-29

2019-06-28

13

張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740.43

2016-07-22

2018-07-22

14

陳正明、張

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8,000.00

2016-07-22

2017-07-21

15

陳弘旋

本公司

中國銀行

1,347.12

2016-08-22

2019-08-21

16

陳正明、張

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8,000.00

2016-11-18

2017-11-18

17

春光控股

本公司

招商銀行

800.00

2017-11-10

2018-11-09

18

陳正明

本公司

招商銀行

800.00

2017-11-10

2018-11-09

19

張春霞

本公司

招商銀行

800.00

2017-11-10

2018-11-09

20

陳正明、張

春霞

本公司

中國銀行

8,000.00

2017-11-29

2018-11-28

5、銀行貸款受託支付

報告期內,蘇州凱弘存在通過關聯方蘇州昊博以受託支付形式獲取銀行貸款

事項,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關聯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

蘇州昊博

-

1

,

200

.00

1,710.00

蘇州凱弘將蘇州昊博作為受託支付對象,是為了滿足銀行採取貸款人受託支

付的方式發放大額貸款的要求。蘇州凱弘與蘇州昊博不存在與上述銀行貸款相關

的爭議、糾紛、訴訟及潛在的爭議、糾紛、訴訟;銀行下發貸款後,蘇州凱弘未

將貸款用於國家

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未用於開展風險投資;對於報告

期內已到期的銀行貸款,蘇州凱弘已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並無騙取貸款的主觀惡意。

為規範公司銀行貸款行為,蘇州凱弘已於

2016

2

月開始停止與蘇州昊博

之間的受託支付安排。

6、專利轉讓

2016

4

11

日,陳正明、陳凱、陳弘旋與公司籤署專利轉讓協議,將其

名下專利權無償轉讓給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出讓人

專利類別

專利號

專利名稱

1

陳正明

發明

ZL201110125003.4

帶異形襯圈連接頭伸縮軟管的

注塑成形方法

2

正明

發明

ZL201110192470.9

帶伸縮軟管的掛燙機

3

陳凱、陳弘旋

實用新型

ZL201520763749.1

一種波紋軟管及軟管抽油裝置

4

陳弘旋

實用新型

ZL201220751174.8

一種可插放藍牙耳機的組合式

手機護套

(三)關聯方的往來款項餘額

1、應收項目

報告期各期末,應收關聯方款項餘額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關聯方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應收款

陳凱

-

-

822.15

劉秦

-

-

25.23

合計

-

-

847.38

2

、應付項目

報告期各期末,應付關聯方款項餘額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關聯方

2017.

12

.

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應付款

陳正明

-

-

6.54

張春霞

-

-

1,493.38

合計

-

-

1,499.92

應付帳款

蘇州昊博

-

32.79

16.92

合計

-

32.79

16.92

註:2015年末其他應付款餘額中應付張春霞1,493.38萬元,其中包含應付資金拆借款

1,461.59萬元以及應付股權收購款31.79萬元。

(四)關聯交易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1

、經常性的關聯交易對

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關聯採購與關聯銷售金額及佔比較小,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

過程中的正常經濟行為;此外,公司向關鍵管理人員支付薪酬系公司經營管理所

需,且薪酬水平合理。因此,報告期內,公司經常性關聯交易對公司財務狀況和

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2

、偶發性關聯交易對

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偶發性關聯交易主要為同一控制下的股權收購、資產出售、

關聯資金往來、關聯方為公司提供擔保、銀行貸款受託支付以及實際控

制人將專

利轉讓給發行人等,不存在關聯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對公司財務狀況和

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五)

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關聯交易定價公允,未損害公司及

公司股東利益。公司變更設立股份公司後的關聯交易價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決

策程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截止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情況如下:

姓名

職務

年齡

任期起止日期

主要經歷

兼職情況

2017年在公

司領取薪酬

(萬元)

持有公司股

份的數量

陳正明

董事

總經

65

201

6.10

~201

9

.

9

1969年8月至1972年11月,任職於磐安縣尚湖農

機廠;1972年12月至1978年4月服兵役;1978年

5月至1985年4月任職於磐安縣輕工機械廠;1985

年5月開始自主創業,歷任磐安縣春光塑料廠廠長、

金華市

春光橡塑

軟管廠廠長;2000年7月至2016年

9月擔任金華市

春光橡塑

軟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

總經理;現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浙江正夢執行董事;

婺商銀行董事

110.34

直接持股

8.34%股份,

間接持有

62.50%股份

張春霞

董事

60

201

6.10

~201

9

.

