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10月8日報導,今年,福建省共有15711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其中有276名是港、澳、臺籍考生(臺灣考生253名,香港考生22名,澳門考生1名)。自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向臺灣地區居民開放以來,已有2049名臺灣考生在廈門報名參加考試;截至去年,共有108人考試合格並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
9月24日上午,許多考生一大早就來到指定考點,手裡拿著司考相關材料「臨陣磨槍」,這些考生中上了歲數的並不多見,其中一名坐在輪椅中的考生格外引人注目。他就是來自臺灣的「輪椅考生」艾克難,這也是他第六次徵戰司法考試。
「輪椅考生」艾克難本職是臺北一家醫院化驗師,1951年出生於臺灣,因為患小兒麻痺症,自小就坐上了輪椅。他57歲才開始學習法律。每天化驗完數百個樣本回到家後,才擠出時間學習法律。正如他名字一樣,他學習法律專業的經歷就是一個「克難」的過程。通過努力,2010年他在臺灣獲得法學碩士學位。他說:「參加大陸司法考試也是為了檢驗一下自己的學習成果。」
儘管失敗了五次,但他從來沒有灰心過,他曾說,「我的第二專業是法律,通過司法考試,拿到律師證照是我對自己學習法律的一個基本要求」。2014年,艾克難曾表示因面臨退休和生活的重新安排,他可能是最後一次來廈門赴考了。但一連兩年,艾先生還是決定堅持赴考。
在得知艾克難報名參考後,廈門市司法局經向司法部考試中心遞交申請,將艾克難安排到所在考點的最低樓層,考試期間還安排專人協助他進出考場,並為他提供午餐和安排午休地點。
「每次來他們的服務都是非常好的」,艾克難說。腿腳不便讓艾克難的考試之路比別人更艱辛。他通常是第一個進考場,最後一個離開。不過艾克難一點都不擔心,他知道不必為這些瑣事擔憂,他毫不吝嗇地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感恩之情。「參加司法考試對我來說就是在追一個夢,盡力了就好。再說了,我能得到這麼好的照顧,沒有理由放棄,要懷著感恩的心堅定地走下去。」當然,享受到熱情細緻服務的臺灣考生不止艾克難一個。
在2010年以前,臺灣考生報名參加大陸的司法考試,必須經過報名現場確認、親自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等過程,如果所持學歷為境外學歷的還需到大陸辦理學歷認證手續,多次往返奔波,實屬不易。
2010年起,廈門司法局委託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臺灣)」(下稱「協會」)協助臺灣考生辦理相關考試事宜,隨著雙方合作的不斷深入以及考試全網絡報名逐步實現,「協會」協助的事項從最初在臺北、臺南設立工作點接收和轉遞報名材料、轉遞分數核查申請、接收(轉遞)資格申請材料等,已經逐步拓展為現在的代為辦理學歷認證、網上報名(交費)、轉發證書等,為臺灣考生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自2012年首次試行全網絡報名以來,通過指定銀行轉帳的考費支付手段給臺灣考生帶來了較大的不便,不過,在廈門考區,這種「水土不服」被完美地「消化」了。
早在福建省被確定試行全程網絡報名時,相關工作人員就預判到了臺灣考生進行網絡支付的困難,及時與「協會」協商籤訂了新的委託協議,由廈門司法局工作人員協助「協會」辦理大陸銀聯卡、開通網銀,並對其工作人員進行網上報名、製作、上傳電子照片和網上繳費的培訓,「協會」在臺灣地區接受當地考生繳納的報名費(允許交等價臺幣)後為其完成網上報名。
因「協會」方面同意臺灣考生採用電話委託,使得很多臺灣考生足不出戶就能順利隔海完成考試報名流程。協會在替考生代繳費時,一度擔心如出現帳戶人民幣資金不足的情況,無法抽身來大陸解決,在廈門司法局的積極協調下,隨時可為他們提供補充資金,徹底解除了協會工作人員的顧慮。可以想像,如果沒有合作雙方的無縫工作銜接,當年244名臺灣考生的赴考之路將有可能走得十分艱難。
近年來,通過「協會」牽線搭橋,不少臺灣考生的困難已經得到及時解決。近兩年來,有臺灣考生反映在考試期間很難預定到廈門的酒店,對此,廈門司法局特別推出一項針對臺灣考生的服務措施,即通過「協會」幫助有需要的臺灣考生提前查詢考點信息,使他們能夠及早預訂酒店;同時,協調考點學校,在考試期間方便臺灣考生團隊的專車停放校園。
想考生之所想,想方設法幫助臺灣考生解決遇到的困難這份責任已經成了一張吸引臺灣地區考生來大陸赴考的「名片」。
早在2008年,第一次國家司法考試向臺灣地區居民開放時,有部分臺灣考生來不及辦理學歷認證,眼看著不能報名,廈門司法局急考生之所急,馬上與司法部、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聯繫,經過多次溝通協調,最終使這些臺灣考生通過綠色通道辦理了學歷認證。
網絡上曾流傳過一句俚語:你若來,我便愛!這句話很好地證明了這份關懷已經跨過淺淺的海峽,將兩岸司考學子緊緊連在了一起。
十年千餘港澳考生在深圳參加司法考試在剛剛於9月底結束的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中,共有99名香港居民和42名臺灣居民在深圳地區參加了考試。自2004年允許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以來,十二年來,共有1000餘名港澳考生在深圳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據了解,我國司法考試制度始於2002年,每年舉行一次,由國家司法部組織專家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各地市級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這是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公證員職業的首要條件。今年的司法考試是司法考試制度確立以來深圳考區組織的第15次國家司法考試,深圳考區今年報名人數達到10323人,創歷年之最。報名考生中,香港居民99人,臺灣居民42人。
據悉,2004年,根據CEPA協議,我國第一次允許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受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的委託,深圳市司法局承擔了港澳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十二年來,共有1000餘名港澳考生在深圳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今年,有140餘名港澳臺考生在深圳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自2008年起,司法部確定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可以選擇在深圳市、廈門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共有1000餘名臺灣居民在深圳參加考試。截至目前,共有46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港澳臺籍律師在深圳註冊,其中香港籍43名,臺灣籍2名,澳門籍1名。(原題為《臺籍考生六度「輪椅趕考」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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