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經》正文訓詁追求概念定義的單義性與不可通約性,排斥同義詞近義詞,表現出非歷史性、非地方性以及非情境化的特徵,其訓詁方式與話語的形成來自文本中數學、物理等自然名物知識內容的概念定義要求。相對先秦時期以同義詞近義詞訓詁為主的「相似性知識」認識型而言,《墨經》正文訓詁實為一種「逆相似性知識」認識型,揭示了問題式變革的理論視域。
《墨經》作為《墨子》一書的重要部分,分為《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四篇,寫作年代大約在戰國末期,為後期墨家學派編綴而成。《墨經》內容豐富,包含了數學、物理、力學、光學等自然科學知識、邏輯學理論與墨家政治、倫理思想。《墨經》正文敘述體例分為訓詁句式與一般判斷句式兩種,與先秦時期通行的訓詁相比,其訓詁句式十分特殊,有著獨立的創造,體現出深刻的思想內涵。墨家學派曾為顯學,但今存《墨子》文本以難解著稱,《墨經》四篇更是至為艱澀,注家寥寥,自從畢沅《墨子集注》、孫詒讓《墨子間詁》、譚戒甫《墨辯發微》等著作問世以來,《墨經》方重獲世人青睞,不過學界對《墨經》的研究多集中於其自然科學知識與倫理思想內容本身,而鮮有提及《墨經》正文訓詁者。
訓詁二字,有分說者,有合說者。分說則《爾雅》一書有《釋訓》、《釋詁》篇,《說文解字》釋訓為「說教也」,釋詁為「訓故言也」[1],郭璞注《釋詁》說:「此所以釋古今之異言,通方俗之殊語」[2]2568,「詁」包含有以今通古及以地方性之「俗」通正統性之「雅」的含義,這也是《爾雅》書名的意旨所在。其合說者,最早見於《毛詩詁訓傳》將詁訓作為專名,唐人孔穎達對詁訓下定義說:「詁訓者,通古今之異辭,辨物之形貌,則解釋之義盡歸於此。」[2]269後人顛倒次序,改詁訓為訓詁。
今傳最早的訓詁專書為《爾雅》,成書於戰國時期,但訓詁並非源自《爾雅》,在更早的《左傳》、《國語》、《論語》等典籍的正文裡已可見到一些零散的訓詁用語,至孟荀時代,《孟子》、《易傳》、《莊子》、《荀子》、《韓非子》等書的訓詁用例就很多了,《墨經》中也出現了不少訓詁用語與訓詁實例。由於這種訓詁是在典籍正文中出現的,非為後世註疏或訓詁專書所用,故稱之為「正文訓詁」。
一、先秦典籍正文訓詁類型與訓詁用語
先秦典籍的正文訓詁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其一為直訓,其二為義界,其三為推因。直訓即用一個詞解釋另一個詞,具體又可分為互訓與單訓。互訓的訓釋詞與被訓釋詞可兩兩互換、交相解釋,關注語詞之間的同義關係,實質上是一種同義詞(所謂同義是相對的,並非同一)近義詞訓釋,其中包括字詞與聲音相關的音訓、與字形相關的形訓及與意義相關的義訓三種方式。如《論語·顏淵》中:「政者,正也」[3]505,《孟子·滕文公上》:「庠者,養也。」[2]2702以及《孟子·告子上》:「生之謂性。」[2]2748,以正訓政,養訓庠,生訓性,三例各以同音字相訓,這就是典型的音訓式互訓。義訓則字詞與聲、形無關,例如《尸子·廣澤》:「天、帝、後、皇、闢、公、弘、廓、宏、溥、介、純、夏、幠、冢、晊、昄,皆大也,十有餘名而實一也」[4]54。單訓指訓釋詞與被訓釋詞不能互換,不同時並舉幾個詞集中訓釋,而只對單個的字詞下定義。義界訓詁以句訓詞,用一句或幾句話來闡明詞義,對詞義的內涵作出有別於他詞的界定,訓詁方法既可用音訓、形訓,也可用義訓。推因訓詁則探求詞義之源,強調字詞的音義關係,如《爾雅·釋言》:「鬼之為言歸也」[2]2592,指出鬼字的含義來源於同音的歸,意為魂魄歸去,這一條就是推因訓詁。