9

1976年5月至1985年3月任職於磐安縣尖山塑料廠;

1985年5月至2000年6月,歷任磐安縣春光塑料廠

副廠長、金華市

春光橡塑

軟管廠副廠長;2000年7

月至2016年9月,任金華市

春光橡塑

軟管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現任公司董事。

春光控股執行董事兼經理;

浙江正夢經理

-

直接持有

2.08%股份

陳凱

副總

經理

38

201

6.10

~201

9

.

9

2003年1月至今,歷任蘇州凱弘橡塑有限公司監事、

經理、執行董事;現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凱弘投資執行事務合伙人;

毅寧投資執行事務合伙人;

蘇州迎翔餐飲有限公司監事

173.74

直接持有

6.25%股份,

間接持有

2.93%股份

王勝永

董事

會秘

書、

財務

總監

44

201

6.10

~201

9

.

9

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就職於深圳正豐利富會

計師事務所,任審計經理;2000年8月至2008年3

月,就職於重慶長豐

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任會計核算

部高級經理;2008年4月至2016年2月,就職於超

捷緊固系統(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會秘書兼

財務總監;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

重慶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監事

35.34

直接持有

0.17%股份,

間接持有

0.17%股份

胡春榮

獨立

董事

53

201

6.10

~201

9

.

9

1989年8月至1993年4月,就職於嘉興市審計局,

歷任科員、金融審計主管;1993年5月至2001年11

月,就職於嘉興市信託投資公司,歷任證券營業部副

經理、投資部經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

就職於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嘉興營業部,任投資諮

詢部經理;2004年11月至今,就職於浙江

萬裡揚

份有限公司,歷任董事會秘書、董事、財務總監;現

任公司獨立董事。

浙江

萬裡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

浙江樂趣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監事;

山東衛禾傳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山東雷沃傳動有限公司董事;

蕪湖躍興汽車飾件有限公司董事;

福田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蘭州鼎盛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山東蒙沃變速器有限公司監事;

吉孚汽車技術(浙江)有限公司監事

5.00

未直接或間

接持股

趙鵬飛

獨立

董事

50

201

6.10

~201

9

.

9

1991年7月至1999年9月,任教於杭州煤炭學校;

1999年10月至今,任教於浙江工商大學,任會計學

副教授;現任公司獨立董事。

浙江華達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00

未直接或間

接持股

汪建萍

獨立

董事

58

201

6.10

~201

9

.

9

1982年2月至1982年12月,就職於浙江省二輕廳

塑料實驗廠;1983年1月至2001年12月,就職於

浙江省皮革塑料工業公司;2002年1月至今,就職

於浙江省塑料行業協會,歷任常務副秘書長、副會長、

秘書長;現任公司獨立董事。

浙江華納塑料有限公司監事

5.00

未直接或間

接持股

黃顏芳

監事

會主

47

201

6.10

~201

9

.

9

1988年1月至2006年8月就職於金華市雙龍衡器有

限責任公司,任財務副經理;2006年9月至今,任

公司財務部副經理,現任公司監事會主席。

-

9.35

間接持有

0.20%股份

曹建英

監事

43

201

6.10

~201

9

.

9

1996年7月至2011年6月就職於蘇州英傑注塑有限

公司;2011年7月至今,任蘇州凱弘橡塑有限公司

財務部經理,現任公司監事。

-

10.00

間接持有

0.06%股份

倪雲壽

職工

代表

監事

31

201

7.03

~201

9

.

9

2004年9月至2005年10月,就職於浙江今飛集團;

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服兵役;2008年3月至

2009年3月就職於上海市饌巴黎餐廳;2009年4月

至今,任公司生產部經理,現任公司監事。

-

10.76

間接持有

0.09%股份

徐益軍

副總

經理

42

201

6.10

~201

9

.

9

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就職於浙江金華天開電

子材料有限公司,任技術員;2000年10月起就職於

本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理。

-

13.71

間接持有

0.38%股份

付偉才

副總

經理

41

201

6.10

~201

9

.

