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21: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民法典》與全體公民息息相關,為了讓《民法典》真正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中山市普法大使善平先生巧用智慧普法新模式,搶佔普法C位,運用「視覺筆記+視覺動畫」新形式,繪製《善平先生普法筆記》,將《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融入身邊的小故事、小案例之中,帶您學習《民法典》知識!
今天
《善平先生普法筆記》
第二集:夫妻共同財產
來啦~~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
大壯和小芳婚後到珠三角打工,通過買車跑運輸的方式,慢慢有了安定生活,還買了一套房和一輛車,都登記在大壯名下。
一次偶然的機會,小芳發現大壯和一個年輕女子小美在微信裡聊的火熱,在質問大壯後,大壯也承認自己出軌,跪求小芳給他一次機會,小芳一時心軟就原諒了大壯。
但一年後,小芳偶然接到小美的電話,才知道小美其實一直和大壯在一起,現在還有了身孕,小芳憤怒之下決定和大壯離婚,大壯也同意了。
這時,小芳才發現,大壯名下的房產已經轉給小美,車輛也送給了小美。大壯自己說是因為欠小美200萬還不起,就把房產給了小美抵債,另外因為小美肯借錢給他,他感激之下,就把車輛送給了小美。
大壯還很強硬的說,車和房原本都是在他名下,而且都已經轉給別人了,他和小芳之間沒有共同財產。小芳非常委屈,找到了律師諮詢,律師告訴小芳,大壯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隨後,小芳在律師的陪同下,找到大壯,小芳告訴大壯,如果大壯不把房子和車子追回來,就會起訴大壯。大壯自知理虧,追回來房子和車子後,在律師的見證下和小美達成了公平的財產分割協議。
《民法典》嚴格限制夫妻雙方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就是保證夫妻離婚時可以真心地互道一句珍重。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夫妻生涯走到了最後一步,但是雙方也應當努力的給對方留下最後一點美好,以誠待人,方得善始善終。
▲《善平先生普法筆記》手繪圖 第二集:夫妻共同財產
《善平先生普法筆記》
我們下一集,見!
第二集視頻都學習完了嗎
明天的全民挑戰賽記得參與喲
看完視頻再答題
準妥妥的~
諮詢熱線
公共法律服務熱線:
12348
(24小時在線)
中山市法律援助服務熱線:
0760-88363148
(工作日上班時間在線)
原標題:《走進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筆記》第二集:夫妻共同財產!》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