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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該出手時就出手」
近日,隨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制定的《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出臺頒布,正當防衛又成為法治熱詞,廣受社會關注。正當防衛,作為「以正對不正」的法律武器,就是要讓見義勇為者不再望而卻步,讓受害者該出手時就出手,更讓違法亂紀者心存畏懼。 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幾點來評判正當防衛,真正做到於法有據、於理應當、於情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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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新規,能否讓「該出手時就出手」更加理直氣壯?
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 題:正當防衛新規,能否讓「該出手時就出手」更加理直氣壯?新華社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3日公布,意見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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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新規來了!該出手時敢出手了?
別人動手先打我,我還手,難道不是正當防衛嗎?面對不法侵害啥時候出手算正當防衛?面對不法侵害怎麼辦?如果決定奮起反抗,司法為你撐腰,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近年來,正當防衛的案件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發布,讓更多的人理解正當防衛,正確使用正當防衛的武器,最大限度地遏制罪惡、減少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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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出手時就出手」更加理直氣壯?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3日公布,意見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涉正當防衛案件往往廣受關注。此次出臺的意見,能否解決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有效保護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讓你我面對不法侵害「出手」更加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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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該對哪些不法侵害人「出手」?何為特殊防衛?兩高一部回應四大焦點
回應:矯正「誰能鬧誰有理」的錯誤傾向◆ 焦點二:該對哪些不法侵害人「出手」?回應:可對現場教唆者等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人實行防衛◆ 焦點三:鼓勵正當防衛是否會導致防衛權的濫用?回應:「凡事皆有度,過猶不及」◆ 焦點四:認定特殊防衛有何細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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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關注:正當防衛認定標準出臺 該出手時才出手
【同期聲】四川春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李濤 這種防衛行為的這種人員 不局限於被侵害的人本人 也還包括其他比如說在現場目擊的這些人員 如果發現存在不法侵害的這種行為 有可能導致他人財產受到損害 這種情況實際上都可以實施正當防衛 【正文】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指導意見》中規定,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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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新規:這些情形,你可勇敢出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3日公布,意見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此次出臺的意見,能否解決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有效保護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讓你我面對不法侵害「出手」更加理直氣壯? 這些情形,你可以勇敢出手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陌生人闖入住宅怎麼辦?公交車上制止乘客搶奪方向盤算不算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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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死傷誰有理」?正當防衛新規來了
兩高一部關於正當防衛認定新規出爐,瞬間引起刷屏。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外公布,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明確要求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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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死傷誰有理」?正當防衛新規來了!
兩高一部關於正當防衛認定新規出爐,瞬間引起刷屏。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外公布,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明確要求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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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進「兩高」報告,公平正義更有力量
資料圖:於海明正當防衛案,即「崑山反殺案」(圖源:視覺中國)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表示,「依法支持公民通過正當防衛同犯罪行為作鬥爭,保護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兩高」報告力挺「見義勇為」,是對民眾關切的及時回應,釋放出「不讓好人流血又流淚」的強烈信號。司法機關堅定地和廣大人民群眾站在一起,也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尊重和認可。近年來,從「於歡案」「崑山反殺案」到「趙宇見義勇為案」「淶源反殺案」,一例例熱點案件屢屢撥動公眾的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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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文正當防衛新規:這些情形,你可勇敢出手
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題:正當防衛新規,能否讓「該出手時就出手」更加理直氣壯?新華社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3日公布,意見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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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發布正當防衛認定新規 矯正「誰死傷誰有理」
面對這些侵害,你可勇敢出手防衛矯正「誰死傷誰有理」,兩高一部發布正當防衛認定新規新華社 圖 不論是2017年的山東聊城於歡案,還是2018年崑山「龍哥」被反殺案等涉正當防衛案件細化對特殊防衛的認定對於「特殊防衛」,意見規定,在實施不法侵害過程中存在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的,如以暴力手段搶劫槍枝、彈藥、爆炸物或者以綁架手段拐賣婦女、兒童的,可以實行特殊防衛。 根據刑法,實施特殊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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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規定
「兩高一部」出臺《意見》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正當防衛,不是「誰死傷誰有理」 《意見》的出臺標誌著涉防衛案件「以死為大」的評判標準得以真正摒棄,執法司法機關用實際行動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法治精神,告知公眾——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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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新規出臺:這些情形,你可以勇敢出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3日公布,意見對正當防衛制度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適用作出細化規定。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涉正當防衛案件往往廣受關注。此次出臺的意見,能否解決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有效保護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讓你我面對不法侵害「出手」更加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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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兩高一部」出臺《意見》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正當防衛,不是「誰死傷誰有理」 《意見》的出臺標誌著涉防衛案件「以死為大」的評判標準得以真正摒棄,執法司法機關用實際行動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法治精神,告知公眾——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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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正當防衛行為更有底氣
兩高一部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讓正當防衛行為更有底氣來源:法治日報>讓正當防衛行為更有底氣在正當防衛的成立標準、防衛過當認定等問題上,實務中和學界一直都把關偏嚴,正當防衛限度的司法異化現象長期存在。司法實踐中,個別涉正當防衛案件的處理看似於法有據,但結果得不到社會認同,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有關辦案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常理、常情,導致對法律規定的理解和適用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一般認知出現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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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出臺正當防衛認定新規,律師解讀來了
首先,把握立法精神,嚴格公正辦案,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同時,立足具體案情,依法準確認定,要立足防衛人防衛時的具體情境,綜合考慮案件發生的整體經過,結合一般人在類似情境下的可能反應,依法準確把握防衛的時間、限度等條件,要充分考慮防衛人面臨不法侵害時的緊迫狀態和緊張心理,防止在事後以正常情況下冷靜理性、客觀精確的標準去評判防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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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布|"兩高一部"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意見》的出臺標誌著涉防衛案件「以死為大」的評判標準得以真正摒棄,執法司法機關用實際行動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法治精神,告知公眾——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更有溫度。 辦理正當防衛案件要合乎事理情理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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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為「正當防衛」撐腰
《意見》明確: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要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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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文苑」面對不法侵害我們「出手」的底氣更足了
圖片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9月3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為公民「該出手時就出手」、為司法實踐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提供了更具規範性、操作性、實踐性的法律依據和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