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又雙叒叕被告了!ADUI竟因為屏蔽廣告被告上法院
8月11日晚,就在雷總發表粗糧十周年演講之前,一條粗糧瀏覽器因屏蔽廣告被芒果起訴的消息衝上了某博的熱搜。內容大致上是說芒果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粗糧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屏蔽廣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50萬元。
芒果發現在粗糧瀏覽器的設置選項中,內置了廣告過濾選項,用戶在播放其網站的影片時可以拖動影片片頭廣告,並且屏蔽彈窗廣告,致使公司的經濟利益受損,於是一紙訴狀將粗糧公司告上法庭。
說實話,小編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第一反應是:趕緊去買個粗糧手機!誰願意看廣告啊!於是看了看自己的錢包餘額,再看看花唄,算了,手裡的諾基亞3310也挺好用。雖天下苦廣告久矣,但是從芒果公司的角度來看,粗糧公司的行為的確是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話不多說,先看法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明確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粗糧公司屏蔽網站廣告的行為,的確是侵害了芒果的合法權益。其實早在2015年,桃廠等視頻網站曾以同樣的理由將某大師(ADsafe)訴至法院,而當時的結果是某大師敗訴,那麼這次粗糧公司是否也會同樣敗訴呢?這還需要等待法院的進一步審理。
小編還發現一個問題,MIUI12的隱私保護功能可以設置返回空信息,即為用戶設置一個虛擬信息,防止APP獲取用戶的個人信息。而APP獲取用戶這些信息的功能是在用戶協議中經過用戶同意的,那麼MIUI12的這個功能是否同樣有被起訴的風險呢?歡迎小夥伴們在評論區裡留言討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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