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訪青島蒙冤前檢察官:後悔公職做生意,已提國家賠償將追責到底)
近日,青島前檢察官蒙冤三年改判無罪背後引起廣泛關注。7月18日下午,上遊新聞記者專訪曾因「妨害作證罪」入獄3年的前青島檢察官高祀君,針對身為檢察官為何做工程等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做出回應。另外他表示,18日下午4時已向青島中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高祀君正在整理資料。
身為檢察官為何去做工程?
上遊新聞:許多網友質疑你是檢察官,為何還要做工程?
高祀君:我妻子當時沒工作,家裡的生活比較困難,家裡就商量讓妻子做些生意補貼家用。其實2002年就醞釀此事了,哪知道事情定下來後,妻子生小孩了,承諾承攬的工程不能扔了,為了不誤事,我抽時間幫妻子跑腿,幹了這些不該幹的。在青島金玖源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玖源)施工期間,我每年的辦案數在科裡都是排在前面,一點也沒耽誤工作,這些都有記錄可查。此事我極為後悔,還為此受到了單位的處分。錯了就是錯了,後果我也得承擔。
上遊新聞:那這個工程掙到錢了嗎?
高祀君:沒有。13年的訴訟,3年的無妄之災,已經將金玖源300多名農民工和我折騰得瀕臨困境。有多名參與施工的人員已經去世,去世前都沒有拿到足額工資。我家裡的一點積蓄、父母給的錢都賠上了,勝訴的民事判決10年得不到執行,訴訟的花費也極大,我也8年沒有工資了,金玖源公司現在連律師都請不起。
上遊新聞:各個施工隊現狀如何?
高祀君:各個施工隊也都是負債纍纍,難以為繼。幾乎每個工人都沒拿到足額的工資,全都打的欠條。施工一隊隊長王強還被城陽公安分局刑拘了一個月,說是包庇我詐騙犯罪。現在已經證實我所謂的犯罪是假刑事案件,王強也在整理資料,準備追責並提起國家賠償。
高祀君的檢察官證明。
從檢察官到「階下囚」
上遊新聞:從2006年的民事訴訟,到刑事訴訟再到平冤,這13年你都經歷了什麼?
高祀君:父親因我的事引發舊疾去世,父親臨終我都沒見到,成為我此生最大的愧事。家庭也因此事破裂,女兒為此事失去了快樂的童年、少年時光,學習成績下降得厲害。我失去了心愛的工作和公職,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背負了巨額的外債,勝訴的民事案件10年沒得到有效執行,因為山東高院又改判了民事勝訴案件,還得去打民事官司。估計沒幾年也下不來,300多名工人的全額勞務工資依然無望。
上遊新聞:你經歷了13年的訴訟,感受如何?
答:國家的司法形勢越來越好,中央的糾錯決心也很大,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上遊新聞:假如可以重來,你會打官司嗎?
高祀君:不會。我現在勸告任何要打官司的人,不要輕易訴訟。
上遊新聞:被判無罪後有關部門找過你談話嗎?
高祀君:青島中院宣判當天不讓我走,和我談話,讓我拒絕媒體採訪報導。說媒體不報導,一切好商量。
高祀君任檢察官時獲得的榮譽。
法律文書、筆錄均大寫「冤」字
上遊新聞:4月18日,你被宣判平冤昭雪時是什麼心情?為什麼?
高祀君:沒什麼,意料之中的事,平靜得很。再結合庭審的情況,我其實早就預測到了無罪的結果。所以,我很淡定。只是可惜,等待平反昭雪的時間有些長。
上遊新聞:看到卷宗中你在法律文書、筆錄均大寫「冤」字,為什麼?
高祀君:為了追責,從被陷害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會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並且不會太久。因此,我幾乎在所有能見到的法律文書、筆錄上都寫了「冤」。
上遊新聞:你在昭雪前,你有沒有認過罪?
