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就在兩個月前,小張瞞著小李,獨自做了引產手術。小李得知真相後,認為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權,決定起訴要求與小張離婚。
-
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看看法官怎麼說
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就在兩個月前,小張瞞著小李,獨自做了引產手術。
-
【法院微提醒】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就在兩個月前,小張瞞著小李,獨自做了引產手術。
-
妻子怕生育影響事業黃金期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基本案情近日,三十多歲的小李來到如東法院,要求與妻子小張離婚,與眾多離婚案件一樣,在訴狀中離婚的理由部分,小李描述為感情基礎薄弱、性格存在較大差異,生活中無法交流和溝通。後該案經立案進入審理階段。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就在兩個月前,小張瞞著小李,獨自做了引產手術。小李得知真相後,認為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權,決定起訴要求與小張離婚。
-
妻子怕生育影響事業黃金期私自打胎 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 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近日,三十多歲的小李來到如東法院,要求與妻子小張離婚。在庭審中, 小李在承辦法官的追問下,終於滿腹委屈的說出了實情。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
-
妻子瞞著丈夫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基本案情近日,三十多歲的小李來到江蘇省如東縣法院,要求與妻子小張離婚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就在兩個月前,小張瞞著小李,獨自做了引產手術。小李得知真相後,認為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權,決定起訴要求與小張離婚。
-
妻子為事業私自打胎,丈夫起訴離婚!究竟有沒有侵犯他的生育權?
在大多數父母眼中,孩子結婚生子都是必然,似乎只有這樣才會獲得幸福,同時他們作為父母的任務好像也就算完成了,而且結婚生子還越早越好,這樣父母還能有精力幫忙帶孩子,所以我們能看到很多剛畢業對未來尚處於迷茫中的小青年被迫相親
-
江蘇如東:妻子瞞著丈夫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原來,小李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小李的父母也已退休在家,老兩口迫切的盼望著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兒子兒媳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妻子小張,怕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就在兩個月前,小張瞞著小李,獨自做了引產手術。
-
妻子私自將胎兒打掉,侵害丈夫的生育權嗎?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
生育權是男女雙方平等具有的,生活中難免會有這樣的例子,夫妻兩個對要不要孩子還沒有達成共識時,孩子意外的到來了。丈夫主張生下來,妻子不想要,趁著丈夫外出時私下把胎兒打掉了,這種情況下丈夫的生育權是不是被侵害了?可以要求妻子賠償損失嗎?讓我們來看一下民法典裡的規定。
-
妻子私自打胎,應否賠償丈夫的精神損失?
在未經被告同意情況下,原告私自將孩子進行流產,被告認為原告該行為對被告造成巨大精神損害,故被告在雙方離婚糾紛中提出反訴,要求原告賠償被告精神損失10000元。原告不同意賠償被告精神損失,其覺得受傷害最大的是其自己,首先流產時原告30歲,對於30歲的女人以後能不能懷孕,是否有生育能力都不確定,其次,被告在煙臺及海陽張貼大字報侮辱原告,再次,經派出所查實,被告之前離過兩次婚,向原告隱瞞事實,所以原告不同意精神損失賠償。
-
侵犯丈夫生育權?女子打胎被丈夫起訴
該男子的父母已退休在家,只希望能早日抱上孫子。奈何夫妻二人都屬於事業的上升階段,尤其是其妻子。為了不因為生育影響事業的黃金期,其妻子獨自做了引產手術,且未事先告知。該男子便認為妻子這種行為侵犯了他的生育權,決定起訴妻子,並與妻子離婚。
-
妻子「擅自墮胎」侵犯丈夫生育權?
妻子擅自墮胎是不是侵犯丈夫的生育權?在生活中經常有這樣的案件:有丈夫因為妻子沒有經過丈夫的同意就去實施人工流產,然後這個丈夫就會去到法院去告妻子侵害了自己的生育權,要求損害賠償。那妻子擅自墮胎是不是侵害了丈夫的生育權?
-
流產手術 丈夫籤字 真能規避 生育權糾紛嗎
流產手術 丈夫籤字 真能規避 生育權糾紛嗎 女方不願生孩子私自墮胎男方真能得到司法救助嗎?流產手術須經男方籤字才可進行是否有法可依?記者從方方面面得到了不同的回答。 1 丈夫籤字,等於給醫院加了道「保險」 據醫院稱,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後,有不少丈夫再遇上妻子做人工流產未與自己商量,便以「侵犯自己生育權」為由追究妻子及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
妻子擅自終止妊娠不侵犯丈夫生育權 生育與否的決定權完全由女性...
其中明確,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資料圖 攝影 延伸閱讀: 妻子私自流產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權?
-
妻子單方終止妊娠,是否構成對夫生育權的侵害
那麼,妻子單方終止妊娠,是否構成對夫生育權的侵害?下面由呂惠律師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一、妻子單方終止妊娠,是否構成對夫生育權的侵害(《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妻子私自終止妊娠,雖然可能對夫妻感情造成傷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穩定,但丈夫並不能以自己享有的生育權對抗妻子享有的生育決定權,
-
妻子瞞著丈夫,私自做引產手術,是否侵犯丈夫的生育權呢?
田先生在得知真相後,認為妻子姜女士侵犯了他的生育權,一氣之下決定起訴要求與姜女士離婚。那麼,妻子瞞著丈夫,私自做引產手術,是否侵犯丈夫的生育權呢?第二,當丈夫和妻子生育權發生衝突時,理應更多地保護弱勢妻子的人身權利。男女生育權實現的條件不同,對於女性來說生育權的實現屬於自身的人身權,而對於男性,只能依賴於合法配偶。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結果,妻子並非生育工具,夫妻應當共同達成生育的合意。
-
丈夫欺騙妻子,妻子獨自打胎:雙方都要對方賠償,法律會支持誰?
而李某則對妻子擅自打胎,未經自己同意為由,對章某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這樣的說法也只能證明丈夫傷害了妻子的感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成為判決雙方離婚的理由之一。李某的訴求:精神損害賠償李某的訴求,是指因為自己生育權遭到侵犯而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
-
因丈夫欺騙自己,妻子擅自打胎:夫妻都向對方索賠,法律會支持誰
而李某則對妻子擅自打胎,未經自己同意為由,對章某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這樣的說法也只能證明丈夫傷害了妻子的感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成為判決雙方離婚的理由之一。李某的訴求:精神損害賠償李某的訴求,是指因為自己生育權遭到侵犯而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
-
夫妻共同生育權之探析
縣法院對丈夫的生育權侵權訴訟請求未予認可 ,最後以調解了結此案。[8] 3、妻子不顧丈夫反對,私自生下兩人的孩子。 廣州一男士因經濟原因不願要孩子,但29歲的妻子擔心年紀過大生育困難且不忍心讓父母失望,急於當上了「準媽媽」。她表示,如果丈夫堅決不肯要這個孩子,她決定自己把這個孩子養大。
-
《民法典》已生效:妻子擅自終止妊娠,不侵害丈夫的「生育權」!
男性沒有生育權?沒有這回事,請不要錯誤解讀司法解釋。男性沒有生育權?沒有這回事,請不要錯誤解讀司法解釋。新版《民法典》已經生效,規定:對於妻子擅自終止妊娠行為,丈夫請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很多人認為這條規定剝奪了男性的生育權。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