9

1996年3月至2000年6月,就職於金華市

春光橡塑

軟管廠;2000年7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現任公司副

總經理。

-

11.63

間接持有

0.42%股份

八、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情況

陳正明直接持有發行人8.34%的股權,通過春光控股持有發行人62.50%的

股權;陳正明之配偶張春霞持有發行人2.08%的股權;陳正明與張春霞之子陳凱

直接持有發行人6.25%的股權,通過凱弘投資間接控制發行人7.04%的股權,通

過毅寧投資間接控制發行人1.12%的股權;陳正明與張春霞之子陳弘旋持有發行

人4.17%的股權。陳正明家族合計控制公司本次發行前91.50%的股權,系發行

人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九、財務會計信息

(一)合併財務報表

1、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項 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78,862,755.40

71,425,224.35

62,934,192.25

應收票據

63,864,263.61

43,638,263.37

64,647,634.56

應收帳款

152,055,568.33

120,021,718.81

126,094,713.82

預付款項

1,370,509.35

5,119,679.94

2,519,410.83

其他應收款

1,433,883.89

1,243,373.80

9,782,470.14

存貨

36,588,295.01

35,482,001.59

29,137,175.38

其他流動資產

3,485,333.22

1,098,436.07

12,195,879.79

流動資產合計

337,660,608.81

278,028,697.93

307,311,476.77

非流動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550,000.00

3,550,000.00

3,550,000.00

固定資產

93,156,393.62

82,837,435.25

62,451,578.87

在建工程

410,780.30

89,700.00

26,102,810.78

無形資產

39,594,572.36

17,942,617.89

5,499,275.42

長期待攤費用

343,867.25

498,223.66

52,347.94

遞延所得稅資產

1,6

48,029.55

1,405,319.36

1,296,255.97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166,127.02

3,166,127.02

非流動資產合計

138,703,643.08

109,489,423.18

102,118,396.00

資產總計

476,364,251.89

387,518,121.11

409,429,872.77

1、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單位:元

項 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63,250,000.00

66,821,740.79

74,733,793.35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

-

42,850.00

應付票據

13,281,469.74

12,417,787.78

6,053,631.49

應付帳款

27,593,129.93

25,542,086.50

26,305,884.42

預收款項

145,160.45

422,323.16

88,390.67

應付職工薪酬

8,511,389.38

6,734,701.43

9,230,629.65

應交稅費

12,152,706.27

9,634,332.14

28,118,818.00

應付利息

86,369.80

86,966.89

93,247.93

其他應付款

5,833,682.20

8,784,112.50

24,711,349.15

流動負債合計

130,853,907.77

130,444,051.19

169,378,594.66

非流動負債:

長期應付款

824,113.24

1,391,914.13

-

遞延收益

585,000.00

675,000.00

765,000.00

非流動負債合計

1,409,113.24

2,066,914.13

765,000.00

負債合計

132,263,021.01

132,510,965.32

170,143,594.66

所有者權益:

股本

72,000,000.00

72,000,000.00

15,000,000.00

資本公積

147,187,978.75

147,187,978.75

3,390,801.09

其他綜合收益

1,509,022.46

38,950.40

437,813.25

盈餘公積

14,091,698.45

5,701,933.71

16,122,088.38

未分配利潤

109,312,531.22

30,078,292.93

203,876,914.88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合計

344,101,230.88

255,007,155.79

238,827,617.60

少數股東權益

-

-

458,660.51

所有者權益合計

344,101,230.88

255,007,155.79

239,286,278.11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

476,364,251.89

387,518,121.11

409,429,872.77

2、合併利潤表

單位:元

項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營業收入

456,558,352.35

369,240,138.69

390,493,135.62

減:營業成本

290,703,987.47

228,355,470.53

250,115,704.88

稅金及附加

5,

481,508.89

4,095,326.71

3,443,947.14

銷售費用

14,872,875.97

12,621,023.99

12,366,472.33

管理費用

45,374,050.40

60,091,394.66

40,103,857.51

財務費用

7,387,530.18

-2,093,760.68

2,072,234.63

資產減值損失

2,110,430.77

-2,502,803.14

2,821,824.50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42,850.00

-42,850.00

投資收益

40,772.60

779,982.98

533,650.68

其他收益

1,845,055.05

-

-

二、營業利潤

92,513,796.32

69,496,319.60

80,059,895.31

加:營業外收入

10,698,312.12

2,737,472.71

2,118,959.67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

-

31,039.12

11,020.70

減:營業外支出

170,494.67

1,069,950.04

1,175,144.84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

835,187.43

239,915.27

三、利潤總額

103,041,613.77

71,163,842.27

81,003,710.14

減:所得稅費用

15,417,610.74

13,038,065.50

13,001,735.43

四、淨利潤

87,624,003.03

58,125,776.77

68,001,974.71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

87,624,003.03

57,376,841.95

67,321,406.19

少數股東損益

-

748,934.82

680,568.52

五、其他綜合收益的稅後淨額

1,470,072.06

-398,862.85

434,845.98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綜合收益的稅後淨額

1,470,072.06

-398,862.85

434,845.98

六、綜合收益總額

89,094,075.09

57,726,913.92

68,436,820.69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

收益總額

89,094,075.09

56,977,979.10

67,756,252.17

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

總額

-

748,934.82

680,568.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2

0.96

-

(二)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1.22

0.96

-

3、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項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

