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的專項整治,支付行業的快速發展,供求關係的失衡導致第三方支付牌照變得更為炙手可熱。
去年,深圳一家做手機刷卡器產品起家的公司——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斥2.475億元收購石基信息旗下迅付信息22.5%的股權。不過,很快盒子信息被指在牌照收購過程中未能履約按時支付居間服務費用,並涉嫌惡意「跳單」,被居間方深圳市永泰商貿有限公司提起相關仲裁程序。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日前,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庭意見稱,《居間服務協議》系當事人合法有效訂立的協議,且未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其合法有效性予以認可。永泰商貿根據該協議履行了相應的合同義務,盒子信息應向其支付未存入首期居間服務費用30萬元的違約金,按每逾期一日承擔未存入金額0.05%的標準計罰;同時,盒子信息承擔相關律師費及仲裁費用13萬餘元。
永泰商貿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仲裁結果已入稟深圳中院,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記者就此事採訪盒子信息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跟法務溝通、法務在出差、在開會等事由,截至發稿,未對此事作出澄清。
盒子信息承擔違約責任
2018年6月22日,上市公司石基信息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北海石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盒子信息籤署《股權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迅付信息22.5%的股權以人民幣2.475億元轉讓與盒子信息。
此前,2017年7月23日,永泰商貿與盒子信息籤訂《居間服務協議》並約定:永泰商貿為盒子信息推薦具有股權出售意向的目標公司或目標公司股東,永泰商貿促成盒子信息與目標公司股東籤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工商登記變更視為永泰商貿全部完成居間服務;可明確的併購標的為「上海環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
永泰商貿相關負責人表示,盒子信息支付牌照收購商洽成果得以實現,過程中主要依賴於居間方永泰商貿及顧問方深圳市東方瑞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至關重要的居間及顧問服務,然買賣雙方籤約後,盒子信息作為委託人未能履約按時支付居間服務費用,於是2018年底向深圳國際仲裁院提起了相關仲裁程序。
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結果顯示,永泰商貿根據該協議履行了相應的合同義務,盒子信息應向其支付未存入首期居間服務費用30萬元的違約金,按每逾期一日承擔未存入金額0.05%的標準計罰,自2018年6月28日起算;同時,盒子信息承擔相關律師費及仲裁費用13萬餘元。
不過,仲裁庭意見中還表示,關於要求盒子信息與永泰商貿設立共管銀行帳戶,並由盒子信息向該共管銀行帳戶存入300萬元的請求。鑑於仲裁庭無法強制當事人設立共管銀行帳戶,責令盒子信息向共管銀行帳戶付款300萬元無法執行,因此,仲裁庭對永泰商貿的本項請求予以駁回。
另外,從一位了解此次交易顧問業務過程的法律界人士處得知,盒子信息的違約不僅僅是針對居間方,此次收購過程中作為財務顧問的東方瑞悅目前也處於「被違約」狀態。
曲線獲取牌照或存變數
深圳盒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盒子支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作為一家以線下收單為主要業務的聚合支付服務商,一直沒有自己的支付牌照。
2014年,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網站公示了盒子科技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信息,2015年6月因被媒體曝出公司存在部分二清POS業務被人行刪除申請支付牌照公示信息,直至目前仍未被恢復。
從2015年起央行開始暫停發放新的支付牌照,盒子信息在業務發展和進一步資本運作方面受到多方制約,通過股權收購或重組併購方式導入牌照資源成為盒子信息的唯一選擇。盒子信息開始了「曲線獲取牌照」之路。
資料顯示,迅付信息是國內較早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於2011年獲頒人民銀行首批《支付業務許可證》。
不過如今,盒子信息曲線獲取牌照的道路可能存在一些變數。按照規定,相關股權轉讓交易需經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審批通過,但截至目前,央行並未通過此次股權轉讓,如若最終央行不予批准或者不能審批此次股權轉讓的行政審批,則這份轉讓協議自動解除。即便轉讓股權完成,盒子科技未達到控股條件仍不可能擁有這張支付牌照。
石基信息最新年報也顯示,北海石基向盒子信息出售所持迅付信息22.5%股權事項尚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審批通過,目前尚未完成交割手續,因此具有審批時間不確定造成交割時點無法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迅付信息自身也遇到了一些「煩惱」。
7月12日,央行上海分行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迅付信息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8.68萬元,並處罰款4970.72萬元,合計罰沒金額5939.41萬元。同時,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此次處罰已成為第三方支付領域金額最大的單筆處罰。
與此同時,7月份,公益投訴平臺聚投訴發布了2019年上半年第三方支付行業投訴數據,迅付信息被投訴信息位列榜首。
來源: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