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法院認為李玉前就是殺妻滅子案件的兇手。在獄中他堅持為自己喊冤。
2016年貴州高院決定重申調查此案,該案的庭前會議在2017年召開,直到今年9月16日李玉前的家屬和律師接到法庭重新審理此案的消息,在2020年9月24日準備開庭。
而在開庭之前,李玉前已經在牢裡呆了19年。
9月17日李玉前的哥哥李玉山告訴我們,之前的另一個被告人孟豔紅(跟李玉有感情糾葛)現在卻下落不明。
申訴律師王萬瓊說,這次開庭可能會有一個結果。
李玉前原來是貴州省六盤水水城鋼鐵的車間主任,另一個被告人孟豔紅也是這個車間的工人。
法院認為,李玉前殺了他的妻子謝初明和他的三歲半兒子李明浩,而孟豔紅幫助李玉前分屍焚屍並且還包庇李玉前。
根據孟豔紅說,李玉前在婚前與孟豔紅就有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結婚後她向謝初明隱瞞了此事。
在1995年到2020年期間李玉前跟孟豔紅髮生多次關係,孟豔紅為他流產了七八次。
終於謝初明在2004年發現了李玉前的出軌行為。謝初明想要跟李玉離婚,但是李玉前堅決不同意,最終謝初明還是原諒了李玉前。
據了解,孟豔紅想要李玉前跟他的妻子離婚,然後跟自己結婚,李玉前沒有同意,他就多次到李玉前的上班的地方還有家裡去鬧。
在2000年1月他還跟公安機關報警說李玉前強姦了她。
根據李玉前回憶,在2001年3月20日晚上3:00,李玉前到了家中卻沒有發現他的妻子和兒子,他心裡想是不是因為自己晚上在外面玩,妻子生氣了就帶著兒子去朋友家了。
他就沒有多想,想著第2天還要上班,就沒有去找妻子跟兒子,自己就在家休息下了。
直到第2天,李玉前還是沒有找到謝初明母子,但是當天聽到廠裡有人說,看到有個女的背著一袋東西往高爐裡面燒,還看到了一個好像孩子的手。
於是李玉前趕緊向公安局報案,隨後警方將孟豔紅列為了最大的嫌疑人。
2001年3月28日,李玉前和孟豔紅被逮捕,孟豔紅說道,謝初明母子已經被李玉前殺害並且分屍,而他負責幫助他焚燒屍體。
2001年4月4日,公安局將李玉前刑事拘留。在這期間領域他一直為自己翻供,但是都沒有什麼結果?
4月28日李玉前被逮捕。
這個案子在2001年9月10日法院作出一審的判決書,但是李玉前跟孟豔紅表示對此結果不服,兩人均選擇上訴。
但是貴州高院卻認為證據不足,仍認定李玉前就是殺人焚屍的兇手,最終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而王萬瓊律師認為,這個事情還是疑點重重。
司法機關認為李玉前的分屍工具是他家裡的菜刀,但是他家裡的菜刀只是一把普通的家用菜刀,將一個人的頭顱砍下後根本不可能還是原來的樣子,這不符合常理。
19年來,李玉前的嶽父母不相信是女婿殺害了自己的女兒和外孫,他們相信自己的女婿不會幹這樣的事情,他們為了李玉前到處奔波為他尋找證據
李玉前在獄中的時候,嶽父母多次去監獄裡面看他。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完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也不能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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