406,981,699.94

390,704,825.50

291,291,300.19

收到的稅費返還

699,111.96

730,945.72

1,262,157.76

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

17,666,748.98

7,736,823.40

12,035,328.59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425,347,560.88

399,172,594.62

304,588,786.54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

210,248,111.11

159,283,705.93

138,456,505.56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

現金

76,069,521.58

69,090,842.90

62,102,508.56

支付的各項稅費

40,781,323.49

49,995,986.48

23,643,959.18

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

35,755,023.23

35,571,307.09

31,886,984.02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362,853,979.41

313,941,842.40

256,089,957.32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62,493,581.47

85,230,752.22

48,498,829.22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

11,000,000.00

-

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40,772.60

779,982.98

533,650.68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

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

16,000.00

219,936.62

73,872.69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

50,000.00

22,659,994.98

16,915,727.24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106,772.60

34,659,914.58

17,523,250.61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

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42,413,693.14

17,514,795.45

34,421,845.12

投資支付的現金

2,000,000.00

-

11,000,000.00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

-

13,129,100.02

19,186,784.00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44,413,693.14

30,643,895.47

64,608,629.12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44,306,920.54

4,016,019.11

-47,085,378.51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

102,22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68,250,000.00

107,321,740.79

98,633,793.35

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

-

12,070,000.00

49,338,396.33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68,250,000.00

221,616,740.79

147,972,189.68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71,821,740.79

115,233,793.35

70,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

付的現金

2,896,146.99

163,024,541.21

3,697,459.48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

-

30,315,515.25

62,072,637.88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74,717,887.78

308,573,849.81

136,270,097.36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6,467,887.78

-86,957,109.02

11,702,092.32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

價物的影響

-

2,908,894.18

4,835,003.85

830,126.81

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

8,809,878.97

7,124,666.16

13,945,669.84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

64,938,228.62

57,813,562.46

43,867,892.62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

73,748,107.59

64,938,228.62

57,813,562.46

(二)經註冊會計師核驗的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2008]43號的有關

規定,報告期內公司非經常性損益明細如下:

單位:

項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

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175.99

-

80.41

-

22.57

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發性的稅收返還、減免

31.59

40.25

32.62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1,037.96

221.20

159.67

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4.08

42.50

0.12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淨損益

-

-

152.79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

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

資產、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

動收益,以及處置以公允價值計量

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

產、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取得的投資收益

-

4.29

-

4.29

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

準備轉回

-

35.03

-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

和支出

-

8.24

4.74

-

60.75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

項目

-

-

1,907.72

-

小 計

1,241.36

-

1,640.14

257.60

減:所得稅影響額

187.68

-

263.38

15.72

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

-

-

0.05

68.06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非經常性損益

淨額

1,053.68

-

1,376.71

173.82

(三)主要財務指標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財務指標情況如下:

項 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動比率(倍)

2.58

2.13

1.81

速動比率(倍)

2.30

1.86

1.64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22.45%

29.19%

29.10%

資產負債率(合併)

27.77%

34.19%

41.56 %

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佔

淨資產的比例

0.06%

-

0.02%

項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3.36

3.00

3.24

存貨周轉率(次)

8.07

7.07

7.03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元)

11,814.64

8,405.50

9,328.25

利息保障倍數(倍)

36.31

24.58

24.04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

額(元/股)

0.87

1.18

3.23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股)

0.12

0.10

0.93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財務狀況分析

1

)資產主要構成及變動分析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資產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流動資產

33,766.06

70.88%

27,802.87

7

1.75%

30,731.15

75.06%

非流動資產

13,870.36

29.12%

10,948.94

28.25%

10,211.84

24.94%

資產總計

47,636.43

100.00%

38,751.81

100.00%

40,942.99

100.00%

報告期內,公司資產總額整體呈現穩中有升的趨勢。公司資產結構以流動資

產為主,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動資產佔資產總額的比重分別為

75.06%

71.75%

70.88%

2017

年末,公司非流動資產的佔比提升,主要是公司因土地使用權

非流動資產增加所致。

(2)負債主要構成及變動分析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負債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流動負債

