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聯合國在位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召開首次專門討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高級別會議,來自154個國家的代表(包括80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了大會,但美國總統布希缺席。本次會議是迄今最具全球代表性的有關氣候變化的國際會議,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會上呼籲,各國應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問題上取得突破。
9月24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問題高級別會議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總部召開 新華社記者 侯俊 攝
9月24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右)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問題高級別會議上講話。當日,聯合國氣候變化問題高級別會議在位於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總部召開。 新華社記者 侯俊 攝
分歧:依然存在
當天的會議共有80個國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腦出席,會議聽取了德國總理默克爾、法國總統薩科齊以及美國前副總統戈爾的演講。潘基文當天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成員國發表談話,呼籲各國求同存異,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問題上取得共識和突破。潘基文說:「現在已經不是懷疑階段了,每個國家必須在應對氣候變暖中處於中心地位,其中工業國家應居於領導地位。」
9月24日,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前排左)出席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高級別會議 新華社記者 侯俊 攝
但並不是所有的工業化國家都持同樣觀點,即使都意識到全球變暖是個巨大危險,但落實到具體措施大家還是意見不一。加拿大總理史蒂芬·哈珀在發言中說「加拿大對氣候變暖問題的核心原則是平衡」,他強調應對氣候變暖的措施不應以減緩經濟活動為代價,「我們要平衡環境保護和經濟增長的關係」。和他持相同看法的至少還有美國總統布希,他因反對限制溫室氣體排放而沒有出席會議,僅派代表參加,不過他將在會議後出席一個由潘基文邀請的主要國家參加的小型餐會。
美國國務卿賴斯在聯合國大會的演講中則說,「美國正在盡全力應對氣候變化」,這說明布希政府並非對全球變暖熟視無睹,只是除了幫助應對氣候變暖影響外並沒有其它清晰有力的措施。
威脅:達成共識
在本次大會上,各國代表討論了全球變暖帶來的後果,強調要採取措施消除這些影響、更好地適應氣候變化以及技術解決途徑、為這些變化付出的代價等問題。與會者都談到氣候變化帶來的威脅,例如,巴拉圭正在經歷一場殘酷的乾旱,這次乾旱導致了其歷史記載的最嚴重的森林火災;肯亞的乾旱則使其3/4的電力供應遭到破壞;曲弓熱病也在新地區如印度洋的模里西斯等地出現。
最近的北極冰層加速融化更是讓人憂心忡忡。北極區域附近的因紐特人的生存方式正因此而改變,因紐特人北極圈委員會主席瓦特-克勞狄爾說:「人們總說要適應,但我發現,適應和堅持是一件比減少氣候變暖影響更讓人沮喪的事。」
雖然對於確切措施依然有不同意見,但大家的共識是:面對全球氣溫升高2℃的事實,各國必須行動起來。因此,正如德國總理默克爾對與會代表提出的:「到本世紀中葉,我們需要減少一半的排放量。」
措施:群策群力
一些小島嶼國家如格瑞那達表示,這個目標對解決問題還是不夠,必須考慮到會遭受毀滅性風暴和熱帶氣旋襲擊國家面臨的問題,格瑞那達大使安格斯·弗瑞迪說:「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一個環境難民。」
2007年2月2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表了第四份關於全球氣候變化的評估報告。 報告指出,氣候變暖已經是「毫無爭議」的事實,人為活動「很可能」是導致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這張拼版照片顯示的是德國代根多夫一戶人家經歷的兩個冬天(上圖攝於2006年2月10日,下圖攝於2007年1月12日)。 新華社/路透
專家說,抑制全球變暖的關鍵是改變世界使用能源的方式,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和風能的利用、收集及儲藏燃燒煤所產生碳的先進技術及利用核能等方式都是應考慮的途徑。美國北卡萊羅娜杜克能源公司的執行主席詹姆斯·羅傑斯說:「我們必須採取這些措施,如果要認真對待氣候變暖問題,我們就必須在世界範圍內建造更多的核能發電站。」
行動:迅速有效
氣候變化已成為日益突出的國際熱點問題,無論是今年6月在德國召開的八國峰會,還是剛剛結束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以及這次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問題高級別會議,還有12月將在印度尼西亞峇里島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全球變暖和氣候變化都是主要議題。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擔心12月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無法取得應有進展,因此他希望這次會議能推動各國取得共識。峇里島會議的主要議題是制訂新的溫室氣體排放協議。1997年籤署的控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議定書》將於2012年到期,但世界各國就《京都議定書》到期後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尚未達成一致,發達國家要求發展中國家承擔更多減排義務,而大部分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應為全球氣候變暖負主要責任。
戈爾號召峇里島會議後要再次召開會議總結其成效,並在隨後的每3個月召開一次高層會議直到2010年「協議最終成功達成」。他說:「這是最遲時間表,我們不能繼續現在這種緩慢的腳步。」而會議主角之一的施瓦辛格在其演講中也急切催促各國領導人「行動、行動、行動」。
一向溫和的潘基文也在閉幕式上強調,「我們要確保新協議在2012年能生效」。針對美國代表反對討論可能對美國經濟產生影響的溫室氣體排放的問題,他表達了明顯不滿:「如果一些國家不採取行動的話,將很快為此付出長期而昂貴的代價。」
氣候變化帶給人類的挑戰是空前的,應對氣候變化必須以各國的國家行動為中心,建立一個在最高級別國際合作基礎之上的全球框架,而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在這方面應起到表率作用。潘基文呼籲各國領導人要展現出空前的領導能力和政治意願。他說,就氣候變化的性質和規模而言,單靠國家行動是不夠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靠自身力量應對這一挑戰,沒有任何區域能夠使自己不受氣候變化的影響,人類需要在全球框架內應對氣候變化。他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通過已15年,《京都議定書》通過也已10年,但大部分工業化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在上升,這些國家的人均排放量仍然高得難以接受。另外,發達國家對貧困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援助仍然遠遠不夠,它們應通過雙邊和多邊機制,支持發展中國家減貧,推動可持續發展,尤其在經濟援助、技術轉讓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多做實事。
潘基文說:「在今年12月將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我們需要創造條件訂立一項全面協議,處理涉及氣候變化問題的所有方面。」他說,全面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框架要素包括:發達國家在減排方面的帶頭作用;實行鼓勵措施,促使發展中國家在不損害經濟增長或減貧目標的情況下採取行動;充分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大幅增加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支持;加強技術開發、推廣等。 (操秀英)
背景資料: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締約方大會
新華網紐約9月24日電(記者王豔紅)《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對付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
這一公約於1992年6月在巴西裡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通過,並於1994年3月21日生效,目前共有191個締約方。
公約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義務的程序有所區別。公約要求發達國家作為溫室氣體的排放大戶,採取具體措施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以支付它們履行公約義務所需的費用。而發展中國家不承擔有法律約束力的限控義務。
自公約生效以來,締約方每年舉行一次大會。第一次締約方大會於1995年3月在德國柏林舉行。第三次締約方大會於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舉行,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對減排的溫室氣體種類、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減排時間表和幅度等進行了具體規定。公約第十三次締約方大會及《京都議定書》第三次締約方會議將於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亞峇里島舉行,預計重點將討論如何啟動有關談判以達成新的協定,在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後承擔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