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的梁先生(化名)和他的兩個兒子均系某村村民,在該村各有一棟四層的房屋。2015年當地實施徵收,這三棟房屋都被列入徵收範圍,父子三人均未與徵收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然而,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2018年8月至10月,兩份《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和一份《責令交地決定書》突然而至,一時之間,這三棟房屋竟同時面臨被強制拆除的風險。
束手無策之下,梁先生父子三人慕名來到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委託經驗豐富的程東勝律師和雷亞律師幫助自己維權。最終,兩位京平律師不負重託,幫當事人爭取到了滿意的拆遷補償。
「一家人三棟房屋三種案情」
和許多人一樣,梁先生骨子裡有很深的「房子情結」。在他看來,兩個兒子成年後,「安家立業」是他們人生中重之又重的大事,而結婚建房是普通人家裡再尋常不過的一件「普通事」,不會掀起波瀾。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突如其來的徵收,打破了他們一家人原本平靜的生活。
事情要從2015年說起。
2015年,梁先生和兩個兒子的房屋所在土地被列入徵收範圍。隨後,徵收方於2016年公布相應的《房屋拆遷補償方案》,又在雙方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於2018年8月至10月,分別下發了兩份《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和一份《責令交地決定書》,讓梁先生一家人賴以居住和生活的三棟房屋,同時進入「倒計時」階段,面臨「不得不拆」的緊迫局面。
不僅如此,這三棟房屋所面臨的情況還各不相同。
其中,梁先生的房屋超出了規劃許可證的面積建設,其子梁某甲因結婚分戶而建房但無相關建房證件,所以兩人各自收到了一份《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另一子梁某乙的房屋雖是手續齊全的合法建築,但徵收方卻以「該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經被徵收了」為由,下達了《責令交地決定書》,要求梁某乙交出土地。
面對「一家人三棟房屋三種案情」的複雜情況,梁先生和兩個兒子商議後,果斷委託京平律所的程東勝律師和雷亞律師代為維權。
「律師逐個出擊,助當事人獲滿意補償」
和很多徵收拆遷類案件一樣,梁先生一家人的情況,既有著差異性,又有著彼此之間的相通之處。
雖然梁先生父子三人名下房屋的具體情況各不相同,但總的來說,在當地實施徵收之前,梁先生一家人在這三棟房屋中已居住生活了十多年,可謂是「歲月靜好」。在當地開始實施徵收後,三份帶有強制性的《決定書》被同時下達,這其中的不尋常之處,以及相關行政行為是否合理合法,很快引起了京平律師的關注。
為充分了解案情,兩位京平律師首先啟動了調查程序,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取到案涉徵地批文、安置補償方案的具體內容。然後,針對案涉徵地批文、安置補償方案,兩位律師提起了相應的複議和裁決程序,繼而對兩份《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和一份《責令交地決定書》分別提起訴訟程序,出具了《集體土地使用證》等證據材料,指出征收方下達處罰決定書的行為系以拆違代徵收,目的具有不正當性,並在庭審中充分闡述了徵收程序和實體的違法之處。
最終,法庭上的唇槍舌劍,以及京平律師有理有據、有條不紊的維權攻勢,令徵收方倍感壓力,在本案訴訟期間放低姿態,多次主找到梁先生父子三人進行談判,就案涉三棟房屋的拆遷補償事宜主動協商。而梁先生父子三人也在籤訂了補償協議後,及時獲得了滿意的補償。
前不久,梁先生在領到補償款後,專門送來「百姓的好律師,法律的守護神」的錦旗,表達對兩位京平律師的感謝。
本案中,梁先生一家遇到的情況雖然複雜,但縱觀整個辦案過程,一方面程東勝律師和雷亞律師經辦過多起徵地拆遷類案件,實務經驗豐富,能夠很好地把握維權契機和進度,另一方面梁先生父子三人對兩位京平律師也寄予了充分的信任,雙方配合默契,也使得維權事半功倍,最終達到了以訴促談的目的,讓原本棘手的拆遷安置補償問題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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