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SAT成績近乎滿分,你選了10幾門AP課取得5分,你的排名在1%,你的課外活動異常出色,但是你申請的所有的常春藤大學都把你拒絕了。而一個SAT僅僅1300多分的黑人卻拿到了錄取。
一個的大學不願意承認的事實是:美國許多精英大學在錄取學生時會考慮種族因素。在組建一個新的大一班級時,錄取的標準並不是完全基於學術、才華。因為如果完全基於學術、課外活動去評估申請,那麼亞裔學生的錄取率將最高,因為亞裔學生最為努力。而非洲裔、拉美裔的申請者將被落下。
這似乎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美國的精英大學在錄取時,種族因素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在這一錄取原則的指導下,拉丁裔,非裔美國人和美國原住民學生等少數族裔的錄取難度低於白人、亞裔及其他族裔。而亞裔的錄取難度是最高的。比如,哈佛大學將亞裔學生限制為全班學生的20%,學生通常在「個人評分」上的得分較低,有統計顯示,普林斯頓大學亞裔申請者SAT成績需要分別比白人、拉丁裔和非裔美國人高50分、235分和280分,而哈佛則要分別高出140分、270分和450分才行。
這種做法要追溯到美國平權運動和平權法案的推行,平權運動1965年由民主黨的美國總統林登·詹森發起,主張在大學招生、企業僱傭、政府招標等情況下照顧如少數民族、女性等弱勢群體,是一個特定時期「種族優先」的法律,保障他們不會在教育及工作方面受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
近年,這一指導原則被人指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被指對多數族裔逆向歧視。近些年來,引起了一系列的訴訟,他們認為大學錄取中的種族分類和偏好是不公平的,著名的有密西根大學、哈佛大學、德克薩斯大學、加州大學等都曾面臨大學錄取的訴訟。狀告學校在大學錄取中有失公平。而針對這種「實質上的不公平」進行的多次法律訴訟挑戰也大多不了了之。如今,許多大學開始在檯面上取消或減少所謂「平權」,幾個重要大學先後取消或者修改了基於種族錄取的標準,比如MIT、普林斯頓、北卡羅來納大學等。
8月13日,美國司法部告知耶魯大學,在經過亞裔美國人團體的投訴引發的為期兩年的調查後,司法部認為耶魯大學在招生過程中非法歧視亞裔和白人申請人。
聲明指出種族因素是耶魯大學考慮申請人錄取機會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具有類似背景的亞裔和白人被錄取的機率大大低於非洲裔美國人和西班牙裔申請人,錄取機率可能僅為後者的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而這一政策已經實習了數十年。
而這一行為違背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該法案禁止基於種族,膚色或國籍的歧視。作為獲得納稅人數百萬美元資金的條件,耶魯大學明確同意遵守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美國司法部要求耶魯大學同意在即將到來的2020-21年本科招生中不使用基於種族的錄取政策。
而耶魯大學對這一指控進行了否認:我們考慮到許多因素,包括他們的學業成就,興趣,表現出的領導才能,背景,成功利用其身邊的資源並取得成功,以及他們對耶魯社區和世界作出貢獻的可能性。
而耶魯同時表示,它不打算修改其錄取政策。「我們為耶魯大學的招生感到自豪,我們不會基於這樣的無情,倉促的指控而改變。」
美國大學採取多樣化的政策是因為:在美國大學,有色人種的學生人數仍然不足,優先考慮多元化並採用具有種族意識的入學政策對於促進高等教育公平至關重要,使有色人種也有機會進入精英大學,實現社會流動。同時,大學校園的多樣性增強了各種背景學生的教育體驗。而在這一政策下,亞裔是非常吃虧的。因為亞裔申請者更為優秀,但是錄取機會卻被壓縮擠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