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不生慈父之家,忠臣不生聖君之下。——韓非子
於是在民間流傳了這句:「棍棒底下出孝子,黃荊條下出好人」。更是有「慈母多敗兒」一說,但隨著時代的進步,「棍棒教育」已經成為很多家長反對的教育觀,認為只有封建思想的老人,才會如此固執。至少,我曾經也是這樣認為。
直到有一次聽了復旦大學的歷史系教授錢文忠的一番話,給了我新的啟示。他曾在演講中表示,不要以愛的名義對孩子讓步,該揍就得揍。他表示現在的孩子說不得、罵不得、批評不得,一點挫折就接受不了。但他們小時候,都受過家長老師的懲戒,但如今和他們的感情都很好。
錢文忠教授還在演講中提到,英國的學校是允許老師對屢次不遵守紀律的學生,勸告無效以後是可以適當地揍的,同時還提到了新加坡中小學的教師都懸掛著戒尺,都是在孩子表現不好的時候就用懲戒的方法,教育孩子。錢文忠教授還表示,孩子畢竟不是成年人,所以必須管教,必須懲戒。
這就讓我好奇錢文忠教授會在什麼時候揍孩子呢?當時的演講他並沒有闡述,但是在之後一次談教育孩子的節目中,他提到自己提倡懲戒教育,對孩子該揍就得揍,但自己卻坦誠從未打過自己的孩子。當主持人問到,是因為孩子聽話嗎?
錢文忠教授表示並不是,是因為他的行為舉止、接人待物都沒有什麼問題。他不會不尊重老人、不尊重老師、或者是欺負同學。可見他認為孩子最應該強硬管教的地方在於行為,所以錢文忠會說出,他從不關心孩子的學習,考20分也無所謂。
復旦教授錢文忠給兒子的信中就曾寫道:「從你小的時候開始,爸爸就只關注你的行為舉止、人格養成、性格成型,對普通意義上的「學習」,則給你最大的自由」。可見行為舉止、人格和性格才是最該下大力度去教育的地方。
這個觀點與李玫瑾教授的教育觀不謀而合,曾經她就在演講中表示,養育孩子的過程中,除了要給孩子愛以外,要讓孩子懂得敬畏。想要孩子懂得敬畏的前提,是要孩子需要承擔後果懂得害怕。
行為心理學家認為,懲罰是人類行為的一個基本準則,人的錯誤行為因為懲罰後果的存在導致將來出現的可能性減少。
可見引導與適當的懲罰教育要相互搭配,才能在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將他們的性格塑造得更好。當然這裡也是講適當的懲罰,你不能欺負孩子,或者因為工作上的問題,把脾氣發在孩子身上。
可以像學校一樣,在家裡準備一把戒尺,規定好犯哪些錯誤要打幾下。也可以在家中設置一個懲罰區,讓孩子在裡面坐上20-30分鐘,在此期間不要任何人跟孩子說話,周圍也沒有任何東西,只是白牆。
當然如果你的孩子像錢文忠教授的兒子行為舉止、人格個性都很完善,那麼就省去了「棍棒教育」!我個人認為,還是要以引導為主,懲戒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