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雜文原作者網上維權引來質疑聲一片
不少網友認為押題和考前背範文是「慣例」
■新快報記者 陳志傑 實習生 李華妹 姜春燕
一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高考滿分,我要追究到底!5月13日,名為「四川」曾穎的網友在天涯雜談發帖稱,2004年江西省一篇獲得滿分的高考作文從立意到行文用詞,均與他於2002年發表於《新快報》上的一篇雜文極度相似。
江西考生抄襲了他的文章,他要追查到底。豈料,該帖竟然招來罵聲一片:「抄蘇東坡也是抄,抄白居易也是抄,抄您老人家倒是犯罪了,呵呵!」「考生有權引用任何文章,只要閱卷的老師不知道就行了。你憑什麼維權?」……曾穎表示,太多罵他的回帖堅定了他追究此事的決心,「押題和抄襲不僅在考生中蔚然成風,沒想到還得到了如此多的認同。這種現象確實令人擔憂啊!」意外 1
搜索自己文章出來的竟是考生作文
記者昨天通過電話聯繫到「四川曾穎」。他自稱是四川成都晚報的採訪部負責人。2002年,他將《桃花源祭》投稿到廣東新快報社,並發表於當年5月22日的《新快報》上,署名「曾穎」。
13日下午,因有朋友向其約稿,曾穎在網上搜索自己在2002年發表的一篇諷刺景區過度開發的雜文《桃花源祭》,然而搜出來的220條結果中,只有一條署的是他的名字,其餘全部是一江西考生在2004年的高考滿分作文。該作文與他的文章幾乎是一個模子裡「印」出來的:標題都是《桃花源祭》,只不過考生加了個副標題「不聽智者之言的悲劇」;兩篇文章內容相同,結構相同,都講述的是:武陵漁人在發現桃花源後,將這一線索高價賣給了電視臺,後經媒體報導,惹來遊人蜂擁。桃花源人嘗到了旅遊開發的甜頭,便大興土木,破壞了生態,害得桃花再也開不出花。最終,遊人不願來了,桃花源居民只能靠撿遊客們留下的垃圾為生……
「這篇高考滿分文章經名師點評,已經被某些教育刊物收錄其中。根據版權法,我想出版自己的文章,難不成還得經過別人的同意?」憤慨之餘,曾穎當日下午5時許在天涯論壇「天涯雜談」上發布了一個題為「一位考生抄我的文章居然抄成江西省高考滿分作文,我要追究到底」的帖子。
意外 2
網友聲援:「抄襲有理,複製無罪」
讓曾穎始料未及的是,該帖子在幾個小時內迅速成為了熱門帖,點擊率和跟帖節節攀升。截至記者發稿時,曾穎在「天涯雜談」上所發帖的點擊量突破10萬次,而跟帖也已達到2389篇。同時,天涯論壇上已開出近30個關於曾穎是否應該向該考生追究責任的專題討論,點擊率和回復率也極高,支持方和反對方正在激烈論戰著。值得一提的是,也有不少網友把這種現象歸結於教育體制,認為考生在考前背範文是「慣例」。
然而也有為數不少的人竟然對涉嫌抄襲的考生表示了同情,有求曾穎放他一馬的:「算了吧,人家背那麼長的一段也不容易。」有罵曾穎多事的:「文人也要有文人的肚量。」有人公然宣稱:「抄襲有理,複製無罪!」有人「循循善誘」:「只有90分鐘的考試時間,哪個內容不是從讀過的課本裡『抄』的?」有人表揚考生:「……用在高考,卻並沒有過錯!反而說明這個考生熱愛學習,過目不忘,應該表揚!」還有人公然宣稱:「你高中那會兒老師沒跟你講麼?『有種你就背下天下文章,符合題意的就往上套……太出名的別抄!』」網友「連海星」說:「中考、高考的滿分作文百分之七十都能或多或少地在報刊雜誌上找到原形!」
原文作者
只想抄襲考生認個錯
