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的是雙胞胎,按法規每多一個孩子,可多休1個小時哺乳假。但當時聯繫我產後返崗的領導說公司規定是哺乳假每天休1個小時。
我笑言:「公司規定不能高於國法吧!」
公司領導要我拿出法規,截圖發她。然後我認真找到了這個非常官方的出處(評論區會發網址)。後來領導和人事部給我道歉,我每天休了2個小時哺乳假,雖然也在家處理工作,但是好歹給兩個孩子餵了一次才出門上班。
下面是中國政府網截圖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詳細描述了孕產育「三期」女職工可享受的權益。處於該時期、或者剛結婚的女職工,都可以收藏下這篇文字,用以備用。
法規我按孕期、產期、哺乳期整理了下,大家看起來會方便些。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2012年4月18日起施行。
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也有這項規定: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解除勞動合同。(評論區將發該法規網址來源)
規定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規定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女職工享有產假、小產假。如違反這3點(如下圖),按侵害女職工每人的標準計算,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
智慧的你們,拿起法律的武器,溫柔、堅定地理性維權吧!
如我開篇所說,其實你一擺政府網截圖和網址來源,公司還是會讓三分顏色的。兩部法規的政府網網址,請查看評論區。
圖片來源:中國政府網
作者已籤約「維權騎士」、「百度授權」,侵權必究。
2歲雙胞胎男孩家庭,爸媽說故事,輕鬆趣味育兒,家庭共同成長。
爸爸IT男,項目管理師,善於篩選育兒知識,去偽存真;媽媽人力資源管理師,曾經職場,如今全職,一定最懂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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