直訓、義界與推因均為重要的訓詁類型,在《論語》、《左傳》、《孟子》、《荀子》等著作中,直訓、義界與推因交替使用。訓詁類型裡,推因與直訓中的互訓是典型的同義詞近義詞訓詁,義界也部分採用同義詞近義詞訓詁,只有直訓中的單訓完全不屬於此類,黃金貴認為,同義訓詁是傳統訓詁的本色:「傳統訓詁之起,就是通過種種的同義關係,來訓釋疑難之名」[5]。可以說,先秦訓詁的主要類型就是同義詞近義詞訓詁。
訓詁用語往往與訓詁類型相應,先秦典籍正文訓詁出現的常用訓詁用語有以下幾種:
(1)《周易·師卦·彖辭》:某,某也。如「師,眾也。貞,正也。」[2]25
(2)《孟子·盡心下》:某也者,某也。如「仁也者,人也。」[2]2774
(3)《左傳·宣公十六年》:曰……曰……,如「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2]1888
(4)《管子·揆度》:為……,如「管子曰,匹夫為鰥,匹婦為寡,老而無子者為獨。」[6]
(5)《爾雅·釋器》):謂之……,如「金謂之鏤,木謂之刻,骨謂之切,象謂之磋,玉謂之琢,石謂之磨。」[2]2600
(6)《禮記·鄉飲酒義》:為言……,如「東方者春,春之為言蠢也,產萬物者聖也。南方者夏,夏之為言假也,養之,長之,假之,仁也。」[7]
上舉(2)-(6)型均為同義詞近義詞屬性的互訓訓詁或推因式訓詁,只有(1)型「某,某也」為單訓佔優勢的訓詁用語類型,可見先秦典籍的訓詁用語也大多屬於同義詞近義詞訓詁。
傳統訓詁的目的既有異中求同,也有同中辨異。異中求同旨在揭示異流同源,實現化解紛亂的目的,如上文所引《尸子》訓天、帝條說:「一實則無相非也」,意謂若證明實質相同,人們就不會互相非議;同中辨異的訓詁則往往從「正名」意識出發,維護禮樂制度與綱常倫理,因此較為關注事物的區分,但辨異亦屬同義詞近義詞訓詁,因其視域仍在同義詞近義詞上。無論是求同還是辨異,根本用意都不僅僅在於訓釋,王寧認為訓詁「同時也是為了闡述某種政治或哲學主張,甚至可以看作是證明某種觀點的證據」[8]。先秦時期的典籍大多藉助正文訓詁來宣揚論證學派思想,由此決定了主流訓詁的類型與用語特徵,但《墨經》訓詁則是個例外。
二、《墨經》正文訓詁類型與訓詁用語的學科術語特點
《墨經》的《經上》共96條,其中9條為普通判斷句,87條為訓詁句式,《經下》82條全為普通判斷句,無訓詁例,《墨經》訓詁用例集中於《經上》中。《經上》訓詁內容可分為自然名物(數學、物理等自然科學知識)訓詁、一般客觀知識訓詁、邏輯學知識訓詁與政治倫理知識訓詁,其中自然名物訓詁在數量上最多,是《墨經》正文訓詁的核心。在《經上》87條訓詁句中,共有30條為自然名物知識,包括數學22條、物理8條。
數學知識訓詁為:(1)體,分於兼也。(2)窮,或有前不容尺也。(3)盈,莫不然也。(4)損,偏去也。(5)儇,飽秪。(6)庫,易也。(7)平,同高也。(8)同長,以正相盡也。(9)中,同長也。(10)厚,有所大也。(11)直,參也。(12)圜,一中同長也。(13)方,柱隅四讙也。(14)倍,為二也。(15)端,體之無序而最前者也。(16)有間,中也。(17)間,不及旁也。(18)纑,間虛也。(19)盈,莫不有也。(20)攖,相得也。(21)仳,以有相攖,有不相攖也。(22)次,無間而不相攖也。