13,085.39

98.93%

13,044.41

98.44%

16,937.86

99.55%

非流動負債

140.91

1.07%

206.69

1.56%

76.50

0.45%

負債總計

13,226.30

100.00%

13,251.10

100.00%

17,01

4.36

100.00%

公司負債結構中流動負債的比重達

98%

以上,與公司資產結構相匹配。

2、盈利能力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業績穩中有升,營業收入由

2015

39,049.31

萬元增至

2017

45,655.84

萬元,複合增長率為

8.13%

;主營業務毛利由

2015

13,992.77

萬元增至

2017

16,488.11

萬元,複合增長率

8.55%

;主營業務毛利率由

2015

36.31%

增至

2017

36.65%

,整體盈利能力良好。

2016

年公司淨利潤較

2015

年減少

987.62

萬元,主要是

2016

年公

司實施管

理層和骨幹員工持股,形成股份支付相關的管理費用

1,907.72

萬元,從而影響了

公司

2016

年度淨利潤水平。若剔除股份支付的影響後,公司報告期內淨利潤水

平則呈現逐年增加的良好態勢。

3、現金流量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的現金流量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6,249.36

8,523.08

4,849.88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4,430.69

401.60

-

4,708.54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64

6.79

-

8,695.71

1,170.21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

290.89

483.50

83.01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減少)增加額

880.99

712.47

1,394.57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

4,849.88

萬元、

8,523.08

萬元和

6,249.36

萬元。

2017

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

2016

年減

2,273.72

萬元,主要因為

2017

年公司銷售規模擴大使得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

增加較多所致。

報告期內,公司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

額分別為

-

4,708.54

萬元、

401.60

萬元和

-

4,430.69

萬元。

2015

年,公司成立馬來西亞

CGH

公司後,增加了長期資

產的投入,同時公司期末利用部分閒置資金購買短期理財產品,因此投資活動產

生的現金流量金額為

-

4,708.54

萬元。

2016

年,公司長期資產投入規模較

2015

減少,並且收回了

2015

年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使得

2016

年投資活動產生的現

金流量淨額較

2015

年大幅增加。

2017

年,公司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金額較

多,主要是因為:一方面,

2017

年公司因生產規模提升增加了設備投資;另一

方面

2017

年公司支付了土地出讓款以購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的

土地使用權。

報告期內,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

1,170.21

萬元、

-

8,695.71

萬元和

-

646.79

萬元。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的籌資活動包括銀行借款、償還貸款、

歸還資金拆借款、引入新股東和支付股息紅利等。

2016

年,公司籌資活動產生

的現金流量淨額為

-

8,695.71

萬元,主要是因為

2016

年公司向全體股東現金分紅

16,000.00

萬元所致。

2017

年,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

-

646.79

萬元,

主要系公司償還了部分

銀行借款所致。

(五)股利

分配政策

1、近三年實際股利分配情況

2016

6

22

日,春光有限召開股東會,全體股東決定將未分配利潤中的

16,000.00

萬元向股東進行現金分紅。

2、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況

經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發行前形成的滾存利潤

由本次發行後的新老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本次發行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發行後的股利分配政策

詳見本

招股意向書

摘要之「第一節

重大事

項提示」之「六、本次發行前後利潤分配情況」。

(六)發行人

控股子公司情況

截止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擁有3家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1、蘇州凱弘

公司名稱

蘇州凱弘橡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陳凱

註冊地址

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石胥路

758

註冊資本

1,000

萬元

實收資本

1,000

萬元

成立日期

2003

1

7

主營業務

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的生產和銷售。

股東構成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春光股份

1,000.00

100.00%

合計

1,000.00

100.00%

主要財務數據

(萬元)

項目

201

7

12

31

/201

7

年度

總資產

9,025.33

淨資產

1,029.53

淨利潤

407.73

審計情況

經天健會計師審計

2、CGH公司

公司名稱

CGH

工業私人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CGH Inudstry Sdn Bhd

註冊地址

Unit 901

Level 9

City Plaza

No.21

Jalan Tebrau

Johor Bahru Johor

法定股本

500

萬林吉特

已發行股份

250

萬股

每股面值

1

林吉特

成立日期

2015

3

5

主營業務

清潔電器軟管配件

的生產和銷售。

股東構成

股東名稱

/

姓名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春光股份

2,499,998

.00

100.00

%

KEE WAN SHEE

1.00

0.00%

SEOW GEK HONG

1.00

0.00%

合計

2,500,000.00

100.00%

主要財務數據

(萬元)

項目

2017

12

31

/2017

年度

總資產

5,093.75

淨資產

4,576.36

淨利潤

39.22

審計情況

經天健會計師審計

註:KEE WAN SHEE

SEOW

GEK HONG

各持有CGH公司1股股份,係為滿足馬來

西亞當地公司註冊政策要求。

3、香港弘凱

公司名稱

弘凱國際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Hosek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註冊地址

Unit D

11/F.

