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獲刑!海寧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2020-09-05 海寧法院

8月20日上午,海寧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分別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餘某等12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八千元至八萬五千元不等。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張某武(另案處理)網羅被告人餘某等社會閒散人員,充當在海鹽縣為非作惡的打手,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張某武為首要分子,被告人餘某、鄧某平、莊某兵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成員人數相對固定,有一定的組織紀律,惹是生非要被訓誡、吸毒要受排擠,出事後有首要分子負責出面善後和撫恤。該惡勢力集團通過尋釁滋事、打壓其他混跡社會人員,擴張地盤,並通過收取保護費、開設賭場等手段,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12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犯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所起作用、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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