「論壇上的帖子之所以熱,皆是因為能引起爭議之故。」針對網友的各種反對意見,曾穎昨日做出了回應。特別是有一批人認為他「不應該追究這件事,因為追究的結果,會讓一個學生十幾年的書白讀」的理由,曾穎覺得不可理喻。因為他還沒有說下一步的行動,結局便已被「想像力和善心都充沛的人們」預設好了。「也許事情發展到現在這一步,考生究竟是誰已不是特別重要了。通過此事的曝光和爭吵,能讓一些正在迎接高考的語文老師放棄他們看來行之有效的押題背作文的教學方式,孩子們因此少背一些文字,應該算是一個好結局。即便對考生有本人有影響,也是他剽竊這件事給他造成,而不是原作者曝光引起的。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曾考慮到涉嫌抄襲的考生目前可能是一名在校大學生,曾穎表示,他對考生沒有經濟方面的要求,希望有關部門在學生充分認識自己錯誤的前提下,不追究該學生的責任,「但他至少要寫一篇和高考文章字數相當的文字,承認這種『押題』方式不對,這種所謂的『借鑑』是抄襲行為。讓更多的高三學生在高考前夕看到之後,能夠引以為戒!」
各地連線·
江西省高招辦:尋找考生猶如大海撈針
昨日,江西省高招辦一人士稱,因為事隔兩年,考生原卷多半已被銷毀,很難通過查找當年的作文滿分捲來核實此事。不過,2004年語文科目全部實行了網上評卷,這意味著當年應該對所有試卷進行了電子存檔,那麼是否能查閱電子文本來確認此事呢?江西省高招辦該人士稱,電子存檔的負責人近期不在南昌,所以尚不能確定電子版本是否還保存完好。他同時表示,在不知道考生姓名、考區、考號等條件下,要從當年27.8萬高考生中找到寫《桃花源祭》一文的人,猶如大海撈針,操作起來困難很大。(據《江南都市報》)
語文教師:不提倡「背作文」
廣州市教研室的語文科的譚建文老師認為,根據高考閱卷程序,高考現場如若沒有發現考生有抄襲行為,評卷老師也都通過了對優秀作文的評價,那麼考生的分數就會被確認。相信背誦文章以應對高考只是個別考生的問題,對此的討論也不需要拔高到整個語文教育的層面上。目前,語文教育的主要導向是不提倡類似背文章這樣的做法的。
江西省教育廳:背誦不算抄襲
江西省教育廳辦公室一位人士認為,兩年後才發現這樣的問題,確實很難有辦法追究考生的責任。考生如若是將範文背誦下來,而又剛好切合當時高考的題目,那麼即使全文謄寫也不能視為抄襲和作弊。而鑑於考生並沒有將自己的高考作文發表,所以也很難說是侵權。
被抄襲文章出自《新快報》
曾穎的文章真的被江西考生抄襲成了一篇高考滿分作文嗎?昨日,記者上網進行了一番求證。在google上鍵入「桃花源祭」,一共有220條搜索結果,前五條全是江西一考生在2004年的高考滿分作文,到第六條結果才是署名為「曾穎」的幾乎與高考作文一模一樣的文章,發表於2002年5月22日的《新快報》上;此後的搜索結果,則全部是江西考生的高考滿分作文。其中,附有專家點評的這篇高考滿分作文共有64項。
記者隨後發現,該篇作文被收錄在北京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全國高考熱點題庫·語文》一書裡邊,書碼為「ISBN:753032166」。
2002年5月22日《新快報》刊登的《桃花源祭》。
相關連結
「一不小心」抄成滿分屢見不鮮
「押題」背誦範文應付高考作文,在考生中已屢見不鮮。根據天涯網友提供的資料,2001年,四川一考生高考滿分作文《患者吳誠信的就診報告》,涉嫌抄襲當年第7期《雜文選刊》刊發的《患者吳良知先生的就診報告》;2003年,海南一考生的高考滿分作文《最美麗的鳥》,涉嫌抄襲《故事會》雜誌刊發的《愛的誤區》;2004年,重慶高考考生的滿分作文《我是一隻想死的「老鼠」》抄襲《微型小說選刊》(半月刊)2004年第9期第41頁的《我是一隻想死的鼠》。該文原載《文藝生活》2004年第3期;2005年,福建高考考生的滿分作文《執子與通子》,涉嫌抄襲4年前湖南湘潭市一中鄧麗的同名獲獎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