Seabright Plaza

9

-

23 Shell Street

North Point

Hong Kong

法定股本

10

萬港元

已發行股本

10

萬股

每股面值

1

港元

成立日期

2006

7

4

主營業務

公司軟管及配件產品的國際貿易業務

股東構成

股東名

/

姓名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CGH

公司

100,000

100.00

%

合計

100,000

100.00%

主要財務數據

(萬元)

項目

2017

12

31

/2017

年度

總資產

40.77

淨資產

-

51.51

淨利潤

25.47

審計情況

經天健會計師審計

註:目前香港弘凱正在辦理註銷手續

第四節 募集資金運用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按輕重緩急順序投資於以下項

目:

單位: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使用募集

資金額

備案號

環評文號

1

清潔電器軟管

生產建設項目

217,946,400.00

217,946,400.00

07271703134031887068

金磐環

[2017]4號

2

吸塵器配件生

產建設項目

142,454,400.00

142,454,400.00

07271703134031898285

金磐環

[2017]5號

3

研發中心

建設

項目

50,064,600.00

34,598,633.97

07271703104031858736

金磐環

[2017]6號

合計

410,465,400.00

394,999,433.97

若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少於投資上述項目所需的資金,則差額將由公司自籌解

決。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進展,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以自籌資金

預先投入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在募集資金到位後對預先投入的自籌資

金進行置換。

「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和「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系利用公司

現有技術工藝對軟管和配件產品的生產能力進行擴建和升級,有利於提升公司軟

管和配件產品品質,解決公司現有軟管和配件產品的產能瓶頸,以滿足日益增長

的市場需求,繼續擴大公司市場佔有

率,鞏固公司競爭地位;此外,憑藉公司在

軟管及配件領域已經具備的豐富經驗、較強的技術水平、優質的客戶資源、規模

化的生產能力,公司將持續深化拓展軟管產品的應用領域,如中央吸塵器、掛燙

機、洗碗機

戶外清掃工業除塵系統

等領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時,隨著募

投項目的建設實施,公司軟管和配件的整體配套能力和解決方案能力進一步增

強,並通過原材料開發、專用設備研製、成型工藝等方面已完全掌握的核心技術,

公司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定製化、系統化的需求,提升市場競爭力。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

建設實施後,公司將在收納式雙層可伸縮軟管

、吸

塵器地刷、硬質

吹塑

PVC

改性料

和抽油機井口伸縮密封裝置等方面進行深度研

發,

以持續提升公司核心技術水平,提高產品競爭力,拓展產品應用領域,進而

滿足消費者和終端電器品牌多樣化、定製化、系統化的需求。

第五節 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

一、風險因素

除已在本

招股意向書

摘要「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披露的風險因素以外,

本公司還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風險因素:

(一)替代產品風險

目前家居環境清潔方式主要包括

用掃把、拖把和抹布

等人工清掃,用吸塵器、

掃地

機器人

自動化

或半

自動化

清掃,其中掃地

機器人

等替代產品中無需使用軟

管,公司軟管產品及配件主要應用於吸塵器領域。儘管目前掃地

機器人

等替代產

品市場應用較少,

短期內

難以替代

吸塵器

,但隨著生產技術逐步成熟,具備體積

小、智能化、

自動化

等優點的掃地

機器人

等替代產品將搶佔更多的清潔電器市場

份額,

對吸塵器的

產銷量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公司軟管及配件產品的銷售產生

一定影響。

(二)下遊產業變化風險

我國吸塵器產量達全球總產量的

70%

左右,並已成為全球吸塵器產品出口的

第一大國,而公司客戶主要為吸塵器製造企業,因此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境內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76.

