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生那一刻起,我們就開始探索「生命的意義」了。就連嬰兒都懂得估計自己的力量,以及自己在所處環境中的地位。在五歲之前,兒童就形成了自己完整而牢固的行為模式,能夠以他們自己的方式和方法來應對問題和任務。這時,他們對於自己和社會所期待的發展模式,已經有了深層而持久的概念。之後,他們在觀察世界時,都會藉助一個固定的統覺框架:經驗在被接受之前都得經過解讀,而這解讀又離不開在兒童時期形成的、對生命意義的原初理解。
對孩子們來說,即使這個意義極其荒謬,即使處理問題的方式會導致一連串的痛苦和不幸,他們也不會輕易做出改變。要想矯正他們觀念中對於人生意義的誤讀,就必須讓他們重新審視造成這種錯誤認知的情境,找出錯誤的根源,並對統覺框架進行修正。有時,錯誤的行為方式導致了嚴重的後果,他們會被迫自行修正對人生意義的認知,成功進行自我完善,但這種情況極少。而且,如果沒有來自社會的壓力,他們也不會發現自己的錯誤,必將在錯誤之路上一錯再錯。通常來說,要修正對人生意義的這種錯誤認知,最好的方式是藉助那些了解這些意義且受過訓練的心理學專家,他們能幫助我們發現最初的錯誤,並探尋到正確的人生意義。
對於童年時期的境遇,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進行解讀,童年不快樂的經驗很可能會被賦予截然相反的意義。比如,有的孩子童年生活得很糟糕,他就會儘可能地去尋找一個方法使自己擺脫困境。他可能會產生這樣的想法:「為了避免我的孩子也陷入這種困境,我必須要努力改變這種糟糕的狀況。」
而有的孩子則會覺得:「生活太不公平了,為什麼好東西總是別人的?既然老天這樣對我,那我又何必善待別人呢?」
或許有些父母喜歡這樣教導孩子:「我小時候生活那麼苦,我都熬過來了,你們怎麼就吃不得一點兒苦呢?」
還有一種人則會想:「因為我的童年很不幸,所以我現在做什麼都應該被原諒。」
從上面的事例中我們會發現,每個人對於人生的理解,都會在他們的行為上有所體現。只要他們不從思想上轉變觀念,他們的行為自然也不會改變。
在這裡,個體心理學摒棄了決定論:每個人的經歷並不能決定人生的成敗。我們並不會因經曆本身所帶來的打擊而困擾,而通常只是汲取其中的一部分來確定自己的目標。所以,起決定作用的,不是經驗,而是我們賦予這些經驗的認知和意義。如果我們把未來生活建立在某種特殊經歷的基礎上,那麼必定會被誤導。外在環境並不能決定人生的意義,而我們可以通過對自己人生狀況的解讀來改變命運。
生理缺陷
然而,童年時期的某些遭遇很容易造成對人生意義的誤讀,而那些失敗的人生,大部分也發生在有這類童年經歷的人身上。那些嬰幼兒時期存有缺陷或患病的孩子,大多屬於這一類。這種孩子往往會有很重的心理負擔,也就很難體會到奉獻才是人生的意義。他們一般只會關注自己的感受,除非有某個關係親近的人對他加以引導,讓他們將注意力移到他人身上。
在如今的社會裡,他們還會因為同伴的憐憫、嘲笑或視而不見而變得更加自卑。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很容易變得內向,喪失對社會做貢獻的興趣,甚至會認為自己受到了整個世界的羞辱。
在生理缺陷或內分泌異常兒童所面臨的困擾方面,我想我應該是第一個研究者。雖然這門科學分支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其發展方向卻遠非我所預期的那樣。我研究的目的,不是為了證明這些人對生活的錯誤認知是遺傳和生理缺陷所致,而是想要找到解決這些困擾的方法。先天器官的缺陷,並不能強迫人們建立一種扭曲的生活模式,而內分泌腺也不會對每個兒童都產生相同的作用。我們常常會看到,有的兒童在克服了困難的同時,也激發出了巨大的內在潛能。
在這方面,個體心理學家並不是優生論的倡導者。很多對人類有巨大貢獻的傑出人才,天生就有某種生理缺陷,他們可能一生都飽受病痛折磨,有些甚至英年早逝。然而,他們卻努力克服了生理或外在環境的困擾,為我們的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貢獻。這種奮鬥讓他們變得更堅強,激勵他們不斷奮勇向前。如果我們只關注他們的肉體,就無法判斷他們的心靈發展方向是好是壞。可在現實中,器官或內分泌有缺陷的兒童,絕大部分都缺乏正確的引導,也沒人了解他們的痛苦,於是他們就會變得越來越自我。所以,在此類早年受到生理缺陷困擾的兒童中,多數人成了失敗者。
溺愛
