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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陳有東等77人被移送海口檢方審查起訴
近期, 犯罪嫌疑人陳有東、陳宗臣等7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被移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對被害人發布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林英 勇、施姜銘、何茂江、陳祖鵬、林書、王庭康、鄭丕能、麥世倫、王身富、林肯、王裕彬、楊家平、楊家武、黃勤奮、林德潮、顏為壯、林樹文、杜澤標、王慶蘭、周玉生、李林師、秦標、秦華、李少傳、楊定孝、汝大勇、陳宗躍、謝俊土等7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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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布丨劉義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移送審查起訴
9月15日,通遼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的「3.28」專案,即劉義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偵查終結,移送通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案涉案人員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實多,且時間跨度長、涉案範圍廣,社會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公安機關起訴意見書多達106頁5.3萬餘字,移送卷宗304冊,案卷長達5萬餘頁。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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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人將受審!海口檢察將對陳有東等組織領導黑社會、腐蝕政府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等罪一案提起公訴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號8月19日發布《陳有東、陳宗臣等7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犯罪嫌疑人陳有東、陳宗臣、王身廷、林方琪、張力、陳有微、陳毓俊、陳光、許丁存、陳有學、黃誠來、陳孝奮、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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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友等4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移送審查起訴
9月21日,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的「4·12」專案,即許友等4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偵查終結,移送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來源:科爾沁檢察 《都市漫話》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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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陳有東、陳宗臣等7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陳有東、陳宗臣、王身廷、林方琪、張力、陳有微、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串通投標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詐騙罪、非法採礦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賭博罪、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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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這39人被提起公訴
記者10月9日從省檢察院獲悉,日前,張某等39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由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向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張某等39名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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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楚雄州多人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永瑜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華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彭永瑜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參與有組織的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並通過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獲利的行為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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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關:對段某某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蘭州城關:對段某某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近日,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對段某某等3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依法提起公訴。逐步形成了以段某某為組織領導者,王某甲、瞿某甲、石某某等為骨幹成員、曹某某、郭某某、羅某某等17人為一般參加者,「以商養黑」「以商護黑」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先後涉嫌實施騙取貸款、高利轉貸、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犯罪事實89起,涉及罪名10個,嚴重破壞了金融秩序,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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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 郭詩利、陳團等14人被瓊海檢察院起訴
8月18日,瓊海檢察院發布公告,向郭詩利、陳團等14人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等罪一案的被害人送達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據了解,犯罪嫌疑人郭詩利、陳團、林斯銳、李德品、李貽谷、歐洺瑋、王庭興、符傳勝、唐電平、郭詩健、吳清天、吳清山、盧傳友、周家昌等14人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作證罪一案,已由海南省瓊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並移送該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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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 韋道貴等42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採礦罪一案。檢方指控以韋道貴、廖斌為首的犯罪組織從1996年開始,從惡勢力團夥逐步發展成有組織領導者、骨幹分子、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等結構穩定、人員層次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東蘭縣城及周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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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臨洮縣人民檢察對鄭某毅等5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定西臨洮:檢察機關對鄭某毅等5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發表於8月14日甘肅檢察近日,臨洮縣檢察院依法對鄭某毅等5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自2002年以來,鄭某毅以同鄉和親緣為紐帶,通過籠絡鄉鄰、網羅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依託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以暴力、威脅手段為基礎,利用行賄腐蝕拉攏酒鋼高層領導,違規修建商鋪、商場對外出租等牟取非法經濟利益,逐步形成了以鄭某毅為組織領導者,以其子鄭某建為領導者,陳某生、李某等7人為骨幹成員,高某軍、郭某偉等7人為積極參加者,朵某長、鄭某飛等16人為一般參加者,「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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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河池: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韋道貴等42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採礦罪一案。檢方指控以韋道貴、廖斌為首的犯罪組織從1996年開始,從惡勢力團夥逐步發展成有組織領導者、骨幹分子、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等結構穩定、人員層次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東蘭縣城及周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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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中院對陳有東等79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
12月24日,海口中院對被告人陳有東等79人涉黑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海口中院判決被告人陳有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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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對陳有東等7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海口中院判決被告人陳有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同時,海口中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名判處其他7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9年到1年4個月不等刑期,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到2萬元不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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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對陳有東等79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
海口中院判決被告人陳有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同時,海口中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名判處其他7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九年到一年四個月不等刑期,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到兩萬元不等罰金。案件宣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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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某標等4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被提起公訴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0月9日消息(記者 陳棟)日前,顏某標等4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顏某標等42名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以顏某標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昌江縣烏烈地區為非作惡、稱霸一方,通過暴力、威脅、滋擾等非法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對在該地生活居住、生產經營的人民群眾形成了極大的心理恐懼和心理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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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興佳、石戈蕾等1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開庭審理!
、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在黃梅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黃岡市檢察院組成6人公訴團隊出席法庭支持公訴。2000年11月起,逐步形成了以石興佳、石戈蕾為首多名骨幹成員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固定,結構穩定,人數眾多,層級分明,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主要通過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串通投標、職務侵佔、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手段,獲取巨額經濟利益,有較強經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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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顏某標等42人涉嫌組織、 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提起公訴
記者10月9日從省檢察院獲悉,日前,顏某標等4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由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向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檢方起訴書指控,以顏某標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昌江縣烏烈地區為非作惡、稱霸一方,通過暴力、威脅、滋擾等非法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對在該生活居住、生產經營的人民群眾形成了極大的心理恐懼和心理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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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峰縣檢察院對譚介平、劉潭等21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案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16督導組督辦的譚介平、劉潭等21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案,由婁底市雙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均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並已告知被告人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聽取了被害人、辯護人、值班律師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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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下)
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具有一定規模,人數較多,組織成員一般在10人以上。其中,既包括已有充分證據證明但尚未歸案的組織成員,也包括雖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但因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因其他法定情形而未被起訴,或者根據具體情節不作為犯罪處理的組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