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被同學割喉傷口長10釐米:對方因不滿16,僅罰款500

2020-09-05 斑馬浮世繪

7月4日下午,山西朔州初三學生楊同學放學後在校內與王同學發生口角,隨後王同學在校外買了一把美工刀,從楊同學背後割傷了他的脖子。因傷情嚴重,楊同學輾轉當地幾個醫院均被告知無法縫合傷口,僅做了止血的處理,隨後孩子父母連夜將楊同學送往山西省人民醫院縫合。經診斷,楊同學傷口長約10釐米,深約3釐米,萬幸未傷及重要血管和組織。



目前楊同學已回到朔州市人民醫院休養,達到出院標準,但因欠醫院醫藥費無法出院已被滯留醫院50多天。截至8月26日發稿時,其至今還滯留醫院。

自楊同學受傷以來,王同學家長共送來1000元醫藥費,後楊同學家人再聯繫王同學一家時,對方稱&34;

此前,楊同學爺爺因受傷已花光積蓄,家裡十分拮据。7月5日,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下達行政處罰書: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因王同學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故不執行行政拘留。受害學生家屬表示不能接受這種判決。


笑談未成年人&34;


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34;犯罪案被關注到。此前一起大連故意殺人案的行兇男孩稱自己未滿14周歲,對受害者家屬至今未道歉,更是引發輿論探討:《未成年保護法》保護的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有網友認為對於遵法守紀的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不夠大。當然,未滿十四周歲不負刑事責任是刑法規定的,這些只是網友們的&34;。


未滿16周歲行兇者該不該行政拘留?


由於一起起駭人聽聞的未成年人暴力涉案犯罪案件接踵而至,不斷的衝擊著網友們的神經。今年五月的陝西藍田強姦案,因四名男生平均歲數未滿十四歲,法院判無罪;安徽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後拋屍,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法院判賠 128 萬……網友也對未滿16周歲行兇者該不該行政拘留展開了投票。


以年齡作為衡量犯罪性質的唯一標準是否合理


今年五月份,人大代表陳建銀建議&34;,建議將完全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由現行的16周歲調整為14周歲;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由現行的14周歲,調整為12周歲。

而一些網友們則認為犯罪與年齡無關,以年齡作為衡量犯罪性質作為標準存在異議

一些網友認為年齡大小不應該成為規避責任的藉口,作為未成年人有權利得到法律的保護,但作為未成年人犯罪危害他人時,一些殺人放火強姦的重罪犯罪者不應該設置年齡限制,應結合其犯罪性質和惡劣程度,應該給予相應的法律以便懲治。法律應該當作為一個標準警戒所有人。


也有網友認為,年齡不做衡量標準就很難界定,未成年有可能由於心智不成熟,缺乏辨別是非能力而被人利用被教唆犯罪。有網友建議可以指定不同年齡有不同的量刑標準方式,建議不以年齡為唯一標準,主觀和年齡結合起來是為最好標準。

正如白巖松說&34;