物理知識訓詁為:(1)力,刑之所以奮也。(2)久,彌異時也。(3)宇,彌異所也。(4)始,當時也。(5)化,徵易也。(6)動,或從也。(7)止,以久也。(8)日中,正南也。[9]
對《經上》這30條自然名物訓詁的訓詁類型與訓詁用語進行分析,發現其主要特徵是:(一)完全採用了義界式與直訓訓詁,不使用推因訓詁;(二)在直訓訓詁類型中又全部使用單訓,不使用多詞並舉的互訓;(三)在義界類型中則全部採用義訓,不使用同義詞近義詞全屬性的音訓與形訓。與訓詁類型相應,《墨經》訓詁用語也只用義訓佔優勢的「某,某也」式,而不用「曰……曰」或「謂之」等音訓、形訓佔優勢的訓詁用語。
同義近義概念的反面就是單義概念,《墨經》訓詁主旨既非同中辨異,更不是異中識同,而是將概念別為單義加以詮釋,排斥同義詞近義詞的做法可看作是對概念單義性的追求,這是數學等自然科學知識追求單義性與不可通約性的學科術語特徵所決定的。單義性指每一個別事物與一個而且僅與一個專門概念對應;不可通約性出自《幾何原本》,指「沒有任何共同尺度的量」,如等邊三角形的斜邊與邊長,圓周與半徑不可通約[10]311。將《幾何原本》概念定義與《墨經》訓詁進行比較,就可看出學科術語在追求單義性與不可通約性上是高度相似的[10]1-2:
如上所舉,無論《墨經》訓釋的平、厚、圜、方還是《幾何原本》定義的點、直線、半圓、正方形,這些概念都具有唯一性、單義性與不可通約性,是無法用同義詞近義詞、更不可能以音訓與形訓的方法來訓釋的。概念的定義由概念的要素及其關系所決定,如「平,同高也」是一個義界式訓詁,義界式訓詁一般由被釋詞、主訓詞與義值差組成,用A表示被釋詞,B表示主訓詞,Y表示義值差,則「平,同高」這一條例可用公式A,(YB)表示,其間的義值差就是A與B的關係。平與高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存在任何同義或近義性,「高」(B)能夠用來訓釋「平」(A),完全是因為「同」(Y)的作用。幾何概念的定義方式如此,物理也不例外,都是天然地排斥同義近義概念的。
進而分析《經上》的全部訓詁用例,發現其通篇均與自然名物訓詁的特徵一致,不採用互訓,排斥同義詞與近義詞。《經上》這種訓詁特徵,與先秦典籍普遍以同義詞近義詞訓詁為主要訓詁類型的特點完全不符,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
除此之外,《墨經》訓詁還有第四個特點:非情境化特徵。先秦典籍的正文訓詁大多有情境化的特點,就是對一些概念人為設置特定的情境,據境索義,如:
(1)嘉偶曰妃,怨偶曰仇,古之命也。[2]1743
(2)在己為哀,在他為悲;在己為樂,在他為喜;在己為嗔,在他為怒;在己為愁,在他為憂。[4]
(3)聘則為妻,奔則為妾。[7]441
此即上文提到的傳統訓詁之「同中辨異」。第(1)(2)例附加了情緒色彩的差異,第(3)例則在同一件事上標註了不同的階層與倫理屬性。情境的設置,在儒學話語中尤為明顯,美國學者安樂哲認為,儒學中根本沒有超越情境的原則或規範,如孔子曰「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與」即是例子[11]。所謂情境化就是從人類的文化心理出發,對事物進行特殊區分,以情境制約的手段來闡釋對規章制度差別、人倫習俗歧異的觀點,而《墨經》訓詁的非情境化則排除一切政治、倫理、情感等人為因素的制約與幹擾,追求概念定義的均質、絕對與客觀,這一特徵同樣是數學、物理等學科知識的本質屬性。
為概念設置情境化特徵,在先秦典籍正文訓詁中極為常見,《墨經》訓詁卻完全看不到用例,這絕非偶然,而是出於《墨經》的訓詁策略,正如其對同義詞近義詞的態度一樣,是一種有意為之的排斥。