導致兒童形成錯誤人生意義的第二種因素,便是溺愛。如果家長過分寵愛孩子,那麼他就會把自己對他人的期待理解成一種理所當然,不用努力就能得到一切。他們往往會覺得自己天生就具有某種權力,無人可及。於是,當他進入一個不以他和他的感覺為中心的情境時,就會產生巨大的失落感,覺得全世界都虧欠他。他只知道索取,不知道給予,因此也就不懂得任何應對問題的方法。他總是接受別人的照顧,所以喪失了獨立性,從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事情。他們心中只有自己,根本不能理解與他人相處、合作的好處。每當遇到困難時,他也只知道向別人求助。他們堅信,只要他再次獲得眾星拱月的地位,只要能讓人們承認他的與眾不同,就能改變自己的處境。
這類孩子成年後,很容易成為社會的危險群體。他們之中不乏恩將仇報之徒,表面裝出善良的模樣,私底下卻一直在尋找機會攻擊他人。他們一旦被要求像普通人一樣與他人合作,便會立即「罷工」,甚至還會公然反抗。他們一旦發現有人不順從或縱容自己,就會認為別人背叛了他,就會覺得整個社會都在與他為敵,所以只要有機會他就會打擊報復。假如社會排斥他們的生活態度,他們就會把這種排斥看作自己被虐待的新證據,所以對他們的懲罰不會起到任何效果,只會讓他們更加覺得「每個人都反對我」。不管他們是暗中破壞還是公開反抗,不管他們是以柔術駕馭別人還是以暴力報復社會,一切的根源都在於他們對人生意義的錯誤理解。
事實上,我們發現,雖然他們在不同時期會採用不同方法,但他們的思想卻一直沒變。他們認為,人生的意義就是唯我獨尊,一定要讓別人覺得自己重要,並想盡一切辦法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如果他們賦予人生的意義一直這樣,那麼他們無論做什麼都是錯誤的。
忽視
第三種容易形成錯誤人生觀的,是被忽視的兒童。這類孩子從來沒有愛和合作的概念,在解讀人生的意義時,也就不會考慮到這些積極的因素。我們很容易想像到,當他們生活中遇到困難時,他們總是高估困難,而低估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周圍人的幫助和善意。在他們的眼中,社會是冷漠的,而且還會一直這樣冷漠下去。他們不會明白,只要幫助別人,就能贏得別人的感激和尊敬。所以,他們只能抱著對他人的懷疑生活,甚至連自己也無法相信。事實上,任何經驗都無法替代情感的地位。一個母親首先要做的,就是讓她的孩子感覺到她是值得信任的,然後漸漸放大這種信任感,直到孩子能夠信任他在環境中遇到的每一件事物。如果作為母親沒做好這個工作,也就是沒能贏得孩子的關注、喜愛與合作, 那孩子在後續發展中就很難和外界產生依賴和興趣,也很難與其他人友好相處。每個人都有與他人合作的能力,但卻必須經過後天的培養才能盡情體現,否則就很容易遭遇阻礙。
如果一個兒童完全被忽視、憎恨和排斥,我們就會發現他很孤僻,不願與人接觸,也不懂得與人合作。正如前文所說,這樣的人生毫無意義可言。事實告訴我們,只要兒童度過了嬰兒期,就說明他受到了某些照顧和關懷。所以,在這裡我們不討論完全被忽視的孩子,只討論那些受到的關愛少於常規水平的孩子,或是在某些方面被忽視的孩子。
總而言之,我想說的是,這些被忽視的孩子根本沒有形成對他人的依賴感。可悲的是,在我們的文明裡,很多生活中的失敗者, 不是孤兒就是私生子,因為這些孩子被忽視的概率很大。
由以上可知,生理缺陷、被溺愛以及被忽視的孩子,都是很容易被誤導的,經常形成錯誤的人生觀。他們需要外在的幫助,修正他們面對問題時的行為方式,讓他們找到正確的人生意義。如果我們真正關注過他們,就會發現,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在闡釋著他們所理解的人生意義。
本文摘自《自卑與超越》北京匯智博達授權發布
《自卑與超越》
現代個體心理學之父阿德勒的奠基之作
人生三大困境的答案之書
暢銷全球幾十年,影響無數讀者的正能量
2019年全新無刪節譯本
打破迷茫,正視生活
超越自卑,創造另一個自我
作者
阿爾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 ,1870—1937),奧地利精神病學家,與弗洛伊德、榮格齊名的20世紀三大心理學家,個體心理學的創始人,維也納精神分析學會首任主席。弗洛伊德的學生之一,但也是精神分析學派內部一個反對弗洛伊德的心理學體系的心理學家。
譯者
呂正,心理學碩士,留學美國,致力於現代心理學理論研究與實踐多年,完成了多部外國心理學專著的翻譯與校對工作,深受業內人士好評。他的翻譯作品語言簡潔流暢、文風成熟穩健,全書不但文意翻譯準確到位,同時行文通俗易懂,使得心理學理論得到很好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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