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秀才告土地
南昌有個秀才姓裘,在夏天乘涼,裸體臥在土地廟裡,回家後就得了大病。他的妻子認為是他得罪了土地神,趕緊準備了酒食、香蠟紙錢,到廟裡去給秀才請罪。疾病果然痊癒。妻子讓裘秀才去感謝土地神,秀才氣憤不平,反而寫了訴狀在城隍廟進行焚燒,告土地神訛詐酒食,憑自己的勢力當眾害人。
燒了訴狀十天後沒有反應,秀才更加生氣,又燒了一紙催辦的訴狀,還責怪城隍神縱容下屬貪贓枉法,不應該享受祭品。當天夜裡,夢見城隍廟的牆上貼有一張批條,說:「土地神訛詐人的酒食,有辱官德,罰免去職務。裘某不尊敬鬼神,喜歡打官司而做些沒名堂的事情,被新建縣縣令責打三十大板。」秀才醒過來,心裡暗自生疑,認為自己是南昌縣人,縱然有責備和懲罰,也不能在新建縣那個地方,夢不一定不會應驗。
沒有多久,天下大雨,一道閃電劈中土地廟,秀才開始害怕,躲在屋裡不敢出門。一個月後,江西巡撫阿大人到廟裡去禮拜,被仇人拿著斧頭砍傷了額頭,眾位官員紛紛趕來,緝拿兇手。秀才以為是什麼好玩的事情,急忙跑去看熱鬧。新建縣的縣令看見他神色詫異,大喝道:「什麼人?」秀才一下子變得口吃起來,半天說不出一個字,加之身上穿著普通長衫,頭上也沒戴冠飾。縣令惱怒,當即在街面上將他責打三十大板。完了之後,他才說:「我是秀才,並且是裘農官同宗族的人。」縣令這才後悔,將他推薦到豐城縣去主管教務。
土地神告狀
洞庭山棠裡的徐氏,家裡世代財物殷實,這年想要建造一座私家花園,現有的土地面積不夠。東邊有座土地廟,已經很久沒有香燭的氣息,私下裡向寺廟的僧人購買了廢棄的土地廟,用來建造亭臺廊榭。這樣過了一年。
一天,他的妻子韓氏剛剛梳頭,就撲倒在地;丫鬟趕緊去扶她,同樣撲倒在地。過了一會丫鬟起來,拿來大椅放在堂上,扶著韓氏面向南方而坐,大聲說:「我是蘇州的城隍神,奉都城隍之令,來審訊你家私自購買土地廟的案件。」說完之後,丫鬟跪著說:「太湖水神前來參見。」又說:「棠裡的巡攔神參見。」韓氏一一點頭。最後說:「原告土地神前來。」韓氏命徐家的子弟、奴僕、丫鬟: 「聽我點名,在東西兩邊站好。有不聽命令的,棍棒侍候。」
叫喚買地人的姓名,就是她的丈夫。問:「價格是多少?中間的證人是誰?」口音完全不是吳地口音,而是燕趙一帶男子的聲音。她的丈夫嚇得全身發抖,趴在地上,表示願意退回地基,將原廟重新建起來。韓氏向來不認識字,忽然要來紙筆在判紙上寫道:
「凡人奪取神的地盤,道理上就不應該。何況土地神本來年老並且貧窮,在外面流浪了一年多,實在很是可憐。多次向城隍控告,沒有得到批准,在無可奈何下,越級向都城隍控訴。現在你既然有悔改的心,承諾退還廟宇,準許你負責廟裡的祭品。中間證人某某,本來應該懲治你的罪過,暫時念你所得的罪過不是很多,懲罰你來演戲贖罪。寺僧某,在案件還沒有審理就已經死去,不用再議。」
判決之後,韓氏把筆扔了就躺下,過了一會站起來,仍然是正常的女音,像先前一樣照常梳頭。問她事情的經過,什麼也不知道。她的丈夫一一照辦。從此,棠裡土地廟的香火開始旺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