相關焦點

  • 16歲少年遭同學割喉傷口長達10cm,對方給了1000元就聯繫不上了
    山西初三一名學生遭到15歲同學割頸,嫌疑人被罰500元,因未滿16歲不執行刑拘在7月4日下午,山西朔州朔城區二中門口發生這一幕小楊與同屆同學王某發生了口角隨後120緊急送醫,由於傷情嚴重,在當地幾個醫院,均無法縫合傷口,僅做了止血處理。
  • 初三學生遭同學割頸:傷人者被罰500元,因未滿16歲不被刑拘
    8月27日,記者採訪了一位憤怒的父親楊先生,楊先生表示自己對當地警方的做法非常的不滿,希望媒體能夠報導。原來,楊先生的兒子小楊被同學王某割喉,當地警方卻以未成年人犯罪為由,不僅沒有將傷人的王某刑拘,反而只對王某做出了拘留10日和罰款500的決定,楊先生表示自己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這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一起去看一下吧。
  • 16歲少年遭同學割喉,罰500不拘留引爭議: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16歲男孩慘遭初三男生割喉割喉的刀近日,在山西朔州又發生了一起未成年故意殺人案,16歲男孩慘遭初三男生割喉,而嫌疑人僅因未滿16周歲,沒有受到任何實質處罰。16歲男孩身上的血漬事發後,當地警方居然只對嫌疑人處以行拘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且因嫌疑人不滿16周歲未執行行拘
  • 警方通報16歲少年遭同學割喉案:嫌疑人用美工刀傷人,傷口10cm
    該案發生於2020年7月,當地一所中學的兩名在校生王某某(男,15歲)、楊某(男,16歲)因矛盾積怨,於當日放學後在校外發生爭吵和廝打。後王某某用美工刀將楊某某脖子左側劃傷,學校老師報警並呼叫120將楊某某送往醫院救治。
  • 初三學生遭同學割頸,不滿16歲僅罰500元,律師: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因與同學口角被割喉,無力支付醫藥費滯留醫院。8月29日,陝西朔州初三畢業生楊明(化名)在朔州市人民醫院難以出院,此時距他被同學王某用美工刀割傷已有五十餘天。校門口被同學割傷住院,對方家長:沒有錢了,要命一條(楊明當時染上血的校服)「現在醫藥費沒有結清,欠了四千多元,沒辦法出院。
  • 少年被割喉,兇手僅被罰500元,能否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在山西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行為人與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因為年齡的問題,當地的公安機關對兇手僅罰款500元了事,我們分析下該案件。少年被同學割喉,兇手僅被罰了500元在7月4日,郭某與王某在校門口發生口解,進而發生肢體衝突,後面被其他同學拉開。郭某往家裡走,而王某卻拿著買來的美工刀追上來,拿刀劃向郭某的脖子,當場造成郭某大出血,郭某因傷情嚴重,被送到山西省人民醫院救治。郭某的傷口較深且臨近大動脈,經過多番治療才保住性命。
  • 初三男生遭同學割頸,兇手僅被罰500元?警方回應
    7月4日晚,山西朔州朔城區二中門口,初三男生小楊被同學王某用美工刀割傷脖子。王某某被判行拘10日,罰款500元,因其已滿14歲不滿16歲不執行行拘。27日,朔城公安分局通報稱,因王某系未成年人,警方依法未對其執行行政拘留措施,待有關部門出具受傷者傷情鑑定後,再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 兩個孩子打架竟動刀「割喉」
    今年7月4日,山西朔州,即將參加中考的初三楊同學和王同學,因為幾句口角而打架,隨後王同學買了一把美工刀將楊同學「割喉」,好在後者未有生命危險。受此影響,楊同學中考不理想,上學問題至今懸而未決,家裡還拖欠了醫院醫藥費。對方家裡給了1000多塊錢後,沒有再出現過。
  • 山西初三學生遭15歲同學割頸,嫌疑人被罰500元,因未滿16歲不執行拘留
    7月4日,山西朔州朔城區二中門口,小楊與同屆同學王某發生口角,王某在校外購買美工刀,從小楊背後割傷其脖子。案發後,當地警方對王某作出行拘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因王某不滿16歲不執行行政拘留。楊先生說,事發時他不在現場,事後聽兒子和隨行的同學還原了大致經過。當時,小楊走在前面,王某碰了一下小楊,小楊瞅了一眼王某,王某不滿,兩人發生口角,王某接著要動手,後被同學拉開。
  • 初三學生割喉同學卻僅被罰500,難道未成年就可以無法無天嗎?
    近日看到了一則消息,在7月4日,山西朔州朔城區二中的初三學生楊某在放學之後慘遭割喉,而作案者正是其同學王某,如此慘劇令人震驚。據有關媒體報導,原來是楊同學和王某在校內產生了一些矛盾,也曾發生過口角,因此王某便悄悄在校外購買了一把美工刀,並在放學後對楊同學進行了「突然襲擊」。
