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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受脅迫婚姻,可撤銷、可獲賠
受脅迫婚姻,可撤銷、可獲賠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法律賦予受脅迫方的婚姻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從而保護受脅迫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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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脅迫結婚,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隨著矛盾的加劇,陳秋紅決定通過法律手段解除這段不幸的婚姻關係,遂於2014年12月訴至法院,請求依法撤銷與趙威的婚姻關係。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的規定,陳秋紅與趙威結婚前,趙威以侵害陳秋紅的近親屬的生命權為要挾,符合《婚姻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因脅迫結婚的情形,因此,她們的婚姻為可撤銷婚姻。同時,陳秋紅在法律規定的「一年」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因此,陳秋紅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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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52條:受脅迫婚姻的撤銷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 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 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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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脅迫結婚,受脅迫方可以請求撤銷婚姻|民法典解讀之婚姻家庭編
長江網12月1日訊(記者耿珊珊)婚姻自由,但如果是被人脅迫才結婚的,這段婚姻有無法律效力?民法典明確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1052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馬小債律師表示,公民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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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婚姻是否遵循自始無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受脅迫的情況下結婚的,該婚姻是屬於可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在結婚一年內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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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脅迫的婚姻,如何申請撤銷
被脅迫的婚姻,受脅迫的一方可以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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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可撤銷的情形有哪些,撤銷婚姻起訴狀應該怎麼寫?
有部分人因為一時衝動而和妻子或丈夫鬧離婚,甚至提起離婚訴訟,等頭腦清醒的時候又後悔了,那麼這個時候該怎麼挽救婚姻,撤銷婚姻起訴狀應該怎麼寫?網友諮詢:我和我的老公結婚五六年了,現在我們的孩子已經在上幼兒園了,但是由於這兩年我的老公對我脾氣特別的暴躁,所以我通過起訴離婚,但是現在我們的關係緩和了,所以我想要諮詢一下律師,撤銷婚姻糾紛起訴狀範本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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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規定
《民法典》關於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規定一、無效婚姻:民法典1051條:1、重婚;2、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直系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未到法定婚齡(女20、男22 )。二、可撤銷婚姻:1、因脅迫結婚(民法典1052條),自脅迫終止之日1年內,受脅迫一方可申請撤銷婚姻;2、疾病婚(民法典1053條),知道或應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注意:確認婚姻關係、親子關係、收養關係等身份關係無效、有效或者解除,均不適用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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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婚姻申請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
在現實中,如果一名男子和一名婦女之間的婚姻是因為其中一人或雙方受到脅迫而締結的,那麼這種婚姻將被視為可撤銷的。但要撤銷這段婚姻,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撤銷。什麼時候應該申請可撤銷婚姻? 什麼時候應該提出可撤銷婚姻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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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抑鬱症可以撤銷婚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起訴撤銷婚姻的具體流程即由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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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的合同,能否不行使撤銷權而行使解除權?
【網友提問】可撤銷的合同,能否不行使撤銷權而行使解除權?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了可撤銷合同的情形,符合條件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有權申請法院撤銷。但這是一方當事人享有的權利,而權利可以放棄,因此有撤銷權的一方可以選擇不撤銷該合同!並且,若履行過程中,出現了法定解除或約定解除的情形,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出現同時享有解除權和撤銷權的情形,此時,還是那句話,權利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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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肅省公益崗考試公基: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是指民事行為雖已成立並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因行為人撤銷權的行使,使其自始不發生效力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前,已發生效力,明顯不同於絕對無效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是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裡面的常考知識點,本人在此進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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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考試公基知識: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作為事業單位考試的重難點,在學習中需要掌握到三個層次:第一,是否屬於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這要求在案例判斷時分析清楚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有瑕疵;第二,屬於哪一種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這要求準確記憶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四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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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聊」被脅迫結婚,「過期不候」的婚姻該怎麼辦?
無可奈何的李小萌在跟閨蜜訴苦的時候說到了當初二人視頻聊天時的荒唐事,在閨蜜提醒之下,李小萌忽然想到當初張山是脅迫自己結婚的,受脅迫的婚姻無效!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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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銷,大家知道嗎?
若未在婚前告知的,為可撤銷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撒銷權的行使期間為一年,自撤銷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該期間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婚姻一旦被撤銷,視為自始未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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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婚姻家庭編規則摘錄,哪些婚姻可以撤銷
最近在研讀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主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繼承編理解與適用》,會將重要或者曾經不被重視誤讀的裁判規則等摘錄,以便自己後期的學習工作適用,也分享給大家一起學習。當事人不能僅以婚姻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主張婚姻無效。關於徵地補償款,法院應嚴格以當事人是否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為依據予以評判。不因女方出嫁離開本村本經濟組織而剝奪其徵地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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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拿父母安全逼我結婚,可以撤銷婚姻嗎?
以傷害對方的父母來威脅對方與其結婚的,以後可以撤銷婚姻嗎?受到威脅而同意與他人結婚,屬於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按照《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有權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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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這兩種情況,夫妻不用離婚也可解除婚姻關係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脅迫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此案是典型的脅迫婚姻,王某以裸聊照片威脅張某與其結婚,這種行為符合民法典中可撤銷婚姻的情形,故張某可在自登記結婚日起一年內,申請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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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受脅迫結婚的,該如何脫離苦海?閒聊《民法典》
婚姻,是一種雙方自願的意思表示最後付諸於實踐的行為,男女雙方是否結婚,與誰結婚都應當由當事人本人自己決定。但社會生活中我們不難看到,很多婚姻的自主權,並不在於夫妻雙方,受制於長輩、家庭,乃至是一些暴力的威脅,某一方無奈走入了婚姻,從此飽受無盡的痛苦。有的,甚至將這種痛苦,傳遞到了下一代身上,實為人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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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脅迫結的婚 法院判決撤銷
2020-08-05 14:53:40 來源:四川法治報 拿到法院依法判決撤銷自己與張某婚姻關係的判決書,壓在吳某蓉心中大半年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昨(4)日,記者從成都市新津區法院獲悉,張某以「將女方半裸照及其他秘密照片發給女方父母及兄弟姐妹」等手段,脅迫吳某蓉與自己結婚,符合脅迫結婚的情形,該院遂依法撤銷吳某蓉與張某的婚姻。 2018年,吳某蓉和張某經人介紹並開始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