高祀君:我崇尚、信仰法律。是我幹的,我必須承認,不是我幹的,吾寧死,絕不屈服。「法」字原意為觸不直者去之,妄加的罪名,我不可能接受。
高祀君正在整理打官司的資料。
還未恢復公職 準備提起國家賠償
上遊新聞:你已經平冤昭雪,恢復公職了嗎?
高祀君:沒有。現在我的醫保卡不好用,想住院都不行,其他的更別說了。
上遊新聞:以後有人找你求助,會主動幫忙嗎?
高祀君:媒體報導以後,來找我求助的人很多,我都儘量幫他們看看材料,在能力範圍之內解答法律問題。但是大部分人的問題,我都無能為力。
上遊新聞:你和前同事們現在還有溝通嗎?
高祀君:職業法律人考慮事情角度不同,同事們大都很支持我,也認為我應該堅持到底。
上遊新聞:你跟胡諒倫熟識,又如何評價胡諒倫?
高祀君:從幾份生效判決書可看出,他多次行賄公安局三名高層領導數百萬元,一旦和生意夥伴發生糾紛,胡諒倫會動用警方勢力報假案,動用警方力量打擊對手,他破壞的不僅僅是國家的法律秩序,社會影響也是極其惡劣的。
上遊新聞:你是否舉報過胡諒倫,有反饋嗎?
高祀君:我去過三次當地監察委,雖然我舉報的內容證據紮實,接待人員聲稱胡諒倫行賄公安高層的判決書是外地法院判的,讓我自己去省裡要求協調。
上遊新聞:你會原諒陷害過你的人嗎?
高祀君:出於個人恩怨和經濟糾紛,說了假話,沒有嚴重的後果,我可以原諒。但給司法人員行巨額賄賂,製造假刑事案件,幹擾司法公正,這是觸犯了國法,不是我能原諒的問題。
根據2016年發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第七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行賄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上遊新聞:你對追責如何打算的?
高祀君:胡諒倫收買警方高層,製造假刑事案件,幹涉司法、影響司法公正。我深知雖然手裡的證據鐵證如山,但因為牽扯到各個方面的利益,舉報他的難度比我昭雪難度還大。但我依然堅定自己的選擇,追責到底。
上遊新聞:你打算何時提起國家賠償?
高祀君:今天下午16時,我已經去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青島中院接待人員給了我受理案件通知書。三年的冤獄下來,對我而言,失去的太多,很多東西無法用金錢彌補,我要的是公平和正義,不是金錢。
上遊新聞:你對老賴是怎麼看的?如何看待契約精神?
答:在我們國家,不遵守契約精神的情況比較普遍。 很高興看到最高法加大了案件執行的力度,各種法律不斷完善,違法的成本在提高,相信以後老賴會越來越收斂。
法律文書、筆錄均大寫「冤」字。
為何向最高檢申訴?
上遊新聞:7月15日為何來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申訴?
高祀君:因為青島金玖源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玖源)的勝訴判決被山東高院依據錯誤的刑事判決被改判了,現在錯誤的刑事判決已經被撤銷、糾正,故此,來向最高檢提交材料,申請抗訴。經歷了13年的訴訟,現在金玖源也沒有能力請律師,恢復公職以前,我替金玖源公司過來遞交材料。
上遊新聞:你的刑事案件已經平冤,為何還要申訴?
答:在我刑滿釋放進行刑事申訴期間。2013年10月,青島廣源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源發)又以我的有罪刑事判決書為由,就58號判決書民事案件向最高法進行申訴。同年12月29日,最高法以涉嫌刑事犯罪為由指令山東高院再審該民事案件。
在山東高院審理該民事案件期間,山東高院已經將提起該民事再審依據的假刑事案件發回青島中院再審,依據「民事服從刑事」原則,山東高院本應等待刑事再審結果出來後再予以審理,但卻依據錯誤的刑事判決將58號判決書改判,在再審時又違反程序接受青島安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安邦)的再審申請,改判安邦石化不承擔連帶責任,並於2016年5月17日下達山東高院(2014)魯民再字第14號判決書。
來源:上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