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邊城》一樣,《蕭蕭》的故事背景,同樣發生在上個世紀的湘西農村,語言清新自然,寫景優美淡雅,鄉土氣息濃厚,情節豐富,保持著沈從文一貫的風格。
1929年對沈從文很重要,因為在這一年夏天,沈從文剛剛認識張兆和,這年冬天,沈從文從湘西來到上海。
沈從文一直都自稱「鄉下人」,上海這種大城市讓他感到百般不適,尤其是物質文明對人性的「扭曲」,讓文藝青年沈從文覺得很不舒服,於是他寫下了《蕭蕭》。
《蕭蕭》的主人公蕭蕭,是個女孩子,沒有母親,小寄養到伯父種田的莊子上,終日提個小竹兜籮,在路旁田坎撿狗屎。12歲的時候,蕭蕭成為了「童養媳」,丈夫比她小9歲。
但是對蕭蕭來說,出嫁只是從這家轉到那家。婆家吹著嗩吶,抬著花轎,將她娶進了門,想必也花了不少錢。所以她也決定,在婆家踏踏實實地幹活,即是報答婆家大方,也是害怕婆家打罵。
婆家也只是一般人家,這不難理解,「童養媳」之所以存在,就原因一般老百姓家境貧寒,怕娶不起兒媳婦,就把目光投向了更貧寒一些的家庭。蕭蕭這樣的,就是他們很好的選擇。
蕭蕭每天要照顧「小丈夫」,織布,洗衣服,打豬草,推磨……總之什麼活兒都幹,不會就學,反正她願意學也願意幹。
蕭蕭從來不會抱怨自己出身不好,和「翠翠」一樣單純善良,自由快樂。
蕭蕭和「小丈夫」之間,自然是沒有愛情的,但蕭蕭的日子過得還算不錯,鄉下人樸實,婆家也沒有過分打罵她,除了不讓她上學,婆婆還同樣她攢私房錢。
3年後,蕭蕭長大了,出落得很好看,長工花狗就看上她了,給她唱山歌。蕭蕭對花狗的愛懵懵懂懂的,花狗發了毒誓,蕭蕭就和花狗在一起了。
很快,蕭蕭懷孕了。原本以為兩情相悅,終究只是所託非人。花狗不敢擔負責任,丟下蕭蕭自己跑了。如此看來,蕭蕭還沒有「翠翠」好運,至少「翠翠」和「儺送」之間的愛情是真的。
但是,蕭蕭並沒有自此淪落「黑化」,也沒有埋怨花狗的「渣男」行為,她只當得了一個教訓,承受著所有苦難,這樣的勇氣,是人性中的美好東西,也是她和「翠翠」最相似的地方。
但是,「紙保不住火」,蕭蕭懷孕的事情,被婆家知道了,在當時,自家的童養媳,懷了別家的孩子,是罪大惡極的醜事。
婆家按照「鄉下人」的規矩,給蕭蕭兩個選擇,一是「沉潭」二是「發賣」。前者不難理解,後者的意思,就是要將蕭蕭重新賣給別家,從此生死有命。
伯父不忍心讓蕭蕭「沉潭」,那樣只有死路一條,便答應了「發賣」。但是,蕭蕭已經懷孕了,沒有人家願意「接盤」,無奈之下,蕭蕭又在婆家住了下來。
婆家並沒有對蕭蕭步步緊逼,但一直都沒有合適的人家來要蕭蕭。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看著蕭蕭誕下的小生命阿牛,婆家反而不那麼在意孩子到底是誰家的了。
書中是這樣寫的:「這件事情既經說明白,照鄉下的規矩,倒又不什麼要緊,只等待處分,大家反而釋然了。」
月子裡,婆家把母子二人照料得好好的,吃蒸雞喝米酒補血,一家人都很喜歡阿牛。「小丈夫」也捨不得蕭蕭離開,蕭蕭便在一個春暖花開的好時節嫁給了「小丈夫」,不久後又給「小丈夫」添了個兒子。阿牛平時就叫「小丈夫」大叔,大叔也從不會生氣。
曾經以為的洪水猛獸,最後也會是歲月靜好。一家人又生活在一起了,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其實,本來也沒有發生什麼。很久以前少女犯了個錯,後來改了,大家也就原諒她了。時間會衝淡仇恨,人性中的寬容也會讓人感到幸福,而人總是嚮往幸福的。
在這場人性與制度的對抗中,前者終究戰勝了後者。阿牛「團頭大眼,聲響宏壯」,鄉下人那個不喜歡?而蕭蕭所謂的「不知羞恥」,在見慣了的「鄉下人」看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有人說,《蕭蕭》的結局不夠現實,可沈從文本來就不是現實主義作家,他寫的是他理想中的社會,在他的文章裡,總能看見人性中最美好的東西,不管是《邊城》,還是《蕭蕭》。
在物慾橫生的地方,人會逐漸被「物質化」,具體表現為:人在做一件事時,會先考慮到自己的利益。當時的上海,在沈從文眼中就是這樣的。
然而,沈從文比並不想被「物質化」,所以他寫下了《蕭蕭》。《蕭蕭》裡歌頌的,是人性的美好,因為在沈從文看來,這是可以化解一切醜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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