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個稅,不動產抵扣,購置稅,契稅,這5個常識會計要記牢
1、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農產品既用於生產13%稅率的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未分別核算。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嗎?
按照《關於簡併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的原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13%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需要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中,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指什麼?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前期購買不動產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在2019年4月1日以後轉入抵扣時,可以計算加計抵減額嗎?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納稅人取得不動產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對於該部分進項稅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可在轉入抵扣的當期,計算加計抵減額。
4、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取消了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公安部關於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業務的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江蘇省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列印、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如需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由主管稅務機關列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亦可自行通過我省電子稅務局查詢、列印。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後,可直接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登記手續,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購買車庫是否需要繳納契稅嗎?
根據《關於房屋附屬設施有關契稅政策的批覆》第一條規定:對於承受與房屋相關的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汽車庫、自行車庫、頂層閣樓以及儲藏室,下同)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按照契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徵收契稅;對於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變動時,不徵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