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
昨晚,一則H5在朋友圈刷屏了。
刷屏的《自白》H5是一個以「捕鯨」為核心的,呼籲保護瀕危動物的公益性H5,畫面用互動條漫的形式展現,內容大意是說一個家庭被怪獸獵殺,只剩一個小孩存活,最後一個反轉表示,其實瀕危動物就相當於這個倖存小孩,而人類就想是那群怪獸。
看完這支H5,我的心路體驗,簡直可以用「震撼」這個詞來形容,看前半段時,還認為,這是個和小女孩有關的欺凌事件,而看完整支H5後,我才發現,這並不是欺凌事件那麼簡單的事情,而是一個物種對另一個物種的屠殺!這裡,被屠殺的對象是鯨魚,而下此狠手的,就是我們自己!
可以說,這支H5一經上線,就引起了大規模的轉發,很多朋友不僅轉發了作品,還專門為H5撰寫了文案,可見,大家是真的被故事所打動了,誰能想到,故事中描述的怪物,竟然是我們自己呀!
鯨落>>
全球鯨的數量就剩4000頭左右
「鯨落」指的就是鯨魚在深海中死去,它的屍體會慢慢沉入海底反哺海洋的其他生物,維持生態系統幾十年甚至上百年。
鯨在世界性分布,以南極海域效量為最多,主要是水溫5~20℃的溫帶和寒帶冷水域,有少數鯨曾來遊於黃海和臺灣海域。藍鯨是最重要經濟種之一,脂肪量多。國際上規定用藍鯨產油量作換算單位,即1藍鯨=2長鬚鯨=2.5座頭鯨=6大鬚鯨。從現代捕鯨開始的年代起,就對藍鯨競相濫捕,在高峰期的1930~31年度,全世界一年就捕殺藍鯨近3萬頭。1966年國際捕鯨委員會宣布藍鯨為禁捕的保護對象。
未開發前藍鯨至少有20多萬頭,現在估計最多有13000頭。根據國際捕鯨委員會1989年發表的統計報告說,藍鯨現在只有200~453頭倖存者。這是根據在南半球經過8年的調查得出的,已經瀕臨滅絕。
禁止捕鯨以來,全球鯨的數量基本保持不變,大概3000-4000頭。南大洋鯨種群的數量在750-1200頭之間,該種群遷移的方式還沒良好理解。在北大西洋生活著兩個鯨種群。第一個位於格陵蘭,紐芬蘭,新斯科舍和聖勞倫斯灣。估計有500頭左右。第二個更靠東,藍鯨還出現在更遠的斯瓦爾巴群島和揚馬延島菜葉網。科學家不清楚這些鯨在哪裡過冬。整個北大西洋的種群數量在600-1500之間。人類對藍鯨種群的恢復造成威脅,多氯聯二苯化學品會在藍鯨血液內聚集,導致藍鯨中毒和夭折,同時日益增加的海洋運輸造成的噪音,掩蓋了藍鯨的聲音,導致藍鯨很難找到配偶。
孤行>>
日本再提解禁商業捕鯨遭多國反對!日方:國際組織不尊重意見多樣性!
國際捕鯨委員會10日起在巴西開會,日本提議解除對部分鯨種的商業捕撈禁令,理由是它們的種群數量足以支持恢復商業捕撈。眾多反對捕鯨的國家反對這一提議。一名日本政府人士告訴共同社記者,如果提案沒有獲得通過,日方「不排除採取一切辦法應對」的可能性。共同社解讀,這意味著日本政府可能考慮退出國際捕鯨委員會。
30多年來,日本以「科研」名義在大肆捕鯨。 其實「科研」只是日本商業捕鯨的遮羞布。就研究成果而言,日本1987年開始「調查捕鯨」至今,能夠查閱的相關論文寥寥無幾,而大量鯨肉卻作為食品出現在日本市場上。更令人驚愕的是,捕鯨背後滲透著巨大的政商利益。
2010年5月,澳洲向國際法庭提起訴訟,指日本以科學研究為名捕殺鯨魚,只是掩飾捕鯨的商業目的。
2014年3月31日,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庭裁定,日本未能就其所聲稱的科學研究項目,證明須要在南極獵殺大量鯨魚,所以判決日本敗訴。國際法庭下令日本對其科學研究計劃作出改革前,應停止發放捕鯨許可。國際法庭的這項裁決是終審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皆不得上訴,而日本表示會尊重國際法庭的裁決。
為科研目的捕殺的鯨魚最終的確都上了餐桌
屠鯨>>
19和20世紀初開展的捕鯨活動一度將這種巨大的哺乳動物逼到了滅絕的邊緣
到了上世紀60年代,隨著捕撈方法的改進和船隻容量的增大,捕鯨行為顯然不能再放任自流了。因此有了暫時停止捕鯨活動的禁令。如今,鯨魚數量受到嚴格監控,雖然大多數種類仍處於瀕危狀態,但有些鯨魚、如日本主要捕撈的小鬚鯨,並不在瀕危範圍內。
傳統的捕鯨法使用魚叉殺死鯨魚,這種死法緩慢又痛苦。但現代捕鯨者希望能讓鯨魚即刻斃命,通常使用可爆炸魚叉。但保守主義者認為,這種方法仍需耗費很長時間,才能讓鯨魚死去。澳大利亞政府曾公布了2008年拍攝的一段視頻,記錄了一條日本科研船捕殺一條鯨魚的場景。鯨魚保護組織「海洋牧羊人」(Sea Shepherd)指出,這條鯨魚用了20多分鐘才死去。
但支持捕鯨的人認為,這些只是例外而已,任何屠宰場都可能發生這種意外情況。但他們的主要觀點是,反對對未瀕危鯨魚進行可持續捕撈的想法極為偽善。工業化肉類生產也會把豬、牛、雞養在差勁的環境中,這些動物從出生起、一直到被屠宰為止,一生都在這裡度過,但捕鯨者反對者照樣會買豬肉或牛肉。還有捕鯨者辯稱,與其把動物養在小籠子裡、讓「被吃掉」成為它們唯一的命運,殺死一頭野生動物要道德得多。
國際捕鯨委員會前任挪威代表團主管拉爾斯·瓦洛(Lars Walloe)表示,捕鯨和「捕殺森林中的其它大型哺乳動物,如鹿、駝鹿、麋鹿等等」沒有什麼區別。
「我們捕殺它們都是為了取它們的肉。我認為捕殺小鬚鯨和麋鹿沒什麼不同,只要做法人道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