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據統計,2018年結婚登記人數為1010.8萬對,離婚登記人數為380萬對。
這個統計的數據很嚇人,不過可信度還是很高的。首先這是民政部公布的數據,其次我們在生活中也能實際感受到,現在離婚的人真的是越來越多了。
當兩個人的感情已經消磨殆盡,彼此之間已經再也沒有了信任與期待,那麼這段婚姻就走到頭了。那麼此時應該如何離婚呢?
離婚的方式
想離婚,只有兩種方式,除了這兩種方式,其他的都得不到法律的認可。
第一種就是協議離婚。這種離婚方式很簡單,只需三個步驟就能成功離婚了。
首先,雙方對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債務問題、子女撫養權與撫養費問題進行協商。
其次,協商一致之後,將協商結果寫成書面協議,雙方都籤字按手印。
最後,雙方拿著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前往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即可。
第二種是訴訟離婚,這就需要前去法院打離婚官司了。如果雙方對於子女撫養問題、共同財產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就必須要走訴訟離婚這條路了。我們今天主要就說下訴訟離婚的問題。
離婚官司的關鍵幾點:
1、根據結婚證登記的結婚日期,分清楚雙方的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並做好詳細歸納。
2、如果對方有酗酒問題的,要將家中的酒瓶拍照留證據,拍攝其醉酒視頻留證據,或者他在外喝酒的消費記錄。
如果對方存在家暴問題的,切記要在受到家暴後報警,另外保存好治療傷勢的醫藥發票、門診證明等證據。
3、仔細回憶在結婚以後,有沒有一起向外借過錢,如果有的話,自己是否有籤字。
4、孩子如果超過十歲,一定要在開庭前問清楚孩子想和誰一起生活,如果想爭取撫養權的話,關鍵就在爭取孩子自己的意見。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不出意外就肯定判給女方了。
5、結婚以後,如果你為這個家庭付出了許多人力、精力、財力,一定要找到轉帳記錄、付款憑證之類的記錄。
6、打離婚官司時,會有很多法官勸你調解,勸你撤訴。你這個時候一定要考慮清楚,如果你確實無法再忍受對方了,一定要拿出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嚴重過錯,並表現出離婚的堅定信念。如果你自己猶豫了,那麼法官鐵定不會判你離婚。
7、如果你的離婚官司並不涉及財產爭議、撫養權爭議,那麼你可以不請律師。因為離婚官司即使請了律師,你也必須要親自到庭,另外不涉及爭取財產與撫養權時,律師的作用也並不大。
8、離婚官司一般都要打兩次才能離婚,所以要做好打長期戰爭的準備。比如說你在1月份起訴離婚,3月份判決不準離婚,那麼你可以在9月份以後再次起訴離婚,這時基本都會判離了。
9、如果你想離婚,對方的父母也都同意你們雙方離婚,就對方自己不想離婚。那麼你應該爭取對方父母出庭,讓他們給你作證,這樣會更有利於說服法官。
10、如果你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建議你要求對方一次性向你支付撫養費。因為撫養費月月給的話,變數太大。如果對方有幾個月不給你,你能選擇的救濟途徑也很少。
好了,以上就是打離婚官司需要注意的一些地方。如果離婚涉及的財產數額較大,或者對於孩子撫養權問題爭議比較大,那麼可以選擇委託一名律師代理,以更好的維護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