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融網訴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有什麼

2020-12-03 法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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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如下:

1.採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

6.附條件交易行為。

7.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行為。

8.損害競爭對手信譽的行為。

9.投標招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0.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強制交易的行為。


11.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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