三、《墨經》訓詁的內在本質:問題式變革展現的新認識型
構建知識的途徑在於建立知識的範疇,通過分析建立範疇所使用的方法則可探究範疇的性質。上文所述,對同義詞近義詞與情境化的排斥是《墨經》訓詁方法的主要特徵,這說明了什麼呢?法國哲學家阿爾都塞認為,「問題式」(Problematic)決定著一定的理論視域,問題式變革則產生場所變換。他提出,要重視文本中的空白、缺場或沉默之處,將其作為發現新的問題式的一部分,以一種「症候式閱讀」(Symptomatic Reading)去理解。看不見的物是由看得見的物決定的,但不見與得見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要,因為被排斥的不見者是看得見之物的「內在黑暗」,是空白與缺場[12]。用阿爾都塞的「問題式」觀點來審視《墨經》正文訓詁,其空白者與缺場者是什麼?排斥了什麼,又採用了什麼?
很明顯,《墨經》有意排斥了同義詞近義詞,也拒絕了情境式表達,二者在《墨經》訓詁中是空白者與缺場者。郭璞說過,訓詁的本義是「釋古今之異言,通方俗之殊語」,這包含著對時間性與空間性的雙重追求,訓詁的本來目的是以今通古,以地方之「俗」通正統之「雅」,故一般來說比較在意時間與空間,具體表現為歷史性特徵與地方性特徵,而時間與空間的相通,要更多地依賴同義詞近義詞訓詁來實現,同義詞近義詞是古今、雅俗相通的基礎與根據,這就是先秦典籍訓詁大多偏重同義詞近義詞的緣故。但《墨經》卻迥異於此,其極力拒斥同義詞近義詞,顯示出對概念之時間性差異與空間性差異的根本漠視。漠視從何而來?合理推測:即來自《墨經》本身的數學物理等自然名物內容,《墨經》訓詁排斥概念定義的時間性與空間性差異乃為應對數學、物理等自然名物知識的訓詁要求而來。非歷史性與非地方性為追求恆定與絕對的表現,是數學、物理等學科概念定義的基本特徵,胡塞爾就認為,幾何學是超越時空的存在,他在《幾何學起源》中說:「幾何學從它的原創建時起就具有一種獨特的超時間的存在、一種能為各個民族各個時代所有的人都理解的存在……任何形式都會立即呈現出同樣的客觀性」,幾何學無論在歐幾裡得「原來的語言」中還是在所有譯本中都是相同的,與時間性空間性差異無關,這就是所謂的「同一性」[13]。
福柯的著作《詞與物》將歐洲17世紀前的知識稱為「相似性知識」,他在前言中介紹說,博爾赫斯作品的一段話是啟發他提出「相似性知識」理念的根本緣由,該段落引用了中國某部百科全書對動物的劃分,使福柯注意到古人對「同與異」的看法與今人之間有巨大差異,如書中將動物定義為(1)屬皇帝所有;(2)有芬芳的香味;(3)馴順的;(4)乳豬;(5)鰻螈;(6)傳說中的;(7)自由走動的狗,等等。福柯說,這表現出古人認為萬物具有共同場所,他將這一點總結為「相似性」:「直到16世紀末的文藝復興時代,相似性在西方文化知識中一直起著創建者的作用。正是相似性才主要地引導著文本的註解與闡釋,正是相似性才組織著符號的運作,使人類知曉許多可見和不可見的事物,並引導著表象事物的藝術。」[14]福柯提出,17世紀以前,西方,乃至整個人類社會的知識即是這種「相似性」知識(如使用類推等),但其後,歐洲出現了新的知識,人們在描述自然的時候不再遵循相似性,而是對模稜兩可的相似性進行同一性與差異性篩選,注重對物的精確分析,這就產生了近代自然科學知識[14]24-35。相似性知識與同一性差異性知識是兩種認識型,兩者之間發生了斷裂,後者取代了前者。
