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區別
1.定義不同
培訓費是指單位開展培訓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職工教育經費是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於職工教育事業的費用。
2.範圍不同
培訓費是單位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規定,範圍包括師資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場地費等等
職工教育經費只有列舉的11種:(1)上崗和轉崗培訓;(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鑑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二、誤區
1.職工教育經費是與職業技能提升有關的;培訓費是實際發生的培訓支出
實務中很難按照定義和範圍去區分,並沒有明確的界定。如果說職工教育經費是與職業技能提升有關的,那幾乎所有的培訓都與職業技能有關,只是直接的關係和間接的關係。
2.只有外部開具發票的培訓費才可以報銷
培訓費包含師資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場地費、列印醫藥費等。前提是要有齊全的附件資料,培訓請示及批覆、通知、發票、培訓籤到表等,發生的費用都可以報銷。
3.職工教育經費是有比例的,培訓費沒有。
《稅法》中有關職工教育經費有如下規定:
(1)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2)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可以全額稅前扣除。
(3)航空企業實際發生的飛行員養成費、飛行訓練費、乘務訓練費、空中保衛員訓練費等空勤訓練費用,可以作為航空企業運輸成本在稅前扣除。
(4)核力發電企業為培養核電廠操縱員發生的培養費用,可作為企業的發電成本在稅前扣除。企業應將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與員工的職工教育經費嚴格區分,單獨核算,員工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得計入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直接扣除。
但因實務中難以準確區分職工教育經費和培訓費,通常的做法是將其合計數在工資薪金的8%以內扣除,這樣可以防止稅務風險。
4. 為員工在職學歷教育支付的學費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為員工在職學歷教育支付的學費應計入該員工的薪酬,與其他收入一起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應該計入職工教育經費。但對員工提高學歷的獎勵費用可以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三、會計處理
通常有兩種處理方法:
1.2008年以前通常是企業先計提,實際發生後衝結餘
(1)計提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製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2)實際發生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
但由於計提數和發生數不一致,年終彙算清繳時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將未實際發生的部分予以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實際發生時計提
(1)實際發生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
(2)計提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製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發生時計提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實現發生數等於計提數。年末時測試發生額是否在工資工資薪金總額8%範圍內,如果是不進行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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