  • 初中生遭同學割頸 施害者僅被罰500元?警方通報來了……
    因案發後行兇者未成年,當地警方未執行行政拘留而引發熱議。8月27日,朔州市朔城區公安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警方依法未對其執行行政拘留措施,待有關部門出具受傷者傷情鑑定後,再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 山西一學生遭15歲同學割頸,嫌疑人被罰500元,因未滿16歲不執行行拘
    7月4日,山西朔州朔城區二中門口,小楊與同屆同學王某發生口角,王某在校外購買美工刀,從小楊背後割傷其脖子。案發後,當地警方對王某作出行拘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因王某不滿16歲不執行行政拘留。楊先生說,事發時他不在現場,事後聽兒子和隨行的同學還原了大致經過。當時,小楊走在前面,王某碰了一下小楊,小楊瞅了一眼王某,王某不滿,兩人發生口角,王某接著要動手,後被同學拉開。
  • 山西少年被同學割喉滯留醫院53天,同學家屬:要錢沒有要命我有
    據報導,山西一男子被同學割喉在醫院呆了一個多月,由於傷人者不滿16歲不拘留。7月4日山西朔州某中學的初三學生楊某放學後撞到王某,於是兩個人就在學校裡面發生爭吵,王某想上去打楊某,卻被同學攔住。之後,王某就在學校門口買了一把手術刀,出現在楊某背後割傷了楊某的脖子,警方趕到後立即將楊某送到醫院,但是因為傷勢太重,去了當地好幾家醫院,都說沒有辦法縫合傷口,只是做了止血,之後楊某父母趕緊把楊某連夜送到山西省人民醫院進行縫合
  • 山西一初中生遭同學割喉:行兇者未滿16不刑拘,反問媒體"你有完沒完?"
    山西朔州一名中學小楊因和同學王某發生了爭執,王某走後,小楊以為事情就過去了。誰知王某是去學校旁邊的商店買美工刀了,他拿著刀回來後,刺向小楊的脖子。小楊被刺後倒地,血流不止,隨後被送往了醫院。因為王某未滿16周歲,當地公安局對行兇者他作出了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沒有對王某進行刑拘。
  • 初三學生遭15歲同學割頸 嫌疑人被罰500元了事!動手的起因竟然只因一句「你看個啥」?
    今年7月4日,山西朔州,即將參加中考的初三楊同學和王同學,因為幾句口角而打架,隨後王同學買了一把美工刀將楊同學「割喉」,好在後者未有生命危險。受此影響,楊同學中考不理想,上學問題至今懸而未決,家裡還拖欠了醫院醫藥費。對方家裡給了1000多塊錢後,沒有再出現過。
  • 初三學生遭同學割頸:傷人者被罰五百,因未滿16歲不拘留
    「楚天都市報」微信公號8月27日消息,7月4日,山西朔州朔城區二中門口,小楊與同屆同學王某發生口角,王某在校外購買美工刀,從小楊背後割傷其脖子。案發後,當地警方對王某作出行拘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因王某不滿16歲不執行行政拘留。8月27日在接受楚天都市報記者採訪時,小楊的父親楊先生表示他無法接受這一處罰。
  • 山西初三學生遭15歲同學割頸,嫌疑人被罰500元,因未滿16歲不執行行拘
    因案發後行兇者未成年,當地警方未執行行政拘留而引發熱議。8月27日,朔州市朔城區公安分局發布一份情況通報稱,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警方依法未對其執行行政拘留措施,待有關部門出具受傷者傷情鑑定後,再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 山西男生被同學"割喉",父親還原現場:嫌犯稱這只是一個警告
    山西初三男孩小楊被同學王某某用美工刀從背後割傷脖子,留下了一道3釐米深、10釐米長的傷口。8月27日,山西朔城警方通報,對王某某行拘10天、罰款500元,因為他是未成年人,所以沒有執行行拘。小楊正在鑑定傷情,結果出來後再作處理。
  • 中學生遭同學割頸傷人者僅罰500元 律師:監護人應擔賠償責任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王姝/文因與同學口角被割喉,無力支付醫藥費滯留醫院。8月29日,陝西朔州初三畢業生楊明(化名)在朔州市人民醫院難以出院,此時距他被同學王某用美工刀割傷已有五十餘天。校門口被同學割傷住院,對方家長:沒有錢了,要命一條
  • 初三學生遭同學割頸,嫌疑人僅被罰500元了事?
    因案發後行兇者未成年,當地警方未執行行政拘留而引發熱議。8月27日,朔州市朔城區公安分局發布一份情況通報稱,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警方依法未對其執行行政拘留措施,待有關部門出具受傷者傷情鑑定後,再對其做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