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收拆遷的法律規定,責令限期拆除,意味著被徵收人的房屋是違法建築,且在合理期限內,被徵收人需要自行拆除房屋。如果被徵收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自行拆除房屋,那麼行政徵收方是可以對違法房屋進行強制拆除的。
上述規定給了徵收方強拆房屋一個合法途徑,當然,這是有前提條件的。即:依據《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之日起,即不申請行政複議(60天)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6個月),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有權自時效期一過,依法強制拆除。
該規定既限定了行政徵收方肆意強拆房屋的權力,同時也賦予了被徵收人對「限期拆除」的救濟權利。在法理上確實是體現了維護百姓權利的意義。
但在實踐中,徵收方通常的實施方式卻是在剛下達限期拆除通知後,隨即房屋就被強拆。一方面沒有給被徵收人留足合理期限來處置「違法」情形,另一方面阻卻了被徵收人訴訟、複議等法律救濟權利。
這對被徵收人來說損失卻是巨大的。被徵收人不僅失去了維權籌碼,甚至連房屋的基本價值補償都要不到了。當然,這樣行政徵收方也是違法的。徵地拆遷王金龍律師就代理過這樣一起案件:
案情簡析:
2016年5月,政府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書》,新華紡織公司的廠房被納入了徵收範圍。
2017年12月11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新華紡織公司作出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其理由為新華紡織公司廠房建築嚴重破壞,無人管理修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經鑑定,屬D級危房,建議在2017年12月25日前自行拆除該建築。逾期不改,將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隨後,在2017年12月26日,政府組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將新華紡織公司廠房強制拆除,給新華紡織公司造成巨大損失。
而期間,新華紡織公司依據《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已經對廠房房屋進行了積極的管理修繕。
新華紡織公司認為自己權益受到損失,遂委託王金龍律師代為起訴政府和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行政強制拆遷違法。
法院審判:
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
1、被告縣政府是否實施了對原告所有廠房的強拆行為;
2、若被告縣政府實施了強拆行為,其行為是否違法。
關於第一個爭議焦點,法院認為:被告縣政府組織實施了本次強拆行為。
關於第二個爭議焦點,涉案廠房位於徵收範圍內,且政府已對該廠房作出了徵收補償決定。對於已經啟動徵地程序的房屋,應按徵地程序作出處理。而被告縣政府採取危房鑑定和強制拆除的做法,屬規避補償程序,屬程序違法;第二,依照《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的規定,2017年12月11日,縣住建局雖然作出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但在執行該通知書籤,縣政府未再依法履行催告義務,該程序亦存在違法。
綜上,確認被告縣政府對原告新華紡織公司廠房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代理律師王金龍說法:
實施建築物的限期拆除,首先該建築必須是違法建築,其次就算是對違法建築進行限期拆除,也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
而這裡的程序是指《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而實施違法建築的限期拆除,則要經過以下程序:
一、公告。對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下達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並公告。對於屬於違法建築的,由城鄉規劃部門或者鄉、鎮政府下達停止建設的指令。對於程序性的違法建築,責令限期整改、消除影響;對於實體性的違法建築,責令限期拆除,否則按照規定處罰。同時在違章現場或者附近張貼公告。
二、催告;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以書面的形式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下列事項:(一)履行義務的期限;(二)履行義務的方式;(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三、當事人陳述或申辯;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覆核。四、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如何應對違法限期拆除
而在實踐中,常出現的情況如上述案件中無催告直接限期強拆;或者不是違建,而以違建名義限期強拆;再或者沒有救濟時間直接強拆……這種種情況一方面是違法限期拆除規定的,另一方面肯定是會直接侵害被徵收人的合法利益的。
那對於這樣違法的限期拆除,當事人該怎麼辦呢?王金龍律師告訴大家兩個簡單方法:
第一,接到通知15天以內可以起訴
被徵收人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起訴,是能阻止房屋被強拆的。如果通過訴訟程序能認定房屋合法,那麼就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下一步補償協商。這種情況下,能幫助被拆遷人提高拆遷補償利益。
第二,必要時即時報警保留證據
若是在還沒來得及起訴,徵收方就來強拆,此時被拆遷人要及時報警,尋求警方的幫助。無論警方是否出警以及出警後有怎樣的行為,都可以作為後期維權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支撐。當然,被徵收人要保留好證據。
限拆通知對被拆遷人房屋的影響極其嚴重,若被徵收人忽視不理很有可能導致在經過訴訟時效後,行政機關依據該限拆通知拆除房屋,建議被徵收人在收到文書時務必要引起重視,必要時藉助專業律師的幫助,以防錯過維權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