以福柯的觀點看,先秦時期的主流訓詁就是典型的「相似性知識」,以混沌的類推為特徵,偏愛同義詞近義詞訓詁(類推)。美國學者安樂哲也說,中國古人的觀念(尤指儒家思想),把「關係」作為物的內在屬性,而不太重視物的本質是什麼[11]25,安樂哲所指中國人重「關係」的觀念是一種混沌的萬物關聯思維,在意事物之間的相似性,傳統的同義詞近義詞訓詁就是明證。《墨經》訓詁則正好與之相反,其排斥同義詞近義詞的實質是追求「差異性」,非情境化是追求「同一性」,兩者都是對絕對精確的理解。福柯的認識型按時代劃分,他歸納的「17世紀以前的相似性知識」只是個粗略的說法(如《幾何原本》對幾何概念的定義就不屬於此類),實際上,即便在同一時代,也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型,緣由正如庫恩的範式理論所言,學術共同體的各部分、成員之間存在競爭[15],新舊範式的更替,在同一時代的學者之間也常常發生。以對同義詞近義詞的態度來說,排斥同義詞近義詞的《墨經》訓詁與偏重之的《孟子》、《荀子》、《尸子》訓詁就不是同一認識型,前者對名物的定義基本上只用邏輯的「P」與「非P」來區分,名物之間不存在類推關係。可以這樣認為:《墨經》正文訓詁代表著新的理論視域,它對舊的訓詁方法與訓詁術語進行問題式變革,產生場所變換,其實質是一種與相似性知識截然不同的認識型,或可稱之為「逆相似性知識」。
墨家重「術」,以術為其兼愛非攻等政治倫理主張服務,《墨經》自然名物知識訓詁主要作為墨家學派的實踐工具,以術的要素而存在,也許因為其並不直接宣揚學派思想,故與《墨子》其餘各篇不同,呈現出一種特殊的風格。《墨經》自然名物知識訓詁的學科本色決定了其訓詁特徵,即以排斥同義詞近義詞、非情境化的手段釐清概念,追求概念的單義性、精確性與絕對性。《經上》自然名物訓詁至為純粹,不摻雜任何無關內容,這一特徵不但影響了篇內其他內容,更延及《經下》篇的82個判斷句,使之也相對簡約而純粹,令對客觀性、精確性的追求成為《墨經》全篇的一致風格,從而決定了《墨經》的整體面貌。更進一步說,《墨經》正文訓詁類型與訓詁術語特徵深刻地反映了其背後的問題意識,此類訓詁在戰國晚期的出現,本身就意味著一種新問題式、新認識型的產生,為其在語義領域內的直接反映。美籍學者成中英評價《墨經》的知識論意義時說:「後期墨家提出了認識的模式與程序,已接近了現代科學的方法論的知識論意義上對實在的理解。」[16]
《墨經》訓詁不屬於古老的以類推為代表的相似性知識,而是旨在追求差異性與同一性的新認識型,不能因為《墨經》訓詁年代久遠、道統不繼,就否認它相對於那個時代出乎其類的特殊性,無視其對自然知識所作探索的不朽價值。福柯說:「對於數學的這個歷史來說,迪奧方特(古希臘數學家)的代數不是懸空的經驗……希臘的窮舉法不是一個必須繞行的死胡同,它是積分學的天然模式。每個歷史的突變都碰巧有其自己的層次和自己形式的定位」[17],這一說法,對客觀認識人類知識的發展歷程,理解知識話語的形成有深刻的啟發意義,也同樣適用於對《墨經》正文訓詁的歷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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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位來源-孟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