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學生遭15歲同學割頸,嫌疑人因未滿16歲不執行拘留

2020-09-06 教師吧

7月4日晚,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二中門口發生一起傷害案。因案發後行兇者未成年,當地警方未執行行政拘留而引發熱議。

8月27日,朔州市朔城區公安分局發布一份情況通報稱,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警方依法未對其執行行政拘留措施,待有關部門出具受傷者傷情鑑定後,再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此前,在校園門口,初三學生楊某某放學後,在校內與王某某發生口角,隨後王某某在校外購買了一把美工刀,從楊某某背後割傷其脖子,送醫後經診斷,楊某某傷口長約10釐米,深約3釐米。

7月5日,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下達行政處罰書: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因王某某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不執行行政拘留。受害學生家屬對這種判決表示不能接受。

家屬告訴記者,事後,王某某家人都沒有一句道歉和談賠償,而現在他們因欠醫院4000多元醫藥費無力支付,楊某某面臨滯留醫院和停藥的風險。

而在最新的警方通報中,在案發當日,警方就將王某某控制,但因王某某是未成年,並沒有對其執行行政拘留,需要等到有關部門出具楊某某傷情鑑定後,再對其作相應處理,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楊某某開展司法救助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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