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加計抵減,帳簿,納稅申報,車票抵扣,這5個常識要記牢
1、個人轉讓股權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為應納稅憑證。同時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所以個人轉讓股權應繳納印花稅。
2、納稅人從事汽車租賃業務,適用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嗎?
根據《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汽車租賃業務,屬於注釋中的現代服務。如果該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的佔比符合條件,則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3、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後,應該在什麼時間設置帳簿?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前款所稱帳簿,是指總帳、明細帳、日記帳以及其他輔助性帳簿。總帳、日記帳應當採用訂本式。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帳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帳和辦理帳務。
4、新辦或註銷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納稅申報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是按照實際經營期還是按季享受增值稅優惠?
從有利於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的角度出發,對於選擇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論是季度中間成立還是季度中間註銷的,均按30萬元判斷是否享受優惠。
5、增值稅進項抵扣增加哪一項抵扣?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目前暫允許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