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問題,學就夠煩了,還得時不時溫習一下,這得耽誤多少玩手機的時間,還有什麼好心情愉快的?我上學時學到這一句的時候,也認為這句話邏輯有漏洞,但當時咱也不明白,咱也不敢問,只能當作春秋時期的人境界高,這話對我們這些「小人」可能不大適用。
但如果你問孔子這個問題,你以為接下來是尬聊時間?並不會。因為孔子的本意並不是我們現在理解的這麼簡單。
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對「習」這個字的理解。眾所周知,語文課本上標註的「習」是「溫習」,現在社會上統一的註解,也是「溫習」。於是我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
「小紅今天上課,老師教了她五個生字,她回家主動溫習功課,把每個字都寫了兩行,然後每個字組了兩個詞。『這五個字我都學會啦!』小紅高興極了!」(×)
這才是尬聊,我理解不了這種喜悅的心情。如果真有小紅,應該是小紅的媽媽高興極了。但接下來我瞎編一個兒童故事:
「這天,小鳥的媽媽教小鳥怎麼飛翔,教了一會兒,鳥媽媽出門捉蟲子去了,小鳥自己在家裡反覆練習,摔下來也不怕疼,最後終於練會了飛翔!小鳥高興極了!」(√)
這個故事,邏輯上還有問題嗎?這就是「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的本意。真的是本意,準確的說,這是「習」字的本意。
「習」字的甲骨文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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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像不像一隻小鳥張著翅膀在飛?朱熹在《論語集注》中說:「習,鳥數飛也。學之不已,如鳥數飛也。既學而又時時習之,則所學者熟,而中心喜說,其進自不能已矣。」他解釋這個「習」的意思,就是好像鳥屢次在練習飛翔,學了怎麼飛,又時不時地自己練習,練會練熟了,心中自然高興。
這和老師教了你怎麼踢足球,你下課了抱著足球就往外跑,自己練(wan)到不亦樂乎上課鈴響了也不願意進教室是一個道理。
看出和默寫生字的「習」有什麼區別了嗎?
小紅上的是純理論課,小鳥和你上的是體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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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開玩笑。孔子當年教的是什麼?來背一下:禮、樂、射、御、書、數。這裡包括禮儀、音樂、射箭、開車(御)。可以說大部分的課程,都是需要上手實踐的。課堂上,老師只能給你講理論,課後,你得反覆地自己應用到實踐中去:比如在什麼場合,用什麼樣的禮儀,需要「習」;音樂課光欣賞不行,沒事兒還得自己k下歌,需要「習」;開車更不用說了,光教練在旁邊喊破嗓子也沒用,最終還是得路考。你開了600公裡以後終於拿到駕照的時候,應該也是會「不亦說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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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峻先生在《論語譯註》中,將「習」解釋為「演習」「實習」,而非「溫習」,也是差不多的道理,和我們現在說的是一個意思。
我們現在的學生上課,很多都和生活實踐相脫節了,所以大家感覺不出來「不亦說乎」,也是正常的。不過,我們在很多場合仍然可以感受到這種快樂——二蛋有一天在玩地球儀,語音提示他,找到金字塔,他就能找到;讓他找到大峽谷,他也能找到。
他說:「媽媽,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快就能找到嗎?因為我認識字了。」那一刻,他就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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