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烏魯木齊教委就孩子家庭教育上的問題在學生中間作了個民意測驗。
其中有一道題是這樣問的:當父母打你的時候,你心裡想什麼:
A.改 B.怕 C.恨
他們當時想,若有50%的孩子在父母打自己的時候,心裡想「我再也不犯了,一定改」,那麼「打」這一教育手法就不應該廢除。
民意測驗的結果,800份試卷,選「改」這一項的是零。40%的孩子想到的是「怕」,60%的孩子想到的是「恨」。
我也曾問過許多孩子這個問題,有的孩子說他在挨打的時候想將來長大了,打的第一個人就是父母;有的孩子認為有這樣的父母是一種恥辱;有的孩子在心裡發誓,將來有孩子一定不打他。
「打」在這個時代裡,無疑是難以立足了。
打孩子簡單,打的後果卻是沉重的,關係到一個孩子日後對人生,對社會的看法。我們培養孩子,到底是讓他心裡充滿愛,還是充滿恨呢?一個內心裡充滿愛的孩子,他對這個世界發出的都是充滿愛的呼喚,反之,則是對世界的仇視。
一個從小被灌輸愛的孩子,一個對世界發出愛的呼喚的孩子,這個世界對他也是寬容的,孩子為自己創造了一個和諧的生存環境。反之,一個從小挨打的孩子,一個心裡充滿了仇恨的孩子,必然更苛刻冷漠地對待這個世界,他感受到的必然是冰冷的現實,因為他的內心便是冰冷的,生存必然艱巨。
「打」這一手段甚至會遺傳。
有位從小挨打長大的孩子,在他十八歲那年,和父親大吵一頓之後一揮手,竟打了父親。父子倆都驚呆了。歷史終於錯位了。兒子心裡開始內疚,沒想到自己真的會動手打父親,看著父親蒼白的臉,他告誡自己決不能有第二次。
但事情一旦開頭,便如潘多拉的魔盒,難以合上了。
幾乎每一次和父親的爭執,他都動了拳頭。漸漸他從父親的目光中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一次又一次後悔,一次又一次地重複。
父親最終告世了,他心中的結便梗在那,讓他痛苦不已。
後來,他去找了心理醫生,醫生告訴他:你從小學到的解決問題的方法便是「打」,無意之中竟成了一種本能。
接觸過一位家長,從小挨打,對家長打孩子深惡痛絕,發誓將來絕不打孩子。後來有了女兒,沒上學之前,果然一個手指頭都不碰,好景不長,一上學,矛盾衝突就多了起來,潛伏在內心深處的教育基因便突顯出來。打到最後,父女倆勢不兩立,十四歲的女孩兩次離家出走。
還有一位家長更特殊。小時候在農村,經常挨父親打。後來參了軍,回過頭來反思 :幸虧父親當時的打,否則不可能有今天。
他這一反思不要緊,他的兒子可倒了黴。從小就軍事化訓練,一歲會含奶嘴,掉了,「叭」,一個巴掌就過去了。犯了錯,關在門外罰站;要進父母房間,必須先喊「報告」。
打到最後,孩子的眼淚已經幹了,流不出來了。
惡性循環,孩子把家裡受的壓抑裝的炸藥發洩到了學校裡,老師同學都對其頭痛、厭惡不已,學習成績可想而知。到最後,他死都不肯上學了。
父親還想用拳頭解決問題。但打過之後,兒子給了他一張紙條:爸爸,我再也忍受不了你了。
父親頹然倒在沙發上,徹底宣布了自己家教的失敗。
就像農民種莊稼,莊稼長勢不好的時候,農民從不敢貿然拔掉,孩子在學說話學走路的時候,家長從不敢打孩子,因為怕孩子永遠都學不會走路,永遠都不能開口說話。
為什麼長大了就敢打呢?兩大原因。
第一個原因,也就是傳統觀點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於是使勁地打,唯恐打不到位。有的家長把孩子吊起來打,有的家長把棍子都打斷了。打到最後,不是像上文提到的那個孩子一樣眼淚都流不出來了,就是把孩子打成了「英雄志士」。
到底有沒有打成功的?
也有。所謂千裡不擔一根苗,鹽鹼地上種莊稼,總會有那麼一兩根生命力強的冒出來。可悲的是,大家往往只看到了這長出來的一根苗,大肆宣揚,卻忘了長不出來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根苗。
還有一個原因,在家長看來,打孩子沒有什麼後遺症長大後還是白白胖胖,事實上,他們拔掉的是孩子無形生命的根,上文那些離家出走的孩子、厭學的孩子已說明了這個問題。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會不要命地打孩子。
有位家長說:「不能打孩子的道理也懂,但有的時候根本沒時間講道理,或者情形特殊,忍不住就打了,也只是想懲罰他一下。」
懲罰是需要的,但懲罰和打是有區別的。
孩子天生有一種逆反心理,他的獨立意識讓他在面臨大人的命令時說「不」,我們要儘量讓孩子表達自己的「不」,讓他的個性得到自由的發展,但是這個限度怎樣掌握,那就得藉助於懲罰。
比如說孩子小的時候,你把他帶到室外,劃個圈,告訴他待著不要出來。過一會兒,孩子的小腿就會在線上蹺呀蹺,這個時候,家長只要一笑,保證他就衝出來了,而且以後再也別想把他圈進去。
這個時候就需要懲罰。懲罰的原則是要法治,不要人治,法治就是你不能越圈,這是規定,犯了就要處罰,心靜如水,面帶微笑,下手要重,讓孩子記住,這不能碰,對事不對人,不傷孩子的自尊。
人治是什麼呢?教育孩子的時候要依自己的情緒,心情好的時候,跑到圈外也沒關係,心情不好,小腿在線上蹺一下也不行。結果在孩子內心裡根本沒有規則這樣的意識,只有父母變化不定的臉孔。
一言以蔽之:法治是處罰,人治是「打」。
懲罰孩子關鍵是不傷孩子自尊,也就是說要對事不對人。
比如說小男孩調皮,老是把衣服弄得髒兮兮的。
媽媽批評他:你看你老是這個樣子,你真是讓我傷心透頂了,我工作累了一天,你能不能省點心!
這是許多家長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一批評就「對人不對事」,用「老是」「總是」等字樣把孩子「批倒在地」,把矛頭直接指到孩子的品性上,加重孩子心中的罪惡感。覺得父母不喜歡自己了,自己不是好孩子了。家長並沒有把真正生氣的原因表達出來。
她本來可以這樣說:「你看,孩子,你今天又把衣服弄髒了,媽媽很生氣,希望你下次不要這樣。」
孩子就會明白,媽媽生氣了,因為我弄髒了衣服,這件事我做錯了,而不會認為自己不是個好孩子。
這也就牽涉到另一個問題。許多家長的「無形暴力」——語言對孩子的傷害。
有些家長很文明,堅決不打孩子,不滿的情緒總會有的,怎麼發洩?通過語言。
有些很直露:你笨死了!你完蛋了!你真給我丟臉!有些很含蓄:做一個人應該……應該……否則……否則……總之一個共同的潛臺詞:孩子,我不相信你,你不行,你要努力。孩子的自信被肢解得一塌糊塗。
凡此種種,愛孩子,一定要讓孩子感覺到愛,要讓他對這個世界充滿愛,而不是充滿恨。
沒有人會懷疑學會堅持對一個人一生的重要性,能堅持到底的人,決不是一個碌碌無為的人。望子成龍的父母往往會側重於開發孩子的智力,狠抓孩子的學習,卻忘了對孩子毅力的培養。前者與後者,好比一個是電瓶,一個是發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