53%

78.28%

75.21%

境內銷售是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隨著國內勞動力成本的提高,未來吸

塵器製造環節可能會部分轉移至東南亞等其他勞動力成本較低的國家和地區,如

果公司未能把握下遊吸塵器產業的變化或國內吸塵器市場需求增長不及預期,則

公司境內銷售收入將受到不利影響。

(三)稅收優惠政策變化風險

發行人母公司

春光股份

為高新技術企業,

2015

-

2017

年享受

15%

的企業所

得稅優惠稅率。

春光股份

持有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已於

2017

年底到期,公司目

前正在準備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請材料。如果未來公司未能持

續通過高新技術

企業認定,或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發生變化,則公司將不能

繼續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從而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四)國際政策風險

公司

產品作為清潔電器的

重要部件

主要

出口至

東南亞

、北美、歐洲

,對於

清潔電器軟管

及配件產品

,上述地區與我國無貿易

摩擦,也未

制定反

傾銷政策

,進入上述

地區

市場只需滿足

、通過一系列

安全

標準

、認證和環保

指令,主要

包括

IEC

標準、美國

UL

認證、

歐盟

RoHS

指令、

PAHs

指令、

REACH

指令等,目前公司已通過或達到上述認證和標準

然而隨著國際市場競爭日趨

烈,貿易摩擦日益增多,未來如果國際政策對公司產品出口或對吸塵器出口

發生不利變化,或公司主要出口國政治經濟形勢發生不利變化等,將對公司境

外銷售收入和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響。

(五)毛利率下降風險

經過多年

經營積累,

憑藉強大的技術創新能力、穩定

高品質

產品

優質的

客戶資源積累

等核心優勢

公司

2011

-

2015

年生產的

吸塵器軟管銷售量和

市場

有率在全國同行業中名列第一

,並持續為客戶研發、推出高附加值產品,盈利能

力持續提升。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

36.31%

38.41%

36.65%

整體呈上升態勢

。但未來如果公司不能持續進行技術創新和產能升級以滿足客戶

的多元化和定製化需求,公司市場競爭力或產品價格將可能下降,或如果公司客

戶因產品結構或銷售策略調整等因素降低與公司的合作規模和深度,則公司毛利

率將可能出現下降。

(六)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

32.47%

26.26%

29.25%

。本

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淨資產規模和總股

本規模將有所提高,

由於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建設周期

,短期內公司

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存在被攤薄的風險。此

外,若本次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

能實現預期效益,將可能導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

下降

(七)應收帳款回收風險

公司主要採用賒銷的形式向客戶進行產品銷售,並依據客戶的信用情況、資

金實力、合作時間等因素,一般給予客戶

1

-

5

個月的信用期。

2015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應收帳款帳面價值分別為

12,609.47

萬元、

12,0

02

.

17

元和

15,205.56

萬元

,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32.29%

32.5

1

%

33.30%

應收帳款帳面價值保持較高水平。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帳齡為

1

年以內的應

收帳款餘額的比例均超過

99%

,截

2017

年末,公司應收帳款餘額較大的客戶主要包括

科沃斯

、美的、偉創力、

德昌電機和

TOYOPLAS

等知名清潔電器製造商,上述客戶資信情況較好,且公

司已計提了足額的壞帳準備,公司

應收帳款的質量較高,回收風險較低

但隨著業務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公司應收帳款餘額持續增加,應收帳款回收

風險也將提高,若公司某一主要客戶出現導致還款能力下降的因素,則公司將面

臨難以及時收回應收帳款的風險。此外,應收帳款餘額較大將佔用公司較多營運

資金,進而可能引起公司流動資金緊缺。

(八)存貨跌價風險

20

15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存貨帳面價值分別為

2,913.72

萬元、

3,548.20

萬元和

3,658.83

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重分別為

9.48%

12.76%

10.84%

,公司存貨主要為原材料和庫存商品。公司主要採用「以銷定產」的生產

模式,存貨跌價的可能性較小,報告期內公司對少量呆滯存貨計提了存貨跌價準

備。但如果未來公司產品價格下降較多導致公司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則公司

經營業績將受到一定影響。

(九)匯率風險

公司出口軟管及配件產品時,客戶主要採用美元、林吉特等外幣結算。

2015

年度、

20

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來自境外的營業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分別為

23.47%

21.72%

24.79%

2015

年、

2016

年,因人民幣匯率貶值公司

產生的匯兌收益分別為

151.23

萬元、

523.05

萬元。

2017

年因人民幣匯率升值公

司產生匯兌損失

437.90

萬元。未來如果人民幣匯率繼續發生不利變化,公司匯

兌損失將導致公司盈利水平受到影響。

(十)實際控制人控制不當的風險

本次發行前,陳正明家族合計控制公司

91.50%

的股權,系公司實際控制人。

本次發行後,陳正明家族的持股比例雖有所下降,但仍處於絕對

控股地位,且陳

正明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家族成員陳凱、張春霞擔任公司董事。

雖然發行人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制度體系,以避免

實際控制人的不當控制行為,但仍不能排除實際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過行

使表決權或其他方式對公司人事、發展戰略、經營決策等重大事項進行不當幹預,

對公司治理結構產生不利影響,並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

(十一)人才流失風險

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把人才隊伍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在長期的生產經營過程

