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一個讓人心痛又無奈的事實,不少孩子、尤其是語後聾的孩子,之所以貽誤了手術時間,就是因為孩子和家長往往「誤解」了聽損的概念,認為只有聽不見了才算聽損,而常常以「孩子能聽見啊」、「我耳朵好著呢」等理由一直拖。
當聽力下降的時候,為什麼不願意承認,除了心理因素,其實還有聽力方面的原因。
感覺不到的聽覺差
越來越小的聽覺動態範圍,也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聲窗,是導致很多人失去聽覺感知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來看個圖:
當聽力正常的人與聽力損失的人站在同一個位置時,聽力正常的人能識別藍色區域內的聲音,而聽力損失的人只能感知白色區域內的聲音。
但是,如果沒有這種對比,或者如果並不存在聽覺感知的聲音範圍,那麼有聽力損失的人並不會意識到自己的聽力是不是下降了,尤其是當聽力損失的程度僅為輕度時,聽力損失的人很難辨別自己的聲音感知世界是否與健聽者一樣,他們根本不會意識到自己存在聽力損失。
感覺器官輔助
我們都有這樣的體會,在聆聽聲音或和別人交流的過程中,並不僅僅只使用聽覺系統。
聽覺、視覺、認知的三重作用,使得人耳在不同環境下都可以識別言語。
比如說,在極其嘈雜的噪音環境下,視覺系統就將發揮更多的作用,協同聽覺系統共同幫助人耳聆聽。也就是說,我們在特別吵的環境中交談,會下意識地用眼睛看對方的口型,通過聽加看來交流;再比如,我們在和別人聊天的時候,即使說話的人對某些字、詞、句吐字不清,人耳也能利用認知系統充分理解交談內容。意思是,當我們沒聽清對方某些字詞發音時,也可以結合上下文以及當時的情境來判斷、理解;還比如,在比較吵的環境中交談,當我們意識到對方沒聽清我們說的話,或者對方意識到所說的話我們沒聽清時,會不自覺地通過提高音量,放慢語速或重複等方式來讓彼此聽清。
正因為視覺及認知在聆聽的過程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協同作用,才使得很多人在聽力下降時依賴它們來聽、說和理解,所以當聽力下降不是很嚴重時,他們根本意識不到自己出現了聽力損失。
不但如此,就算這時候聽力監測結果顯示聽損,他們也會以「我能聽見啊」、「孩子跟我們交流沒問題」、「我覺得聽得還行,不影響交流」等理由拒絕聽力補償。
毫無徵兆的聽損
研究表明,人耳能感知的聲音響度變化至少有1.5 dB,而且一定要在持續的刺激下才能感知這一聽覺變化。
如果孩子或成人的聽力損失屬於漸進性聽力下降,那麼他們自然很難在短期內意識到這一微弱聽力變化。
特別要提到一個現象:重振。也就是復響,是一種病理現象。這是什麼意思呢?通常,我們所感受到的聲音響度是隨著聲音強度變化而變化的,聲音強度大,我們聽到的聲音就大、響,反之則小、弱。而對於出現聽力損失的人來說,因為內耳感受器受到了損傷,所以在聽聲時,感受聲音的響度增長太快,甚至超過了聲音強度,造成比例失衡。也就是說,大聲時,聽起來比實際的聲音要響,而小聲時,聽起來比實際聲音要輕,這就是最典型的「小聲聽不見,大聲覺得吵」的重振表現。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人,絕大多數都存在重振現象。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很多人看來,重振是一種「聽力極好」的表現,因而即使聽力真的下降也不會意識到。
最近,身邊不乏聽力下降的人,有成人、有孩子,他們中的有些是突聾,有些是漸進性的聽力下降,但之前都沒當回事兒,直到聽不見、聽不清才想著去查,也幸虧查了,不然更耽誤事兒。
其實,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聽力是需要我們時刻關注的。不是說孩子聽篩過了,平時體檢聽力檢查也沒問題就大松心了,聽力就跟其他你所關注的身體部位一樣,需要時不時的做個檢查,關注關注,咱不是盼著孩子出問題,而是一旦真出問題,能第一時間發現,不至於在誤解、否定、自欺欺人中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