中,培養了

一批經驗豐富的管理人才和掌握關鍵技術的技術人才,這些專業人才

是公司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和保證。公司已制定了合理的激勵政策,以維持技術

團隊及管理團隊的穩定,同時建立了完善的績效考核體系以吸引更多專業人才的

加入。如果公司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流失,公司核心技術可能洩密,將對公司掌

握的技術優勢造成不利影響。

(十二)生產基地分散及跨國經營風險

目前公司

已在金華、蘇州和馬來西亞

設立三大

生產基地

形成了

規模化

、響

應速度快、

交付能力強的

布局

優勢

有利於

公司

貼近客戶以快速響應客戶需求、

及時供貨,有利於公司

降低

運輸

成本。

但隨著公

司生產基地布局的分散以及生產

規模的持續擴大,公司管理的複雜度和難度逐漸加大,從而對公司管理提出更高

的要求。

此外,位於馬來西亞的境外子公司

CGH

公司成立時間較短,公司跨國經營

管理的經驗不足,如果公司無法及時掌握、跟蹤當地的政策、法律、文化、稅收

等環境變化,則公司境外經營將面臨不利的風險。

(十三)技術研發風險

經過多年技術開發和創新的積累,公司在清潔電器軟管及配件領域擁有多項

專利和非專利技術,從根本上保證了公司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地位。隨著清

電器

普及率的持續提高

為滿足消費者和終端電器品牌多樣化、定製化

、系統

化的需求,清潔

電器產品

隨之向

高端化、智能化、個性化的方向發展,更新換代

的頻率不斷加快,

清潔

電器軟管

企業需要進行持續的技術創新和

產品升級

如果公司未能持續把握行業技術趨勢,或新技術和新產品研發不成功,公

司技術優勢和產品競爭力將會下降,將對公司盈利能力構成不利影響。

(十四)募投項目實施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於「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吸塵器配件生產

建設項目」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將對公司經營規模的擴

大、技術水平的提升、盈利能力的增強以及發展戰略的實現產生積極影響。雖

然公司已對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審慎的可行性論證和充分的市場調

查,認為項目預期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但如果項目投產後投資成本上升、

市場環境變化等,項目實際效益仍將面臨不利影響。

二、其他重要事項

截止本

招股意向書

摘要籤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銷售合同、

採購合同、銀行借款合同以及擔保合同等。

截止本

招股意向書

摘要籤署日,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情形。

截止本

招股意向書

摘要籤署日,公司未發生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

業務活動、未來前景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公司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均未

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

核心技術人員也未有涉及刑事訴訟的情形。

第六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發行時間安排

一、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

當事人

名稱

住所

聯繫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發行人

金華春光橡

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華市安文

420

0579-82237156

0579-82237059

王勝永

保薦人(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

66

4

號樓

021-50113454

021-68801551

徐超、俞

康澤

律師事務所

國浩律師(杭

州)事務所

浙江杭州楊公堤

15

號國浩律師樓

(空勤杭州療養院

內)

0571

-

85775888

0571

-

85775643

楊釗、呂

興偉

會計師事務所

天健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

普通合夥)

杭州市江幹區錢江

路1366號華潤大廈

B座

0571

-

89882049

0571-88216870

李德勇、

梁志勇

資產評估機構

坤元資產評

估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溪路128號

901室

0571

-

88216960

0571-87178826

白植亮、

應麗雲

收款銀行

工商銀

行北

京東城支行

營業室

-

-

-

-

股票登記機構

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上海分公

上海市浦東新區陸

家嘴東路

166

號中

國保險大廈

36

021

-

58708888

021

-

58899400

-

擬上市的證券交易

上海證券交

易所

上海市浦東南路

528

號證券大廈

021

-

68808888

021-68804868

-

二、本次發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詢價日

2018

7

12

2018

7

13

發行

公告刊登日期

2018

7

17

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018

7

18

網上、

網下發行繳款日

2018

7

20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後,將儘快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

本次發行的

招股意向書

全文、備查文件和附件可在工作日於發行人和保

薦人(

主承銷商

住所

查閱。

招股意向書

全文可以通過巨潮網絡(

www.cninfo.com.cn

查閱

金華

春光橡塑

科技

股份

有限公司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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